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备案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工业园区和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
2.负责编制并实施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园区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负责工业园区经济运行分析、预测,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审批工业园区发展计划和产业布局。负责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土地开发工作。
4.负责指导、协调宜州经济开发区、河池.南丹工业园区、河池.环江工业园区、都安临港工业园区及其他由市人民政府主导开发的工业园区建设。
5.负责协调工业园区财政管理和投融资工作。负责工业园区财政预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计划;筹集、管理和使用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负责工业园区资本运作和开展投融资工作,指导工业园区政府性投资公司的运营。
6.负责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及宣传推介工作。
8.督促、检查工业园区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9.统筹协调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税务等部门和其他设在工业园区工作机构的工作,做好工业园区内企业的服务等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示意图
二、人员构成情况
管委会下设7个办局、2个二层机构(工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园区规建局质安站)和3个派驻机构(市环保局园区分局、市国土局园区分局、市纪委驻园区管委会纪检组),核定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35名,核定下设的市工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园区规建局质安站4名。目前实有人员情况如下表:
项目 |
合计 |
行政
单位 |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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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 |
事业 |
后勤控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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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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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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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14 |
1 |
1 |
其中:在岗人数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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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14 |
1 |
1 |
离退休人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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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离休人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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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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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2.政府采购备案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835.48万元,同比增加132.34万元,同比增长18.8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5.48万元,同比增加132.34万元,同比增长18.82%。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83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99.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72%,同比增加123.07万元,增长21.35%;项目支出预算1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28%,同比增加9.27万元,增长7.31%。
收支总预算较上年增长18.82%,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晋升调档)较上年有所调整,使人员工资总额较上年有所增加,同时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大,社会保障缴费金额随之增加。二是工资总额的增长影响工会经费、培训费、福利费等费用的增长变动。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教育支出类科目5.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7%,同比增加0.37万元,增长7.0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75.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2%,同比增加4.92万元,增长7%。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40.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同比增加2.59万元,增长6.9%。
(4)资源探勘信息等支出类科目669.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09%,同比增加121.53万元,增长22.19%。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45.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2%,同比增加2.94万元,增长6.9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99.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72%,同比增加123.07万元,增长21.3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29.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99%,同比增加109.11万元,增长20.9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0.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1%,同比增加13.96万元,增长24.8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 (减少)0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28%,同比增加9.27万元,增长7.31%。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7万元,占项目支出12.5%,同比减少14.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7.5%,同比增长24万元,减增加25.26%;两项支出增减变动原因为:一是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将支出更加细化到经济科目,经济科目间有细微调整;二是减少1名聘用两新组织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大任产业园环境卫生费。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3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48万元,项目支出13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教育类支出5.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管委会干部职工进修及培训发生的培训费用支出。如培训教材费、培训费、培训差旅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管委会在编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1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管委会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如基本医疗、大额医疗、工伤、生育、公务员补助等费用支出。
其他资源勘探信息669.17万元,其中:533.17万元是基本支出预算,136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1)基本支出预算533.1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安排的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8.75万元,支出范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4.42万元,支出范围包括管委会及下设机构、驻管委会机构运行所需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费用支出。(2)项目支出预算136万元,其中:园区工作经费65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30万元,东江园环卫、路灯照明费20万元,大任产业园环境卫生费21万元。支出范围为管委会及下设机构、驻管委会机构开展园区工作、招商引资工作以及东江园区环卫和路灯照明工作所需的日常开支和大任产业园园区内环境卫生支出。
住房公积金45.2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管委会内设7个机构和个下属2个事业机构在编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万元(全口径),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无明显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接待客商和日常公务接待将较上年增加,故无法压缩预算。在预算不变,接待量增加的情况下,力争严格管理控制,间接降低公务接待费预算。
(二)2019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7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7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招商引资客商等领导及相关人员到我委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支出,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征地处纠工作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用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单位在编公务车辆1辆已于2016年公务车改革时收回,故不再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04万元,同比增加13.96万元,增长24.89%。增长的主要原因:较2018年增加了物业费的发放。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费、交通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已公车改革,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委对所有项目支出都填报了绩效目标,并对2018年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自评,绩效目标均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