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金融办概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二)预算编制依据
(三)预算编制原则
二、部门及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四)人员构成情况
(五)公务用车配备:无公务用车
(六)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第二部分:河池市金融办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四-1:经费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十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金融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支出预算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1. 收入预算说明。
2.支出预算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收支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金融办概况
河池市金融办2018年部门预算已通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并经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19〕5号)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河池市金融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根据河财预[2018]51号文件精神,2019年部门预算是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布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强化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编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预算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2016〕6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
(三)预算编制原则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办的预算编制原则是:
1.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部门预算及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实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精神,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其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严格执行会议、培训、差旅游等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方面支出事项的审批管理。
2.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确保预算安排公正合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实际需要,2018年改进和完善部分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
3.审慎稳妥,规范项目支出管理。严格项目预算编制,按规定区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编制,过期和没有必要的项目要取消,同类项目支出应当统筹整合合并,新设项目要依据充分,履行审核程序。
4.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全面推开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按照部门预算经济分类要求严格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
5.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做好支出规划与年度预算衔接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计划,科学合理编制支出规划,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相关专项规划等衔接。加强三年支出规划的指引和约束作用,部门新增需求原则止在支出规模内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
二、部门及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二层机构一个:金融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事业)
(二)基本职能
根据河编[2012]28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全市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河池市人民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负责联系驻河池金融监管机构,协调解决监管中的难点问题,为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负责联系驻河池金融机构,促进河池与各金融机构驻广西总部的战略合作,促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研究金融服务体系、金融创新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健全完善金融体系的意见和建议;综合企业上市的规划、协调、指导和培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整合上市公司资源,增强上市企业再融资的能力;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推进金融安全建设,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事项。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和部门预算编制有关部分)
⑴继续推进河池市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开展工作。
⑵对接各金融机构,为政府及困难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制定金融发展规划,推动金融业经济发展。
⑶承担全市筹资、融资的组织、协调工作,力争新增贷款55亿元以上,以及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工作。
⑷对13家小贷公司和5家担保公司的发展、检查、辅导工作,开展2次以上的全面现场检查。
⑸打击和处置全市各种非法集资案件,开展打非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建设金融安全区域。
⑹牵头组织开展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同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等。
⑺按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区人民签订的责任状要求,综合企业上市的规划、协调、指导和培育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和培育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参与协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相关融资工作。
⑻继续指导地十一个县区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工作。
⑼对辖区企业上市(挂牌)进行组织培育、宣传、培训。
⑽承担自治区对设区市绩效考评工作5大项,对县市区绩效考评工作5大项。
(四)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为机关本级行政单位,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项 目 |
合 计 |
行政 单位 |
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 |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
编外长期 聘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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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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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
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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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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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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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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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中:在岗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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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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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离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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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务用车配备:无公务用车
(六)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1)在职在编4人,年工资福利支出56.04万元,其中:年社会保障缴费6.61万元,占年工资福利支出56.01万元的11.79%。
(2)长期挂职借用人员3人(不纳入预算,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长期骋用人员2名(不纳入预算,人均月标准工资2455元,代缴五险)。
第二部分:河池市金融办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河池市金融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84.95万元,同比增加7.44万元,同比增长9.5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拨款84.95万元;同比增加7.44万元,同比增长9.59%。
无其他预算收入;
无上年结余收入。
2、支出预算说明
2019支出总预算84.9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63.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27%,同比增加7.44万元,增长13.16%;项目支出预算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72%,零增长。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
教育支出预算0.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8%,零增长。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8%,同比零增长;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7%,同比零增长;
金融支出70.3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2.81%,同比增加7.95万元,增长12.74%;
住房保障支出3.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6%,同比零增长。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3.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27%,同比增加7.44万元,增长13.1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56.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96%,同比增加6.03万元,增长12.0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1%,同比增加1.41万元,增长21.69%
项目支出预算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72%,同比零增长。
(新增项目支出10万元,为预留非法集资举报奖励,不纳入我办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1. 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4.95万元,同比增加7.44万元,同比增长9.6%,全部为经费拨款(无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2、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4.9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63.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27%,同比增加7.44万元,增长13.16%;项目支出预算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09%,无增加,零增长。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教育支出预算0.5元,占支出总预算0.59%,同比零增长;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94%,同比零增长;
卫生健康支出3.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7%,同比同比零增长;
金融支出70.3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2.81%,同比增加7.95万元,增长11.3%;
住房保障支出3.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6%,同比零增长。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3.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27%,同比增加7.44万元,增长9.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56.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97%,同比增加6.03万元,增长12.0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1%,同比增加1.14万元,增长21.69%
项目支出预算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72%,同比零增长。
(新增项目支出10万元,为预留非法集资举报奖励,不纳入我办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我办为财政全额拨款,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预算,无投资评审涉及的项目。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无增加,零增长,全部为部门集中采购预算。
六、无收入征收计划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95万元,比2018年支出77.51万元增加7.44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整工资标准增量,属于正常增幅。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计划增员3人,计划采购办公电脑3套,预算1.5万元;档案设备1套,预算采购金融1.5万元,合计政府采购支出3万元,不增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6年3月进行公务改革后,本部门按规定无保留公务用车。本部门无公务车辆,2019年没有做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有2个项目经费,即小贷担保工作经费及企业上市工作经费,为正常性工作项目,单项项目经费5万元,按规定对上述 2个项目作预算绩效申报项目,项目申请设定各项绩效目标,2019年按各项绩效目标进行预算执行。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9万元(含金融会议费2万元元,培训费1.8万元),比上年6.42万元下降8.1%,减少会议活动预算,严控“三公”经费增长。
(六)收支预算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收支预算84.95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77.51万元增加7.44万元,增长9.6%,主要是调整工资标准增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