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监督检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文化市场监督检查专项经费
项目单位 河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主管部门 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部门(单位)名称(盖章):
2020年1月 30日
河池市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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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迪 |
联系电话 |
0778-2286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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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河池市金城江区任香路金旅 大厦四楼 |
邮编 |
54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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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19年1月至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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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12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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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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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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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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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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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 |
12 |
市县财政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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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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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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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出(万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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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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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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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经济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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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
4 |
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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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费 |
0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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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费 |
0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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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5 |
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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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0 |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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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装购置费 |
0 |
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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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
3 |
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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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 |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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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1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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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期(或调整后) |
实 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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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开展文化市场、广播电视市场、体育市场等和“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各类经营场所和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稳定;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
2019年开展21次专项检查,出动375人次,检查138家次,接处“12318”举报6件,办结行政案件12件。开展督查督导36人次,开展暗访行动2次,检查经营单位91家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26处,下达整改通知26份;全年文化市场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于2019年12月17日正式印发《河池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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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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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等次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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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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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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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丰 |
副局长 |
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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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小兰 |
支队长 |
河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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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卫民 |
副支队长 |
河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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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闰来 |
四级主任科员 |
河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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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江华 |
一级科员 |
河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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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玲玲 |
会计 |
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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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婧 |
出纳 |
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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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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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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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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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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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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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文化市场监督检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相关要求,我支队对2019年文化市场监督检查专项经费支出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根据《河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河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批复》(河编〔2010〕115号)和《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河办发〔2019〕66号)精神及与主管局签定的《行政执法委托书》要求。市执法支队在本市辖区内,以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的名义,依法行使文化(文物)市场、广播电视市场、体育市场等领域的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授权以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2.项目实施情况
2019开展21次专项检查,出动检查人员375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8家次。由市支队、宜州区文广体旅局、南丹县文广体旅局查获的3起涉嫌犯罪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成功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市支队查处的“罗某益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案”罚款3万元,是全市查获的首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体育项目重大案件;市支队办理的“黎某某擅自从事互联网节目服务活动、传播的视听节目含有国家规定禁止的内容、未经著作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案”在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开展的全区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获得第一名。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市级财政部门年初已将预算经费8万元下达,我支队已按预算计划全额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开展文化市场、广播电视市场、体育市场等和“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各类经营场所和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稳定;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数量指标:开展21次专项检查,出动375人次,检查138家次,接处“12318”举报6件,办结行政案件12件。开展督查督导36人次,开展暗访行动2次,检查经营单位91家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26处,下达整改通知26份。
质量指标:由市支队、宜州区文广体旅局、南丹县文广体旅局查获的3起涉嫌犯罪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成功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市支队查处的“罗某益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案”罚款3万元,是全市查获的首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体育项目重大案件;市支队办理的“黎某某擅自从事互联网节目服务活动、传播的视听节目含有国家规定禁止的内容、未经著作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案”在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开展的全区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获得第一名。组织县级执法业务骨干到市支队驻队学习;举办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全员培训班。
产出指标:督查、暗访文化市场差旅费;查办案件相关费用、参加和举办各类业务培训费用等。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9年3月25日,成立旅游宣传促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韦小兰
副组长:莫卫民
成 员:唐闰来、覃江华、苏玲玲、黄婧
办公室设在市支队综合科。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0年1月30日,考评工作组根据项目的实际,对项目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活动效果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19年旅游宣传促销项目资金8万元,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8万元,共计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程序使用资金,对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内容按要求进行采购备案,所有项目的实施都是支队先提出方案,供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后再按要求实施,并对实施的项目进行全程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开展。
(三)产出
2019年开展21次专项检查,出动375人次,检查138家次,接处“12318”举报6件,办结行政案件12件。开展督查督导36人次,开展暗访行动2次,检查经营单位91家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26处,下达整改通知26份;全年文化市场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于2019年12月17日正式印发《河池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
(四)效果
1、社会效益:
引导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督促文化市场经营业主文明开展经营活动。
2、可持续发展:
减少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违法违规行为,为市民提供优良的文化市场氛围。
3、社会公众满意度:
通过不断宣传,减少社会公众投诉次数,保证文化市场安全平稳发展,达到提高公众满意度的效果。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经验总结
一是制定工作目标要以实际情出发点,并尽量将目标量化;二是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努力并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严格进行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存在问题
随着职能不断增加,市支队承担着五大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执法人员和市场监督经费严重不足,今年的执法经费较上年减少了20%,使得本来就不够充裕的执法经费更是捉襟见肘。
(三)意见或建议
河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承担着文化市场、文物市场、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市场、体育市场等文化市场的监管执法,以及“扫黄打非”等相关工作职责。充足的执法经费才能保证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严厉打击“扫黄打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