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园林处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园林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园林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园林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园林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制定全市城市绿化发展规划及地方规范性文件。
2、参与编制城区风景园林、城市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本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根据主管局授权,依法划定城市“绿线“,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本市规划区内公园、绿地、公共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制定绿化养护标准并监督实施。
4、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美化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5、受主管部门委托,审查占用(含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砍伐树木,以及集中绿化事项。
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和园林信息收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园林处隶属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二层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2021年决算编制数1户。
第二部分:河池市园林处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河池市园林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园林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274.40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186.69万元,同比下降12.7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4.10万元,均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款资金。相比去年减少164.99万元,下降11.46%。 主要原因是2021年城维费项目经费拨款年末未成功支付,减少本年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相比去年减少22万元,相比去年减少100%,主要原因2020年河池市“创建文明城市”突击迎检项目经费未在当年形成延续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相比去年增加(减少)0万元;
4、其他收入0.2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银行账户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0.29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281.05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8减少177.56万元,同比下降12.1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本年支出873.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26万元,同比增长13.41%,主要原因是:年内职工正常晋升晋级,职工退休减员各项工资福利奖金正常变动。
项目支出:本年支出407.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0.82万元,同比减少40.77%,主要原因是:2021年城维费项目经费拨款年末未成功支付,减少本年财政拨款;2020年河池市“创建文明城市”突击迎检项目经费未在当年形成延续项目;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3.2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干部业务技术培训教育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同比增加62.07 %,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干部工资福利增加后计提培训费基数提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及遗属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67万元,同比减少0.86%,主要原因是年内职工退休减员,属正常变动范围内。
3、卫生健康支出49.49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计缴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03万元,同比减少9.23%,主要原因本年内职工退休减员,属正常变动范围内。
4、城乡社区支出1098.0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基本工资奖金及各项津补贴,职工医疗保险,机关养老保险,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城市维护费支出:城区街道公园广场绿化养护,公园广场日常设施维护及城区时令花卉采购补植补种。较去年减少168.92万元,同比减少13.33%,主要原因是城维费项目经费拨款年末未成功支付,减少本年财政拨款;2020年河池市“创建文明城市”突击迎检项目经费未在当年形成延续项目,减少本年财政拨款。
5、住房保障支出52.6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减少3.17万元,同比减少5.68%,主要原因是年内职工退休减员,属正常变动范围内。
6、年末结转和结余12.82万元,同比去年减少16.48万元,同比减少56.25%。其中: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44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16.48万元,同比减少82.73%。主要原因根据预算安排、当年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本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园林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28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2.86万元,项目支出407.9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5.86万元,同比减少10.85 %。
河池市园林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45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7.83万元,城维费59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4%。
1、教育支出-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3.2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58万元,调整减半下拨经费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原因是职工干部参加业务技术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68.15万元,年初预算数7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08%。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工资总额基数调整,年内职工到龄退休减员,导致支出决算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9.4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用于年内无调整标准,按规定发放遗属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含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9.4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0.87%,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工资总额基数调整,年内职工到龄减员,导致支出决算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98.04万元, 年初预算数为126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6.84%,主要支出按照市本级统一规定的支出定额标准安排的职工基本工资,福利支出,绩效资金发放,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城市维护费中,专用材料采购,社会化购买服务支出,城区绿地花卉种植,公园基础设施维修(护)费支出等。因年内城维费。主要变动原因是城维费项目经费拨款年末未成功支付,2020年河池市“创建文明城市”突击迎检项目经费未在当年形成延续项目,直接导致支出决算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52.6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干部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2.8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74.69万元,年初预算72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6%,出现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内职工干部正常晋升晋级,职工退休减员各项工资福利奖金正常变动导致。
1、基本工资153.56万元;
2、津贴补贴124.38万元;
3、奖金235.18万元;
4、伙食补助理费16.43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15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82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52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9万元;
9、住房公积金52.65万元;
10、医疗费2.41万元;
1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21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9.98万元,年初预算8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9%,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安排的工会费8.77万元由财政直接上缴至市总工会,不列为本单位决算支出。其他相关支出本部门厉行节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主要用于:
1、办公费1.64万元;
2、电费1.41万元;
3、邮电费7.57万元;
4、差旅费11.27万元;
5、维修(护费0.13万元;
6、培训费3.29万元;
7、公务接待费0.08万元;
8、专用材料费0.45万元;
9、委托业务费0.49万元;
10、工会经费1.41万元;
11、福利费6.76万元;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6万元;
13、其他交通费37.33万元;
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9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17.66万元,年初预算38.2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6.18%,主要原因2021年初预算包含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和生活补助21.60万元,而实际支出由人社部门代为发放,不在本单位列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园林处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元,本年无年初预算,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河池市“创建文明城市”突击迎检项目经费未在当年形成延续项目,导致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园林处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7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7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次,同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同比增加33.33%。主要用于职工干部业务技术交流,有关专家来访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7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52万元,同比减少16.38%。主要原因年末公务车辆维修费未能成功支付,直接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本单位公务用车车型有:皮卡车1辆、两排小货车2辆、绿化洒水车1辆,主要用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生产和巡查工作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和保养费用、车辆保险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2.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1.21万元,同比增加4.1%,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独生子女补助年初预算21.60万元实际已交由人社部分进行发放,不在本部门形成支出。本部门开展的各项业务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维修(护)费等各项支了出同比上年有所减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压减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71万元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2万元(口径参见部门财决附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信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抽取1个项目(园林管理经费)全面进行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41%。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详见附表:
河池市园林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河池市园林处2021年部门决算批复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