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是经河池市人民政府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其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具有“代表、服务、管理” 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其相关法规,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维权、文化体育、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5)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6)承担河池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9)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河池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办公室、康复文体科、教育就业科、组联维权室、河池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河池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2.单位性质:
(1)市残联本级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
(2)河池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河池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总收入1606.0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数减少324.51万元,下降16.81%。其中本年收入1107.0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00.79万元,下降31.1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86.69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19.81万元,下降32.36%。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市残疾运动员仅参加了自治区级的体育赛事,因此我市2018年残疾人体育项目经费减少了预算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19.07万元,为上级单位补助的业务工作经费,如用于基层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支出及中辅具服务车运行费用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9.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国残联下发残奥会奖金18.94万元用于发展我市基层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中国残疾人辅具中心下发辅具服务车运行费0.13万元用于服务车辆运行支出补助支出,因此比上年增加了此项收入。
3. 其他收入 1.3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4.32%。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数减少而造成利息有所减少。
4. 上年结转和结余 496.9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6.27万元,增长54.63%。主要原因是由于2017年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较晚,周期较长,项目经费未能在2017年内实现支付,造成结转结余金额较大。
(二)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总支出1606.0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总支出数减少324.51万元,下降16.81%。其中本年支出1328.6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95.09万元,下降6.6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0.91万元:均为“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用于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在职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培训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69.34万元:主要用于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残疾人事业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95.9万元,下降39.37%。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我市残疾运动员仅参加了自治区级的体育赛事,因此我市2018年残疾人体育项目经费减少了预算支出;二是由于结算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工程款,增加了预算支出。
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35万元,用于本会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53万元,用于伤残军转在职干部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36.54万元,用于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145.04万元,用于反映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如进行康复需求调查、假肢装配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116.2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如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40.47万元,用于反映残疾人体育方面的支出,如选拔残疾运动员、参加各类残疾人运动会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事业支出”项327.98万元,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残疾人事业宣传、维权、基层组织建设、信息化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等专项业务。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17万元,用于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6.58万元:主要用于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89万元,增长30.09%。主要是增加了为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79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80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1.50万元:用于市残疾人联合会对口扶贫帮扶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办公经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了让驻村第一书记有序开展扶贫工作,市政府新增扶贫经费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17.85万元:主要用于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73万元,下降8.84%。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1人办理了退休手续,从而减少了此项经费支出。
6. 其他支出(类)422.49万元:主要用于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97.37万元,增长29.95%。主要原因是2017年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在本年完成康复训练并结算相关费,因此支出增加。
7.年末结转和结余277.3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29.43万元,下降45.27%。主要原因是:将2017年度未完成的项目在本年完成支出,减少了资金结存。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2.3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81.35万元,下降16.89%。其中:基本支出276.5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1.80万元,增长8.56%;项目支出615.8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03.16万元,下降24.81%。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01.11万元,支出决算为89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44%。
(一)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2.44万元,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2%,均为“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10%,用于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在职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培训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本会实际收到年初预算培训经费0.91万元,其余预算指标调整给相关培训单位代为对公务员继续教育培训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560.37万元,支出决算为85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6%。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主要是调整人员工资增长及自治区追加残疾人事业项目,在年中调整追加预算及结余调整支出造成的。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0.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4%,用于本会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8%,用于伤残军转在职干部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支出85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5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36.54万元,用于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145.04万元,用于反映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如进行康复需求调查、假肢装配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116.2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如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30.00万元,用于反映残疾人体育方面的支出,如选拔残疾运动员、参加各类残疾人运动会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事业支出”项324.59万元,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残疾人事业宣传、维权、基层组织建设、信息化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等专项业务。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2%,用于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53万元,支出决算为1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7%。主要用于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2018年有1人办理了退休手续,从而减少了此项经费支出。主要用于: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76%。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超年初预算完成10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17%,用于市残疾人联合会对口扶贫帮扶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办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为了让驻村第一书记有序开展扶贫工作,市政府新增扶贫经费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77万元,支出决算为1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均“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用于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2018年有1人办理了退休手续,从而减少了此项经费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51万元,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1.人员经费
工资福利支出24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9%。其中:基本工资63.72万元;津贴补贴37.19万元;奖金68.51万元;伙食补助费5.94万元;绩效工资7.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9万元;住房公积金17.85万元;医疗费0.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1万元。存在差异主要是工资调整后向财政申请追加人员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6%。其中:抚恤金2.53万元;医疗费补助0.71万元;奖励金0.23万元。存在差异主要是抚恤金用于伤残军转在职干部生活补助经费支出比预算数少。
2.公用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2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5%。其中:办公费0.83万元;印刷费0.07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0.75万元;邮电费2.30万元;差旅费2.38万元;维修(护)费0.10万元;会议费0.43万元;培训费0.91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福利费0.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万元。存在差异主要是办公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实际支出比预算数少。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22.4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97.37万元,增加29.95%,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2017年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在本年完成康复训练并结算相关费,因此支出增加。
本会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2.4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为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河池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4%,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9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接待对象与2017年接待对象有差异,接待标准不一致造成接待费用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较2017年决算数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到基层开展业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00万元,平均每辆2.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52.14%,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1.76%。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1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来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区)到市里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会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94万元,降低20.45%。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0.89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物业补贴费用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11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4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883.04元,其中:固定资产284.57万元、在建工程1275.29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即康复辅助器具装配服务专用车)、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业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会组织对2018年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其中,一级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326万元,自评覆盖率100%。从自评情况看,我会在自治区残联指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实施残疾人六大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切实推动改善残疾人民生,抓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基层组织建设、文化体育等工作。我会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从自评结果看,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良好。同时,接受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2018年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等级为“良”。
河池市残联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及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经费)
河池市残联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河池市“阳光家园计划”)
河池市残联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
河池市残联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经费)(1)
河池市残联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扶持残疾人个休创业就业)(1)
河池市残联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职业技能竞赛选拔)(1)
河池市残联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残疾人协会活动经费)
第三部分: 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