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园林管理处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市园林处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
(二)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财预〔2016〕53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6〕61号)等有关规定,现编制市园林处2019年部门预算。
(三)基本原则
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化先保障重点支出。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
用效益。
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
支出预算的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首先保证经常性支出,然后根据单位财力安排资本性支出。在经常性支出中,必须先保证基本的人员经费开支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确保投入的日常经费满足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
二、市园林处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方针、政策。
2、负责市城区主要道路、公园广场及城市公共绿地建设与管理,美化城市环境。
3、指导市主城区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建设和创建“花园式单位(小区)”工作。
4、承办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目标
1、设施维护和规范化秩序管理;严格审批在广场、公园举办的各类商业展、促销活动的规范管理。
2、抓好城区行道树、绿化带、小游园、小广场等绿地的日常养护、清扫保洁、安全生产和园林设施的巡察维护工作;按有关规定办理好占道、挖掘、接管、占用绿地、移伐树木的行政审批审核工作。
3、积极参与编制城区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园林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规划、设计、招投标、监理、施工、决算、竣工验收和移交,审核把关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合同文本等工作;抓好城区各项绿化数据的综合统计、资料收集和整理保管等工作。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河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河池市园林管理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河编〔2013〕14号)精神,单位内设四个科室,即办公室、广场公园管理科、绿化苗圃科、工程技术科,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1人。现有在职在编人数47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5人,事业人员2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9人,单位自行聘用人员9人,退休人员34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本单位生产作业车辆编制数5辆,现有车辆5辆,园林绿化洒水车2辆,双排小货车2辆,巡查皮卡车1辆,主要用于城市园林绿化管护生产工作用车。具体车辆情况如下:
车牌号码 |
车辆类型 |
车辆用途 |
桂MB0970 |
洒水车 |
城区园林绿化洒水 |
桂MA6936 |
洒水车 |
城区园林绿化洒水 |
桂M64560 |
两排小货车 |
绿化养护打药车 |
桂M74940 |
两排小货车 |
绿化养护生产用车 |
桂M74941 |
皮卡货车 |
绿化养护巡查车 |
(五)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全年预算,2019年全年在职在编人员47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9人工资福利547.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5.54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总计622.89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
三、部门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收入预算877.90万元,同比2018年增加115.84万元,同比增加15.69%,都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数。
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有:
1、2019年在职在编人员年度绩效考评奖按月随工资发放每人年均1.8万元,共计增加84.60万元;
2、2019年按政策发放在职及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发放标准为每月人均160元,共计15.55万元;
3、2019年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每年人均6000元,共计20.4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877.9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59.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7.94%,同比增加139.79万元,增长16.26%,项目支出预算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2%,同比增加18万元,增长1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⑴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691.70万元;占支出预算76.51%,同比增加133.86万元,同比增长19.35%。
⑵教育支出预算5.67万元;占支出预算0.65%,同比增加0.11万元,同比增长0.019%。
⑶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预算82.95万元;占支出预算9.45%,同比增加3.8万元,同比增长4.58%。
⑷卫生健康(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46.89万元;占支出预算5.34%,同比增长1.09万元,增长2.32%。
⑸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支出50.70;占预算支出5.78%,同比增加0.94万元,增长1.8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⑴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59.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7.95%,同比增加139.79万元,增长16.26%。其中:
Ⅰ工资福利支出714.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07%,同比增加98.16万元,增长13.74%。对比2018年支出统计口径有所变动,故有数据增加情况。增加原因为2019年绩效考评奖将按月随工资一并发放、增加物业服务补贴、增加移动通讯补贴、增加伙食补助支出预算。
Ⅱ商品和服务支出110.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90%,同比增加17.53万元,增长18.87%。
Ⅲ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4.13%,同比增加23.49万元,增长212.58%。
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退休人员待遇发放21.3万元,退休遗属人员生活困难补助7.35万元,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6.20万元。2019年遗属人员增加1人,遗属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增加2.38万元,
⑵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11%,同比无变化,其中:
Ⅰ工资福利支出1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3万元,增长260%;
Ⅱ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7.24万元,下降100%;
Ⅲ资本性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5.76万元,下降100%;
变动原因为,2019年无非税收入返还项目,新增由财政统一预算经费项目拨款,园林管理经费项目主要用于本单位自聘绿化养护工人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总额877.90万元,其中基本预算支出859.90万元,项目预算支出18万元。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事业机关基本运行预算支出691.70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73.7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正常工作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规定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39.3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
2、项目支出18万元,园林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自聘绿化养护工人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54万元。遗属人员生活困难补助7.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0.06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46.8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6.89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25.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30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50.7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工资收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五)教育支出5.67万元,用于职工培训支出5.6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
七、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同比减少8万元,下降160%,全部为部门集中采购。减少原因为在项目支出里不再列支有资本性支出购买办公设备。办公经费中已列支办公设备购置及办公家具年久维护更新购置。
八、收入征收计划说明
2019年非税收入征收的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因同比17、18年呈逐年减少趋势,故不再单独进行非税收入返还预算项目列支。
九、部门预算报表
2019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表支出表、政府采购预算表共计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