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河池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河办发﹝2013﹞71号)精神,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教育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市各级侨联依法开展活动;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法律报务;根据归侨侨眷的特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二)组织发动归侨侨眷利用海外关系优势,为引进海外资金、人才、技术牵线搭桥;协助政府的对外招商活动;引荐和协助海外侨胞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和文化卫生、社会公益事业,为侨资企业和侨属企业提供服务。
(三)组织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与海外华侨、华人在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福利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
(四)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参加各级人大、政协的归侨侨眷代表的人事安排,积极支持他们参加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五)组织调查研究新时期侨情和侨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胞的意见和要求,并向党委、政府反映;开展侨史研究。
(六)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乡谊亲情;组织对本市和国外侨情进行调查研究;向上级侨务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工作并对其实施发挥监督作用。
(七)做好接待和处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来信来访工作;协助救济鳏寡孤独归侨侨眷;扶持农村贫困侨户。
(八)加强自身建设,发扬民主、廉洁奉公,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重视培养、推荐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本会内设有秘书科。
2.部门决算单位仅限本会。
第二部分: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列出空表并在表格下方说明“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没有XX收入,也没有XX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河池市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90.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16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86万元,增长11.9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55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71万元,减少10.08%,主要原因:2021年度工资性支出、上年绩效奖励差额、住房公积金、医、社保等各项目均有增加。
2.其他收入1.1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5万元,提高了42.74%。主要原因是:争取到2020年度自治区侨联下拨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困难归侨侨眷1.17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6.5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63万元,增加9.59%。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90.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4.66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86万元,增长11.9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6.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侨联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用于调研、座谈、对外交往、考察、招商、会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83万元,增长14.77%。
2.教育支出(类)0.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教育培训方面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36.36 %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9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本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6万元,增长8.65 %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5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医疗保险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4.86%
5.住房保障支出(类)5.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8.83 %
6.年末结转和结余6.0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加1.98%。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6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36万元,增长13.42%。其中:基本支出79.53万元,项目支出5.41万元。
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73万元,支出决算为9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3万元,项目支出5.41万元。
2.教育支出0.3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21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2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工资15.26万元,津贴补贴11.56万元,奖金2.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13万元,住房公积金5.26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医疗费补助0.73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办公费0.25万元,印刷费0.28万元,电费0.19万元,邮电费1.19万元,差旅费1.12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委托业务费0.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2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故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庙宇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参考对口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确定)
1648359845.doc1648461878.doc164856375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