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概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已于2020年1月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20﹞6号)批复下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79号)等要求,现将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是经河池市人民政府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其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具有“代表、服务、管理” 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其相关法规,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维权、文化体育、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5)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6)承担河池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9)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河池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办公室、康复文体科、教育就业科、组联维权室、河池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河池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2.单位性质:
(1)市残联本级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
(2)河池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河池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机构人员编制14人,2019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4人,其中:(1)在职在编人员14人,包括参公事业人员编制9人,实有在职人员9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2)聘用人员3人,包括控制数内聘用机关后勤人员(即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 人、单位自聘残疾人服务岗位人员2人。
2019年年末,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690.32 万元,较上年484.91万元增加205.41 万元,同比增长42.3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690.32 万元,较上年484.91万元增加205.41 万元,同比增长42.36%,其中:基本支出280.7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66%,同比减少14.80 万元,下降5.01%;项目支出409.6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34%,同比增加220.21 万元,增长116.2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教育支出预算2.7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40%,同比增加0.43万元,增长18.71%;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643.9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29%,同比增加198.52 万元,增长44.57%;
(3)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21.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2%,同比增加3.29万元,增长17.99%;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2.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9%,同比增加3.17万元,增长16.8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80.7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66%,同比减少14.80 万元,下降5.0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3.15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62%,同比减少12.74万元,下降4.9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11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37%,同比减少2.22 万元,下降7.0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45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1%,同比增加0.14万元,增长1.6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09.6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34%,同比增加220.21 万元,增长116.27%。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0.8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7.05%,同比减少3.20万元,降低2.81%。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3.01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6.89%,同比增加159.61万元,增长217.45%。
其他资本性支出65.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6.06%,同比增加63.80万元,增长3190.00%。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90.32 万元,较上年484.91万元增加205.41 万元,同比增长42.36%,其中:基本支出280.7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66%,同比减少14.80 万元,下降5.01%;项目支出409.6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34%,同比增加220.21 万元,增长116.27%。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干部教育2.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在职继续教育培训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在职在编职工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伤残抚恤2.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因战致残人员的护理费支出。
行政运行(残疾人事业)201.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残联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残疾人康复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及发放工作及康复服务支出等。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9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等支出。
残疾人体育172.4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参加广西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五届特奥会相关费用、发放残疾人体育奖金等支出。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37.1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残疾人“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残疾人协会日常工作及协会主席培训、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检查工作、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及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设施维护、重大节日慰问贫困残疾人、残疾人临时救助及法律援助、全市残疾人事业统计培训、结算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工程尾款等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的失业保险费。
行政单位医疗12.34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9.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河政办发〔2011〕9号文件规定,对本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医疗费补助。
住房公积金22.03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残联机关和2个残联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万元。
(二)2019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0万元,较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0.2万元,与2019年初预算持平,主要是市残联机关接待上级部门来河池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预算2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2019年我会直属管理的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封停市残疾人就业指导中心一般公务用车1辆(事业单位编制);仅保留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专用车辆(即残疾人辅助器具装配专用用车)1辆(参公单位编制),用于开展各项服务指导工作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3.会议费2020年预算4.20万元,较2019年减少1万元,下降19.23%。主要是用于召开各项残疾人事业业务部署会议的支出。
4.培训费2020年预算23.75万元,较2019年减少6.47万元,下降21.40%。主要是用于机关干部培训、全市残疾人事业统计培训、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协会主席培训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9.11万元,比2019年31.33万元减少 2.22万元,下降14.33 %。主要是由于2020年将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住房物业服务补贴支出调整进入职工工资福利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2万元,较2019年持平。
(三)收支总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280.7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66%,同比减少14.80 万元,下降5.01%,主要是由于2020年缴纳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相关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进行了调减。
(2)项目支出409.6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34%,同比增加220.21 万元,增长116.27%。,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参加广西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五届特奥会相关费用、发放残疾人体育奖金、结算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工程尾款等支出,相对于2019年增加了这三方面的支出。
综合上述原因,造成了2020年收支总预算690.32 万元,较上年484.91万元增加205.41 万元,同比增长42.36%。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1辆为康复服务用车、1辆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业务用车,预算运行维护经费2万元。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0年年初各类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总值274.33万元。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会组织对2019年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从自评情况看,我会在自治区残联指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实施残疾人六大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切实推动改善残疾人民生,抓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基层组织建设、文化体育等工作。我会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从自评结果看,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良好。(详见自评)
1.河池市残联2019年度基地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阳光扶贫基地)
2.河池市残联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残疾人评定人员培训经费)
3.河池市残联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残疾人协会活动经费)
4.河池市残联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5.河池市残联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经费)
6.河池市残联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扶持残疾人个休创业就业)
7.河池市残联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河池市“阳光家园计划”)
8.河池市残联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康复人才培训经费)
9.河池市残联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及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经费)
2020年我会对所有项目支出都填报了绩效目标,年终对5万元以上的项目至少选择3项进行绩效自评。(详见附件)河池市残联2020年项目资金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