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上年结转项目基本情况
本部门上年结转项目为预拨市直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自治区资金(资助家庭困难学生)0.14万元,本年度未使用。
(二)、2022年度预算安排及总体执行情况
本年部门预算收入1684.68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175.88万元,同比增长11.66%。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394.68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91.88万元,同比增长7.05%.事业收入290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84万元,同比增长40.78%。
年度执行中调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为1519.42万元,原因是:2022年职工工资有调增,及中职学生人数增多,财政下拨经费增多。年度执行中调整上级补助收入预算数为43.46万元,原因是:新录取高中学生,上级下发补助。年度执行中调整事业收入预算数为300.75万元,原因是:录取高中生人数较多,以前年度已完成培训经费结入收入。
本年总收入决算数1863.98万元,比预算数多179.3万元,差异率为10.64%;总收入决算数与上年同比减少34.75万元,同比下降1.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519.42万元,比预算数多124.74万元,差异率为8.94%;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与上年同比减少14.08万元,同比下降0.92%;原因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使用。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344.56万元,比预算数多54.56万元,差异率为18.81%;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与上年同比减少20.67万元,同比下降5.8%。(其中:事业收入决算数300.75万元,比预算数多10.75万元,差异率为3.71%;事业收入决算数与上年同比减少25.12万元,同比下降7.71%;原因是:农民培训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数43.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无预算数;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数与上年同比增加4.24万元,同比增长10.81%。
本年总支出决算数1819.14万元,比预算数多134.46万元,差异率为7.98%;总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同比减少11.08万元,同比下降0.61%。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决算数1507.39万元,比预算数增加234.93万元,差异率为18.46%;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决算数与上年同比增加72.49万元,同比增长5.05%。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决算数80.38万元,比预算数增加57.1万元,差异率为245.27%;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决算数与上年同比减少19.68万元,同比下降19.67%。项目支出决算数231.37万元,比预算数少157.57万元,差异率为40.51%;项目支出决算数同比上年减少64.19万元,同比下降21.74%;原因是:获得的项目支出类财政拨款经费减少。
(三)、项目支出安排及执行情况
1、根据河财教〔2022〕11号文件安排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自治区资金)23.16万元。用于资助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实现应助尽助。支付助学金19.6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67%。
2、根据河财教〔2022〕11号文件安排2022年春季学期免学费补助资金(市本级资金)42.58万元。免除符合受助条件学生学杂费,做到应免尽免。资金用于支付办公费、水电费、职工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日常专用材料费等合计14.90090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5%。
3、根据桂材教[2020]129号文件市属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100元。安排2022年生均公用经费82.94万元。用于支付办公费、水电费、职工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日常专用材料费等合计74.8412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0.24%。
4、根据河财教〔2022〕25号文件安排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3万元。用于奖励获国家奖学金学生。 2022年支付助学金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5、根据河财教〔2022〕74号文件安排2022年秋季学期免学费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31.781万元。免除符合受助条件学生学杂费,做到应免尽免。资金用于支付办公费、水电费、职工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日常专用材料费等。预算执行率为0%。
6、根据河财教〔2022〕11号文件安排2022年春季学期免学费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65.32万元。免除符合受助条件学生学杂费,做到应免尽免。资金用于支付办公费、水电费、职工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日常专用材料费等合计56.0266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5.77%。
7、根据河财教〔2022〕87号文件安排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第二批)—自治区资金5.4万元。用于资助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实现应助尽助。支付助学金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8、根据河财教〔2022〕74号文件安排2022年秋季学期免学费补助资金(市本级配套资金)48.219万元。免除符合受助条件学生学杂费,做到应免尽免。资金用于支付办公费、水电费、职工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日常专用材料费等。预算执行率为0%。
9、根据河财教〔2022〕87号文件安排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第二批)—中央资金12.8万元。用于资助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实现应助尽助。支付助学金12.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10、年初安排财政拨款非税收入资金16万元。用于硬化足球场厚度6㎝3564.6㎡,种植人工草皮3564.6㎡。预算执行率为0%。
11、根据河财教〔2022〕11号文件安排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资金)15.84万元。用于资助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实现应助尽助。支付助学金15.8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12、根据河财教〔2022〕74号文件安排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资金)28.95万元。用于资助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实现应助尽助。支付助学金28.9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系河池市农业农村局二层机构,无需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资。
(二)、项目支出数量、自评 数量、自评覆盖面及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项目支出数量为16个,其中自评数量为12个。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如下:自评工作组成员为:组长:罗来旭,副组长:覃乃喜、韦明兵;成员:韦毅华、唐旭平、韦德东、高京红。自评工作职责分别为:(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布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椐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自评结果及分析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系河池市农业农村局二层机构,无需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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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自治区资金)23.1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支付助学金19.61万元。本项目自评分为88.34分,评价等级为二等。主要原因分析:有退学转校的学生,导致资金使用率达不到预期。
2、2022年春季学期免学费补助资金(市本级资金)42.5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支付办公费、职工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单位日常支出合计14.900907万元。本项目自评分为76.51分,评价等级为三等。主要原因分析:有退学转校的学生,导致数量指标有偏差;资金使用率不高。
3、生均公用经费82.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支付办公费、职工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合计74.841201万元。本项目自评分为89.02分,评价等级为二等。主要原因分析:部分资金年末财政未支出,另一部分资金资金使用率达不到预期。
4、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支付助学金3万元。本项目自评分为70分,评价等级为三等。主要原因分析:预算学生数偏多,但实际完成全部学生奖学金发放。
5、2022年秋季学期免学费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31.78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支付办公费、职工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单位日常支出合计0万元。本项目自评分为79.53分,评价等级为三等。主要原因分析:有退学转校的学生,导致数量指标有偏差;资金年末财政未支出,结转下年使用。
6、 2022年春季学期免学费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65.3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支付办公费、职工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单位日常支出合计56.026654万元。本项目自评分为79.59分,评价等级为三等。主要原因分析:部分资金年末财政未支出,另一部分资金资金使用率达不到预期。
7、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第二批)—自治区资金5.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支付助学金5.4万元。本项目自评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一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8、2022年秋季学期免学费补助资金(市本级配套资金)48.21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支付办公费、职工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单位日常支出合计0万元。本项目自评分为89.53分,评价等级为二等。主要原因分析:有退学转校的学生,导致数量指标有偏差;资金年末财政未支出,结转下年使用。
9、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第二批)—中央资金1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支付助学金12.8万元。本项目自评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一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0、财政拨款非税收入资金1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完成硬化足球场厚度6㎝3564.6㎡,种植人工草皮3564.6㎡。支付资金为0万元。本项目自评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一等。主要原因分析:资金年末财政未支出,结转下年使用。
11、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资金)15.8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支付助学金15.84万元。本项目自评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一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2、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资金)28.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支付助学金28.95万元。本项目自评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一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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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评发现问题:资金使用率与预计有偏差。改进措施:全方位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深入沟通交流,规范年中资金分配流程,使资金分配更加合理化,提高资金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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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工作建议
无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良好
(二)自评结果拟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2022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