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3.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5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的出国培训团组1个,累计参加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培训费、差旅费、公杂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13万元。主要用于区内、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各项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45万元。主要包括接待自治区发改委、兄弟市同行到访指导交流支出,以及接待市内各县(区市)等各相关部门来访开展业务学习交流人员的支出。全年累计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9次,人次218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情况如下:“三公”经费决算13.0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3.17万元,下降50.17%,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0.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6.5万元(年初预算为1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4.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4.13万元(年初预算6.4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了7.1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2.45万元(年初预算9.5万元),公务接待39批次,218人次,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4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7年度预算数 |
2017年度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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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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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境)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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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25.90 |
10.00 |
15.90 |
0 |
6.40 |
9.50 |
13.08 |
6.50 |
6.58 |
0 |
4.13 |
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