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党校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委党校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委党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委党校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市委党校是在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中共河池市委党校创建于1973年10月,1996年11月、2004年3月先后挂牌成立河池市行政学院和河池市社会主义学院,目前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
主要工作包括:按组织部门培训计划,主要培训轮训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市直部门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后备中青年干部的理论培训;全市党校系统的师资培训;负责对县级党校的教学、科研业务进行指导,定期召开会议、指导工作、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开展科研咨政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宣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在职干部本科及研究生学历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组成本部门的单位仅市委党校本级一个单位,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学校(院)设有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教务科、科研咨政科、培训中心、图书信息中心、后勤管理科7个职能科室和哲学教研室、文史教研室、经济学教研室、管理学教研室、统战理论教研室5个教研室。2017年我校编制人数80人。全校实有人数112,其中在职教职工66人(参公人员29人,事业编制人员33人,工勤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46人。
第二部分:河池市委党校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河池市委党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委党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 1110.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0.16 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减少87.87 万元,下降7.1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1027.4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22.21 万元,下降10.6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事业收入 51.87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培训中心开展的社会培训和区党校在职研究生区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02 万元,增长15.65 %,主要原因是增加社会培训班班次,培训人数增多。
3.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30.89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钻入的节水型项目改造经费26.7万元、人防办转入人防教育经费0.5万元、市教育局转入教师节慰问金3万元、人大办转入立法基地经费0.2万元、利息0.49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7.43 万元,下降19.38 %。其他收入来源不稳定,没有可比性。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72.04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51 万元,增长3.61 %。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 1147.73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147.73 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87.24 万元,下降7.06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920.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5.6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3.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68.5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科学技术支出(类)19.39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6.年末结转和结余 34.47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减少37.57 万元,下将52.15%,主要原因是解决了已故老干部继承人财产争议问题,按法院判决份额支付了家属的抚恤金。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委党校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048.04 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 90.23 万元,下降7.93 %。其中:基本支出 867.97 万元,项目支出 180.07 万元。
市委党校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1182.26万元,支出决算为 1048.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8.65 %。
1.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决算数为 817.52 万元,年初预算为 901.53 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少8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3.3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用于财政干部业务培训教育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的生活补助。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决算数为55.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28.6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病故人员。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53.5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是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8.5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7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5.2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相应减少开支,用于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决算数为19.39万元,资金来源是上年结转,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67.97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658.38 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8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38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8.66 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9.76万元 , 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75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扶贫工作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9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95.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5月始,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会保险事业局统一发放。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委党校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市委党校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69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69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2次,人次 54次,其中包括:接待自治区党校业务指导及督查、各地市党校教学科研等调研学习、县市党校业务往来等接待。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主要原因是广西区社会主义学院取消了赴台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6.3%,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本级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 “三公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8.66 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减少11.66 万元,降低12.9 %。主要包括减少了退休参公管理人员的基本公用经费3.43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8.2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6.3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6.3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6.3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教学经费”、“人才经费”两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5万元,项目自评覆盖率达到16.7 %,资金覆盖率35%。经过绩效评价,两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例如:教学经费
年度目标是完成年度主体班培训10个班次共700人次,进行理论宣讲5场次,建设现场教学基地3个。长期目标是完成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开发新的课题,满足我市干部教育培训的需求。
本年度“教学经费”主要绩效自评如下:
1.培训质量双增。完成主体班9期20个班次1268人次,其中处级干部班6个班次524人次,科级干部班8个班次475人次,“两新”组织班2个班次94人次,村干部班7个班次486人次,农村党员班2个班次200人次。春秋学期培训管理总时长达到96天,学员培训总体满意率达到100%,授课测评平均分高达94分,实现了质量双增的目标。
2.主业主课突出。春秋学期主体班培训共开设专题课程(含自学专题)347门(次)(其中,春季188门,秋季159门),累计学时达到756学时。其中主业主课(理论教育与党性教育)257门(次)578学时,占总课时76.5%,党性教育课155门(次)325学时,占总课时43%,主页主课各项指标均符合中央文件关于党校主体班课程设置的要求。
3.全年共进行理论宣讲9场次,包括到金城江、宜州、市女商会、市国土局、市交通局、河池机场等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4.在河池革命纪念馆打造《传承革命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在河池镇阅兵广场和标语楼打造《感悟红七精神,增强大局意识》、在罗城打造《于成龙的廉政修为》、在东兰打造《拔群故乡红色基因的感悟与传承》、《少数民族地区干部的成长成才》等主题教学教学基地,我校主体班及分校统筹办学班次中,累计有12个班次学员使用。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比较好,保证了河池市干部教育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池市委党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6310244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