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已通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18〕5号)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份 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能、预算构成单位
一、主要职能
中共河池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河办发﹝2015﹞33号)精神,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调查研究统一战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市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监督和检查本市统一战线工作。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三)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开展活动,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指导和联系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一战线工作。
(四)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五)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港澳台和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港澳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团结联谊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管理河池市海外联谊会。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六)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政协委员的安排,做好党外人大代表、党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管理党外人士担任县处级党外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七)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八)协助做好统一战线系统相关干部的推荐工作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领导班子建设与干部管理工作。
(九)指导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门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并协同做好市社会主义学院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大专院校、厂矿企业党委的统一战线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完成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本部内设有办公室、党派和党外干部科、工商经济科、海外联络科、民族宗教科等5个科室,下设有河池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办公室1个二层机构。
2.部门预算单位包含有民进河池市总支部、民建河池支部、九三学社河池基层委员会、河池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62.7万元,同比减少20.78%。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62.7万元,同比减少20.78%,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62.7万元,基本支出17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26%;项目支出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74%。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213.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28%,同比减少29.59%。
教育支出类科目1.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7%,同比增长23.3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20.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9%,同比增长100%。
医疗卫生类科目14.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4%,同比增长20.12%。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3.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1%,同比减少14.87%。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26%,同比减少28.35%。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5.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01%,同比增长10.6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31%,同比减少6.3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8%,同比减少96.58%。减少原因是本部人员减少,离退休干部人员的工资转入市社保局统一发放。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74%,同比增长1.18%。
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2.22万元,比2017年增长82.77万元,增长425.55%。主要原因是:公车取消,租车费、差旅费增加;开展统战工作培训、组织凝心聚力脱贫攻坚工作活动、会议等工资增加。2017年统计口径不完整,导致基数过低、增长比数大。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三、2018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
因公出国(境)费用1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17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3.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与2017年预算持平。
第三部份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委统战部预算公开表格
二、民革河池市委会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民革河池市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已通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18〕5号)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民革河池市委会(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份 民革河池市委会主要职能、预算构成单位
一、主要职责
1、政治协商。通过参加中共河池市委举办的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就本市大政方针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向中共河池市委直接提出书面建议。通过参加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各种会议,就本市大政方针和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政治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按照“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民主协商、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程序,履行政治协商职能,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2、参政议政。以“一参加、三参与”为基本点,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举荐优秀民革党员担任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领导;举荐优秀民革党员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类特约人员。密切与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应邀列席和参加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会议、座谈会,应邀参与重要行政管理工作。应邀参加重要外事、内事活动以及各种考察调研活动。
3、民主监督。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就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本市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民主监督。
4、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反对“台独”等分裂祖国的企图和行动;推动本市对台经贸、科技、文化交流;积极开展对台湾同胞的联谊工作;重视以孙中山爱国思想为纽带,团结海内外所联系人士,为祖国统一大业而努力;维护台属的合法权益。
5、服务社会。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多形式开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拓展政治参与,吸纳民间智慧,凝聚社会正能量,反映社情民意,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自身建设。根据《民革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维护党员合法权益,增强队伍凝聚力。以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本党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社会和法制专业人士以及其他人士为发展对象,着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加入民革组织。指导和帮助民革宜州市委会做好各项工作。
7、将脱贫攻坚工作贯穿于市委会履职全过程,围绕我市脱贫攻坚扎实开展调研视察、服务社会等工作。
8、承办中共河池市委和民革广西区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民革河池市委会内设2个职能科(室)。
(一) 办公室:协助民革河池市委会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文件起草、收发、归档和保密工作;负责财务、总务、后勤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管理、房产管理、办公设备购置、保管和治安保卫工作;承担组织自身建设、对外宣传、党员教育培训、考核方面的工作。
(二) 业务科:协助民革河池市委会领导组织各支部、各专门委员会,吸纳民智、民力开展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促进祖国统一、服务社会、课题调研等方面工作。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52.16万元,同比增长19.72%。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2.16万元,同比增长19.72%,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52.16万元,基本支出42.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83%;项目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17%。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40.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同比增长5.43%。
教育支出类科目0.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5%,同比增长56%。
医疗卫生类科目2.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5%,同比增长58.38%。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3.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2%。同比增长6.55%
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5.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87%。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2.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83%,同比增长25.5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7.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02%,同比增长40.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8%,同比增长17.81%。
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17%。
三、2018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和培训费用。
三、中国民主同盟河池市委员会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河池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已通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18〕5号)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中国民主同盟河池市委员会(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份 中国民主同盟河池市委员会主要职能、预算构成单位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关于成立民盟河池市委员会的批复》(河委﹝2014﹞107号)及河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核定中国民主同盟河池市委员会人员编制》的通知(河编发﹝2014﹞59号)精神,中国民主同盟河池市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主要职责: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参与河池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生态建设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努力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积极参政议政,对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市委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3、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通过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络评议等形式对市委政府贯彻执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实施法律和法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监督。
4、积极做好社会服务工作,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参与全市的扶贫工作等民生工作,做好党派的服务工作。
5、抓好自身建设,在盟员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对盟员进行国情教育,提倡爱国、敬业、守法,提高盟员素质;调动广大盟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维护本组织权益和正当利益,积极反映盟员的意见和合理要求,协助和督促有关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
6、贯彻执行民盟中央和民盟广西区委的有关决议、决定和承办民盟广西区委、中共河池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本部内设有办公室1个科室,辖民盟宜州区委员会、民盟金城江区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三个基层组织。
2.部门预算单位只含民盟河池市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0.38万元,同比增长103.8%。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38万元, 同比增长103.8%,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0.38万元,基本支出10.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93%;项目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07%。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7.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90%。
教育支出类科目0.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4%。
医疗卫生类科目0.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9%。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0.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密1.21,占支出总预算5.94%。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9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9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0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07%。
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77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来无专职工作人员,2017年增加1名工作人员。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三、2018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培训费0.09万元。
四、中国致公党河池市委员会公开2018年部门
预算说明
中国致公党河池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已通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18〕5号)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中国致公党河池市委员会(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份 中国致公党河池市委员会主要职能、预算构成单位
一、主要职能
1、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参与河池市重大决策的协商和执行;与中共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实行互相监督。
2、充分发挥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以中国致公党名义在政协会上发表意见、参与调查和检查等活动。积极支持担任政协委员、常委的致公党党员在政协大会、常委会议、专门委员会中充分发挥作用。
3、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致公党党员和所联系的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而努力。
4、紧密围绕河池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致公党在反映社情民意、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并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协助中共河池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5、维护党员和所联系的归侨、侨眷、留学回国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海外侨胞的正当权利,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合理要求,加强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商,协助和督促有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6、充分发挥致公党与海外联系广泛的特点,积极开展对海外侨胞、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出国留学人员的联谊工作,推进经贸、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交往。
7、全面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治区“两个建成”战略部署以及中共河池市委“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8、承办中共河池市委及致公党广西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构成单位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联络及调研部两个科室。
第二部份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64.43万元,同比增长39.81%。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4.43万元,同比增长39.81%。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64.43万元,基本支出54.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47%;项目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53%。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50.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62%,同比增长30.77%。
教育支出类科目0.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同比增长53.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6.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14%。
医疗卫生类科目3.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同比增长56.32%。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3.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8%,同比增长38.52%。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4.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47%,同比增长47.1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08%,同比增长52.5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92%,同比增长81.1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52%,与去年保持一致。
三、2018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公务接待费用0.1万元,培训费0.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和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