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
(三)受理不服本市两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审核裁定减刑、假释案件。
(四)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六)监督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八)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九)承办对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指导全市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编制部门管理本市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十一)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
二、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由一个预算单位构成,即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机构设置情况。本院内设政治部、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司法技术科、法警支队、机关党委、监察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中心、快审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20个部门。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院编制总数为142人,年末实有人数132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53人。
第二部份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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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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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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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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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年预算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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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4162.95 |
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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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拨款 |
3322.95 |
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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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84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43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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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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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2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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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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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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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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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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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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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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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医疗卫生支出 |
18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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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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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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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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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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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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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4162.95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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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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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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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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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单位上年结余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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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2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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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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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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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拨款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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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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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拨款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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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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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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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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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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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
4162.95 |
支 出 总 计 |
416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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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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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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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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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 |
2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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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162.95 |
3204.45 |
95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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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3433.44 |
2474.94 |
95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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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5 |
法院 |
3433.44 |
2474.94 |
95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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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501 |
行政运行(法院) |
2807.74 |
2474.94 |
33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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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504 |
案件审判 |
220.00 |
0.00 |
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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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506 |
“两庭”建设 |
360.00 |
|
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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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599 |
其他法院支出 |
45.70 |
|
4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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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
教育支出 |
23.82 |
23.82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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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23.82 |
23.82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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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802 |
干部教育 |
23.82 |
23.82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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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19.59 |
319.59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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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17.57 |
317.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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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17.57 |
317.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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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808 |
抚恤 |
2.02 |
2.02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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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801 |
死亡抚恤 |
2.02 |
2.02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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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84.15 |
184.15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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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84.15 |
184.15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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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05.89 |
105.89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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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78.25 |
78.25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01.95 |
201.95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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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01.95 |
201.95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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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1.95 |
201.95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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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分经济分类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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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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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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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 |
2 |
3 |
4 |
|||||||
|
合计 |
4162.95 |
3204.45 |
958.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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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779.27 |
2714.77 |
6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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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1 |
基本工资 |
551.79 |
55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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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2 |
津贴补贴 |
498.97 |
49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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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3 |
奖金 |
49.88 |
4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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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6 |
伙食补助费 |
52.80 |
5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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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17.57 |
317.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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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0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97.25 |
9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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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63.51 |
6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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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2.32 |
10.62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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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01.95 |
2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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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935.20 |
872.40 |
6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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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929.15 |
395.15 |
5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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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1 |
办公费 |
35.00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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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5 |
水费 |
2.00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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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6 |
电费 |
14.00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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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07 |
邮电费 |
20.42 |
20.42 |
|
|
|||||||
30211 |
差旅费 |
10.00 |
10.00 |
|
|
|||||||
30215 |
会议费 |
5.00 |
|
5.00 |
|
|||||||
30216 |
培训费 |
23.82 |
23.82 |
|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0.00 |
20.00 |
|
|
|||||||
30228 |
工会经费 |
31.76 |
31.76 |
|
|
|||||||
30229 |
福利费 |
0.79 |
0.79 |
|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0.00 |
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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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34.34 |
134.34 |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92.02 |
63.02 |
529.00 |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4.52 |
94.52 |
|
|
|||||||
30301 |
离休费 |
42.76 |
42.76 |
|
|
|||||||
30302 |
退休费 |
35.01 |
35.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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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305 |
生活补助 |
2.02 |
2.02 |
|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14.74 |
1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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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
资本性支出 |
360.00 |
|
360.00 |
|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222.00 |
|
222.00 |
|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38.00 |
|
1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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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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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6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20 |
3.公务用车费 |
4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0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第三部份收支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4162.95万元,同比增长52.9%。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162.95万元,同比增长52.9%,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4162.95万元,基本支出3204.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项目支出958.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公共安全类科目3433.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5%,同比增长60.3%。
教育支出类科目23.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同比增长24.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319.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同比增长24.3%。
医疗卫生类科目184.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4%,同比增长23.2%。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01.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同比增长30.1%。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公用支出预算395.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3%,同比增长23.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14.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7%,同比增长42.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4.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同比增长97.3%。
2、项目支出预算。
公用支出预算53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5.7%,同比与增长346.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7%,同比下降9.2%。
资本性支出预算3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7.6%。
三、2019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公务接待费20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39%;公费出国预算是0,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万元,比上年减少32万元,下降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395万元,比上年增加75万元,增长23.4%,主要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公用经费92.4,比上年增加2.1万元,增长2.3%;综合办案费44万元,无增减。
(二)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360 万元,同比增加121万元,增长33.6%。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部门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36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院有公务车辆2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对预算编制的要求,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编制2019年度经费预算的同时,对全部10个项目支出预算都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并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同时,对2018年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开展了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5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7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如:“综合办案费”。 该项目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都是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比较好,保障了案件审理的顺利开展,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