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是经河池市人民政府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其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具有“代表、服务、管理” 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其相关法规,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维权、文化体育、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5)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6)承担河池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9)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河池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办公室、康复文体科、教育就业科、组联维权室、河池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河池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2.单位性质:
(1)市残联本级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
(2)河池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河池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机构人员编制15人,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0人,其中:(1)在职在编人员16人,包括参公事业人员编制9人,实有在职人员10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1 人,实有在职人员1人;(2)聘用人员4人,包括控制数内聘用机关后勤人员(即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 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1人、单位自聘残疾人服务岗位人员2人。
2016年年末,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648.26万元,同比减少21.73万元,同比降低3.2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64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76%,同比增加72.97万元,增长39.49%;项目支出390.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24%,同比减少94.70万元,降低19.5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教育支出预算1.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7%,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57%;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613.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4.70%,同比减少24.42万元,降低3.83%;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3.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1%,同比增加0.38万元,增长3.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9.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2%,同比增加2.31万元,增长13.3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57.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76%,同比增加72.97万元,增长39.4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3.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10%,同比增加46.99万元,增长34.4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4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85%,同比增加15.09万元,增长146.3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9.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05%,同比增加10.89万元,增长28.5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90.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24%,同比减少94.70万元,降低19.52%。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9.46%;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8.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2.42%;
其他资本性支出26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8.12%。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76万元,项目支出390.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干部教育1.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在职继续教育培训支出。
伤残抚恤2.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因战致残人员的护理费支出。
行政运行220.6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残联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残疾人康复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专业人才培训、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及发放工作等。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6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盲人按摩技能竞赛、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支出。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18.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残疾人“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残疾人协会日常工作及协会主席培训、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检查工作、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及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重大节日慰问贫困残疾人、残疾人临时救助及法律援助、组建“残疾人之家”工作等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13.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9.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残联机关和2个残联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
(二)2017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0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2.20万元增加2万元,同比增长90.91%。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2万元,与2016年初预算持平,主要是市残联机关接待上级部门来河池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4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2016年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后,重新核定我会2016年年末实有事业单位在编车辆2辆,其中市残疾人就业指导中心一般公务用车1辆,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专用车辆(即残疾人辅助器具装配专用用车)1辆。主要用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及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各项服务指导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附件:1.河池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本级2017年部门决算的通知
2.河池市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简表
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