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
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河池市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河办发﹝2021﹞30号)中的第二点:“将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河池市乡村振兴局,为河池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由河池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重组后的河池市乡村振兴局,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所属事业单位保持不变,内设机构根据新职能作相应调整,不再保留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部门职能概述
主要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二)部门内部管理情况
分别制定了《河池市乡村振兴局工作规则》、《河池市乡村振兴局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1.创新推行“五个全”工作举措,守牢规模性返贫底线。全市累计排查认定监测对象17872户68662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0264户40943人、边缘易致贫户6069户2225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539户5468人。积极探索并实施一整套针对全市脱贫人口的产业全带动、收益全链接、保险全覆盖、就业全保障、特困全兜底的“五个全”防贫措施:一是以产业为抓手,全面带动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截至年底,全市县级“5”特色产业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10.26万户。二是以收益为导向,全面链接小农户与大市场。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链接脱贫户和监测对象4.85万户。三是以保险为护盾,全面解除脱贫群众返贫风险。全市6家财产保险公司承保25.44万户,覆盖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四是以就业为依托,全面保障脱贫群众收入稳定。全市已有2.06万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现就业。五是以特困为重点,全面兜底救助困难群众。已完成对9.55万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兜底保障。截至年底,共有9253户38338人解除了返贫致贫风险并已在系统中取消重点关注,仍需继续跟踪管理8619户30324人。年内全市未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
2.狠抓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有效推进乡村治理。2021年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1602个,完工率为100%,投入资金12.55亿元。一是深入实施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基础设施方面计划实施项目1292个,现项目已全部完工,有效促进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持续改善。二是深入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产业项目方面计划实施项目310个,现项目已全部完工,有效推动脱贫群众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增收。三是深入实施项目库提质工程。全市2021年度共入库储备项目8092个,预算总投资76.59亿万元。其中纳入2021年实施计划项目5638个,截至年底所有项目已开工;已完工5472个,完工率为96.8%。
3.坚持安全高效的原则,抓细抓实衔接资金使用管理。2021年全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调整数为35.37亿万元,截至年底支出进度为99.89%。一是建立通报机制。从3月起,每月印发重点工作情况通报,对衔接资金、结转结余资金预算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结果抄报市四家班子领导和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压实县(区)责任。二是稳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坚持实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户贷户用户还”政策。2021年全市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6.9亿元,完成2021年新增贷款计划任务数(4.8亿元)的147.77%,完成新增贷款奋斗目标数(8亿元)的86.27%。风险补偿资金规模与小额信贷信贷贷款余额的比例控制在1:10以内。三是不断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组织各县(区)开展2013年—2020年度扶贫资金项目梳理工作,全市共梳理出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共42274个项目,资产原值33.5亿元,初步厘清了扶贫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等产权关系,明确产权归属。四是率先在全区开展扶贫项目资金审计“全覆盖”工作。组织11个县(区)对脱贫攻坚内实施的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覆盖审计,不断建全项目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已有金城江、宜州、罗城、天峨、东兰、凤山、大化等7个县(区)向市级提交审计报告,环江、南丹、巴马、都安等4个县已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4.保持帮扶政策稳定,做到帮扶力度不减。一是不断完善结对帮扶机制。全市共派出829名第一书记、1667名工作队员及1330名驻村干部开展帮扶工作,共安排1297个定点帮扶单位联系1634个行政村,全市7.01万名帮扶责任人联系帮扶25.44万户脱贫户及“三类”对象,实现全市结对帮扶全覆盖、定点帮扶单位联系帮扶全覆盖、驻村工作全覆盖等“三个全覆盖”。二是强化对“三类人员”的监测帮扶。印发《三类人员监测帮扶手册》,要求帮扶责任人如实记录监测户每季度的家庭收支情况。这一做法开了全区先例,得到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领导的高度肯定,成为《广西防贫手册》的模板。
5.持续加强就业帮扶,助力脱贫劳动力稳定增收。一是抓好“雨露计划”项目。扎实开展政策宣传,做到应补尽补、精准补助。截至2021年底,全面完成职业学历教育、短期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按标准发放补助资金11029.219万元。二是助力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截至目前,全市脱贫人口外出务工435249人,占2020年底全市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总数(427162人)的101.89%。三是抓好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已完成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培训5期726人次,全面完成市级培训任务。四是强化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共配备防贫监测信息员1827名并实现培训全覆盖。
6.深化对接沟通,不断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全市共获得深圳财政帮扶资金3.6379亿元(县级资金3.436亿元、市级资金2019万元),计划实施74个项目,已完工61个,资金拨付率96.37%。一是稳步推进消费帮扶。东部省份采购、帮助销售西部结对省份农畜牧产品和特色手工艺品9.53亿元,其中采购、帮助销售已认定扶贫产品3.36亿元。共建成6个广西供深农产品示范基地,17家企业的28个产品被评定为“圳品”。二是加强区域协作。年内成功引进落地投产广东企业52家,吸纳农村劳动力2868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098人。共建产业园区14个,引导入驻园区企业10家,吸纳农村劳动力1733人,其中脱贫劳动力745人。援建帮扶车间100个,吸纳农村劳动力2571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125人。三是加强人才支援交流。深河两地互派党政干部49名,互派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才395人次。
7.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有序推进2021年外资项目建设。一是抓好世行项目年度建设。2021年,6个世行片区项目县计划投资21705.35万元,截至2021年底完成项目投资11693.06万元,完成占比53.8%。二是有序推进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东兰县武篆镇红色村庄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2485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5000万元共,实施建设项目7个。目前,已经完工5个项目,余下2个项目进度已过60%.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河池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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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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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财政局批复数字)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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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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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5159.36 |
6061443.96 |
578960 |
21247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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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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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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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2720.18 |
5855929.48 |
782240.48 |
307455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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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与执行的差异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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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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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560.82 |
205514.48 |
-203280.48 |
-94979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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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664.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76%,其中:人员经费606.14万元,公用经费57.9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支出663.82万元,占支出总决算的68.35%,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0.03%。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项目支出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212.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24%。2021年项目支出决算支出307.46万元,占支出总决算的31.65%。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率是-44.7%。造成预决算差异率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保留预算项目,但未纳入部门预算批复,待项目开展后按实际列支。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万元(全口径),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占年初预算总额的0.1%。
(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账面价值共计580.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64.57万元,占总资产价值的28.33%,固定资产具体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等。2021年12月,我局按照固定资产报废程序,报废了一批已经到达报废年限且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9.6422万元,其中通用社保14件,价值6.685万元,办公桌椅、档案柜42件,价值2.9572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评价得分
项目 |
预算编制 |
预算执行 |
履职及效益 |
部门自评 |
合计 |
指标分 |
11 |
41 |
45 |
3 |
100 |
自评分 |
9 |
40 |
44 |
3 |
96 |
(二)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
1. 全市累计排查认定监测对象17872户68662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0264户40943人、边缘易致贫户6069户2225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539户5468人。积极探索并实施一整套针对全市脱贫人口的产业全带动、收益全链接、保险全覆盖、就业全保障、特困全兜底的“五个全”防贫措施:一是以产业为抓手,全面带动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截至年底,全市县级“5”特色产业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10.26万户。二是以收益为导向,全面链接小农户与大市场。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链接脱贫户和监测对象4.85万户。三是以保险为护盾,全面解除脱贫群众返贫风险。全市6家财产保险公司承保25.44万户,覆盖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四是以就业为依托,全面保障脱贫群众收入稳定。全市已有2.06万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现就业。五是以特困为重点,全面兜底救助困难群众。已完成对9.55万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兜底保障。截至年底,共有9253户38338人解除了返贫致贫风险并已在系统中取消重点关注,仍需继续跟踪管理8619户30324人。年内全市未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
2. 2021年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1602个,完工率为100%,投入资金12.55亿元。一是深入实施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基础设施方面计划实施项目1292个,现项目已全部完工,有效促进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持续改善。二是深入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产业项目方面计划实施项目310个,现项目已全部完工,有效推动脱贫群众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增收。三是深入实施项目库提质工程。全市2021年度共入库储备项目8092个,预算总投资76.59亿万元。其中纳入2021年实施计划项目5638个,截至年底所有项目已开工;已完工5472个,完工率为96.8%。
3. 2021年全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调整数为35.37亿万元,截至年底支出进度为99.89%。一是建立通报机制。从3月起,每月印发重点工作情况通报,对衔接资金、结转结余资金预算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结果抄报市四家班子领导和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压实县(区)责任。二是稳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坚持实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户贷户用户还”政策。2021年全市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6.9亿元,完成2021年新增贷款计划任务数(4.8亿元)的147.77%,完成新增贷款奋斗目标数(8亿元)的86.27%。风险补偿资金规模与小额信贷信贷贷款余额的比例控制在1:10以内。三是不断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组织各县(区)开展2013年—2020年度扶贫资金项目梳理工作,全市共梳理出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共42274个项目,资产原值33.5亿元,初步厘清了扶贫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等产权关系,明确产权归属。四是率先在全区开展扶贫项目资金审计“全覆盖”工作。组织11个县(区)对脱贫攻坚内实施的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覆盖审计,不断建全项目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已有金城江、宜州、罗城、天峨、东兰、凤山、大化等7个县(区)向市级提交审计报告,环江、南丹、巴马、都安等4个县已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4. 扎实开展政策宣传,做到应补尽补、精准补助。截至2021年底,全面完成职业学历教育、短期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按标准发放补助资金11029.219万元。二是助力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截至目前,全市脱贫人口外出务工435249人,占2020年底全市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总数(427162人)的101.89%。三是抓好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已完成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培训5期726人次,全面完成市级培训任务。四是强化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共配备防贫监测信息员1827名并实现培训全覆盖。
5. 全市共获得深圳财政帮扶资金3.6379亿元(县级资金3.436亿元、市级资金2019万元),计划实施74个项目,已完工61个,资金拨付率96.37%。一是稳步推进消费帮扶。东部省份采购、帮助销售西部结对省份农畜牧产品和特色手工艺品9.53亿元,其中采购、帮助销售已认定扶贫产品3.36亿元。共建成6个广西供深农产品示范基地,17家企业的28个产品被评定为“圳品”。二是加强区域协作。年内成功引进落地投产广东企业52家,吸纳农村劳动力2868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098人。共建产业园区14个,引导入驻园区企业10家,吸纳农村劳动力1733人,其中脱贫劳动力745人。援建帮扶车间100个,吸纳农村劳动力2571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125人。三是加强人才支援交流。深河两地互派党政干部49名,互派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才395人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任务艰巨。全市脱贫人口基数大,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投入大。部分贫困群众本身文化程度较低、思想观念较为落后,“等靠要”思想不同程度地存在,难以进行科技含量高、标准化程度高、市场前景好的种养殖技术培训,防止返贫致贫工作难度较大。
(二)产业持续发展根基依然薄弱。我市产业基础相对薄弱,引进的东部企业偏小偏弱,科技水平不高,在生产、加工、销售、品牌等相互脱节,产业整环节、全链条发展不健全,产业发展后劲有待加强,不能很好地为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拓展提供稳定支撑。
(三)扶贫项目资产有效管理难度大。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涉及资金量大、项目杂、部门多,且时间跨度长、工作难度大,线下扶贫项目资产台账建立和管理,项目移交到地方或村集体后全面落实扶贫资产管护责任,加强后续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继续发挥作用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帮扶机制落实不到位。有的驻村工作队员履职不到位,对所驻村基本情况不了解。有的监测对象虽然安排了帮扶措施,但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在各级督查、暗访中仍然发现有应纳未纳、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五、改进措施
(一)抓实防贫常态化监测和帮扶机制建设。持续抓好“三类人员”的排查、监测和帮扶工作,确保监测帮扶的全面性、精准性、稳定性,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一是抓好常态化排查走访。持续指导各县(区)每月开展1次防贫风险排查,督促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和村级信息员分片包干,定期排查走访农户,对有返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监测。对已纳入监测对象家庭,帮扶责任人按要求定期走访跟踪,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类落实帮扶政策。二是建立数据 “每月比对”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联合行业部门,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标准,每月将脱贫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紧盯因病、因残、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侧重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增收、搬迁后续扶持、社会保障兜底等方面因户施策,安排帮扶干部精准落实帮扶政策,确保纳入监测管理的农户有人帮扶、有增收措施、有帮扶成效。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对照自治区暗访督查和市级督导发现的问题,以及自治区后评估反馈的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区)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抓好问题整改。指导各县(区)派出工作组对疑似应纳未纳户、风险消除错误户、未安排帮扶人和未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户,以及已录入系统的数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不断提高全市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质量。四是强化防贫监测信息员业务培训。年内组织县、乡两级防贫监测信息员开展综合业务培训1—2次。同时,指导各县(区)对辖区内所有防贫监测信息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防贫监测信息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五是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加强与自治区对接,按照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定期做好全市数据比对工作,及时发现、清洗错误数据,并将问题反馈给各县(区)进行整改,不断提高系统信息数据质量,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效数据参考。
(二)抓实特色产业规模发展和效益提升。结合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调整优化特色产业发展布局,调整特色产业结构,着力加大特色产业投入力度,推动农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2022年,中央衔接资金投入产业的占比高于55%以上,且不低于上年产业投入占比,自治区衔接资金投入产业的占比高于50%。对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特色优势产业达到奖补标准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2016—2020 年脱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继续实行产业以奖代补政策,应补尽补,奖补发放率达100%,持续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覆盖率,带动精准率达100%。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农特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区和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夯实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抓实乡村振兴基础项目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项目谋划,持续提高储备项目质量。2022年全市计划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入库项目8000个以上,预算总投资达100亿元以上。二是统筹推进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危桥改造项目300个以上。完善农村县乡联网公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提级改造,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重点加快推进1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屯硬化路建设,实施屯级道路建设500公里以上,完善优先通达路线窄路面公路拓宽改造。
(四)抓实脱贫劳动力培训和就业。一是进一步推进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积极联合人社部门全力做好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抓好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摸排和动态监测,实时监控、动态掌握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及返乡回流等情况,多渠道、全方位抓实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的就业稳岗,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增收的作用,加大村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区)抓好劳动力职业能力培训、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确保2022年全市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总数不低于2021年水平,确保有劳动力脱贫户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二是进一步强化“雨露计划”政策宣传,确保学历教育精准补助、应补尽补。创新宣传方式,让广大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培训补助政策,提高政策受益覆盖面。督促指导各县(区)履行好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进一步加大申请办理力度,简化申请程序,统筹各方资源,协调教育力量,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确保精准补助、应补尽补政策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自治区及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创新培训形式,扎实开展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乡村振兴系统干部等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覆盖面,全面提升各级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水平。
(五)抓实社会帮扶和行业帮扶工作。进一步压实市直、驻河池中区直单位定点帮扶责任,强化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活动,抓好消费帮扶工作,助推农产品销售,巩固脱贫成果。抓好光伏、健康帮扶工作,配合商务、财政等部门抓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一是抓好定点帮扶工作。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参加定点帮扶工作,抓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压实市直、驻河池中区直单位定点帮扶责任,强化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不断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二是抓好社会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企业作用,积极争取更多社会力量支持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一企包一村”活动,重点组织全市企业、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三是抓好消费帮扶工作。引导和鼓励供应商通过将扶贫产品上架供销832平台、社会扶贫网广西特色馆、粤桂扶贫协作、本地销售等渠道销售扶贫产品,助推农产品销售,巩固脱贫成果。进一步加快推进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建设,主动对接、积极作为,把“三专”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四是抓好光伏扶贫工作。加强对全市纳入补助目录的307座村级光伏电站运维监督和收益分配工作,确保电站正常运行、收益规范使用,确保光伏电站持续发挥效益,充分利用光伏电站收益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五是抓好健康扶贫工作。继续加强与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对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纳入“光明工程 白内障复明”项目救治,对强直性脊柱炎患者和尘肺病患者开展救治。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巩固拓展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社会保障、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等工作。六是配合抓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继续配合商务、财政部门,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程项目督导,加强对各示范县对国务院督查反馈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电商综合示范可持续运营推进情况及资金规范使用情况开展督导,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的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六)抓实衔接资金监管使用。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支持,督促各县(区)严格落实本级投入要求,全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需求。二是定期监测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督促各县(区)按照“安全”“高效”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资金使用的审批、拨付、结算等程序,加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防止资金闲置,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三是强化衔接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落实,在做好市本级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区)对各级衔接资金分配结果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同时抓好乡、村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县(区)开展衔接资金调研,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县(区)抓好整改,提升资金监管水平。四是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全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执行资金绩效管理,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加强小额信贷管理,确保“应贷尽贷”“应收尽收”“应处置尽处置”,杜绝新增贷款存在变相“户贷企用”现象。抓好“富民贷”试点工作,督促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用足、用好这一政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
(七)抓实外资帮扶项目建设。一是世行项目实施方面。从合作社项目采购、产业链风险管理、商业孵化中心平台建设、项目管理监测、评估及学习四个分项目详细的规划2.18亿元剩余资金使用分配。通过世行项目管理PROMIS系统对各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测,抽取数据通报进度落后的项目县,不定期对项目县实施情况实地核查。积极配合世行咨询团队、财务检查、第三方监测的各项检查工作。二是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方面。继续督促指导东兰县完成武篆镇红色村庄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确保2022年交付使用。积极主动对接自治区项目办,争取2022年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示范区再落户河池。
(八)抓实东西部协作工作。进一步完善深河协作长效机制,推动深圳市各区与我市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结对帮扶。一是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东西部专责小组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制度》《专责小组督导调研制度》《专责小组工作通报制度》四项制度,推进粤桂协作工作规范开展。二是编制完善《应知应会手册》。纳入各部门涉及东西部协作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指导性方案,提高业务水平;对各板块工作进行操作性细化,提高工作能力。三是开展季度督导工作。按季度对7个结对县开展东西部协作工作调研指导,重点针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企业引进、就业车间帮扶、劳务输出、消费帮扶、人才交流等重点工作,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进工作。适时指导市直部门开展东西部协作工作。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广泛挖掘宣传粤桂协作显著成效以及在工作中形成的机制创新、典型做法和涌现的人物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帮扶干部的干事热情,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协作的主动性,深层次、多领域协同推进粤桂协作,不断提高协作帮扶的社会效应。
附件:1. 2021年度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2. 2021年度河池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3. 2021年度市直机关帮扶干部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4. 2021年度河池市市直机关帮扶干部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绩效自评表
7. 2021年度河池市对口扶贫协作局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8. 2021年度河池市对口扶贫协作局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