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工商局部门预算已通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17〕5号)批复下达,并按照该文件要求,现将河池市工商局(包括金城江分局)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本行政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本行政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本行政辖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本行政辖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三)承担监督管理本行政辖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工作;组织有关流通领域商品及服务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本行政辖区发生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消费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承担查处本行政辖区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五)依法查处本行政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本行政辖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六)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本行政辖区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本行政辖区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七)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本行政辖区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行政辖区的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广西著名商标的申报工作。
(九)负责本行政辖区的市场主体信用的分析、公开及管理工作,承担本行政辖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的建立、维护和信用公示系统的建立、完善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本行政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当地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十)负责本行政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配合相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开展党建工作。
(十一)根据授权,管理本行政辖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劳动人事、机构编制、基本建设、经费、资产、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承办河池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预算由市局机关和金城江分局构成。总编制人数18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78人,事业编制9人。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659.5万元,同比增长30.26%。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650.3万元,同比增长29.81%。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9.2万元,同比增长100%。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659.5万元,基本支出2,49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93%;项目支出16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7%。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2336.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85%,同比增长28.52%。
教育支出类科目15.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同比增长5.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10.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9%,同比增长5.5%。
医疗卫生类科目121.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5%,同比增长5.0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7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9 %,同比增长3.37%。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49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58%,同比增长38.1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31.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5.29%,同比增长43.3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8.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53%,同比增长1.4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78.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23.17%,同比增长4.6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6%,同比减少30.81%。
五、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8万元。
(二)2017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5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19万元增加22.5万元,同比增长118.4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3.5万元,同比减少5.5万元,下降28.95%。主要是安排接待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28万元,同比增加28万元,增长100%。2016年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根据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14辆,实有车辆总数14辆,主要用局机关和金城江分局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附件:1、2017年预算公开总表 1804289229.xls 2、 市工商局-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报表 180437618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