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传染病专科医院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河财预[2019] 5号文件《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及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将我单位2019年经费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河池市传染病专科医院是2003年应对“非典”疫情而设立的专科医院,注册资金2500万元,编制床位40张,设有预防保健科、传染科、结核病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科、静脉用药等6个诊疗科目,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07年11月15日增设内科、康复科、中医科。2008年7月1日,河池市卫生局决定由河池市人民医院托管该院,并将市传染病专科医院行政职能科室及医技科室并于河池市人民医院,仅保留传染科职能。目前市传染病专科医院有编制60个,实际在职人员12人,退休10人,其中副高职称5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3人。医院拥有病房楼(2个病区)、3层办公楼、医技楼、老干部诊室等建筑。
第二部分:河池市传染病专科医院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见下载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全年预计收入数为1135.6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收入146.9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公用支出。
2、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事业收入)988.72万元。
二)2019年全年单位预计总支出113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93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236.8万元,项目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751.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93万元包括:
1)、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性支出 94.04 万:其中基本工资57.62万元、津贴补贴3.28万元、基础性绩效工资20.9万元、奖励性绩效12.24万元;
2)社会保障缴费32.08万元:其中医疗保险费12.09万元(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5.64万元, 大病统筹0.23万元,公务员补助3.76万元,医疗费补助2.46万元);工伤保险0.38万元、女职工生育险0.33万元,失业保险0.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81万元。
3)、退休人员非统发退休费7.58万元;
4)、住房公积金按工资年总额的12%计算后得11.28万元
5)、工会经费1.88万元
6)、福利费0.0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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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075.5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8.81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预算11.28万元
(4)教育支出30万元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35.65万元出,其中基本支出383.75,项目支出751.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5.5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及离退休工资等支出,以及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项目支出包括聘用人员工资以及包括医院日常运转产生的各种专用材料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用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以及按规定计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
住房保障支出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11.28万元。
教育支出30万元,为提高职工职业技能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