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系列方针政策。
(二)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划,拟定工作方案,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四)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六)负责制定全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指导县(市、区)、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十一)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2个内设机构,2015年度部门决算只包含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
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16.22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677.93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7.12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231.17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872.08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类)1.1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培训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47.8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 23.08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4.1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4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63.71 万元,项目支出376.30万元。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列支如下:
(2050802)干部教育(项)1.16万元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73.32万元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项)17.28万元
(2101001)行政运行(项)322.19万元
(21010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0.98万元
(2101010)药品事务(项)30万元
(2101014)化妆品事务(项)8万元
(2101015)医疗器械事务(项)4万元
(2101016)食品安全事务(项)62.77万元
(2101099)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157.23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23.08万元
三、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3.7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55.7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8.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23.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4.4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个人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3.00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15年,局、所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3.00万元,平均每辆2.8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4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3次,人次576 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7.4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2.01万元,下降6.82%;与预算相比减少1.40万元,下降4.84%;人均支出0.64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0万元,比2014年减少0.75 万元,降低9.38%。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办公费、水电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8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8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1 个项目(食品安全项中抽样经费)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8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