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河政办发〔2011〕31号)文件规定,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实施;负责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研究起草全市工业园区的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等。
(二)河池市节能监察中心(非独立核算)
市节能监察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协助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对用能单位履行国家及自治区颁布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节能标准进行监督监察;受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用能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市节能监察计划、标准、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单位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对企业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开展书面监察;对执行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受理全市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和仲裁及处罚;对各县(市、区)节能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对各县(市、区)节能监察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整体提升全市节能监察机构从业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专业水平,完成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三)河池市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中心(独立核算)
河池市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中心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散装水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新科技、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禁止现场搅拌”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发展全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独立核算)
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市糖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制糖生产经营的协调、服务和管理;负责全市蔗区的协调服务和规范化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全市蔗区社会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糖料蔗收购价政策的建议;会同市农业局抓好糖料蔗生产管理、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市糖业生产动态统计分析、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糖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糖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及其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河池市节能监察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河池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参公事业单位)、河池市糖业发展局(参公事业单位)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299.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2.5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605.39万元,下降73.6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9.8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624.36万元,下降77.54%,主要原因是是2020年度市工信局增加了医疗物资储备资金,今年无此项目经费。
2.其他收入12.6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11.93万元,下降94.36%,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工信局收到老地委棚改区征地补偿款两百多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236.5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09.23万元,增长88.44%,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主要原因是结余2020年市工信局收到老地委棚改区征地补偿款。
(二)支出总计1299.12万元,比上年减少3365.14万元,下降72.15%,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市工信局增加了医疗物资储备资金,2021年度无此项目资金。主要包括:
1.教育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干部培训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37万元,增长17.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7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4.35万元,增长55.93%,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提高,缴存人员增加,缴存金额增长。
3. 卫生健康支出58.49万元:用于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93万元,下降4.77%,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员医保缴存金额减少。
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81.6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和工作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1.97万元,下降8.57%,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变动,部分职工的岗位、薪级工资有变动。
5. 住房保障支出48.6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84万元,增长11.04%,主要原因是今年缴存基数增长,缴纳金额增加。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物资储备项目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4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目资金。
7. 年末结转和结余11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5.58万元,下降58.14%,主要原因是今年工作经费增加。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9.89万元,比上年减少3606.58万元,下降77.45%,其中:基本支出770.99万元,项目支出278.90万元。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8.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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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48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干部培训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8万元,下降54.38%,主要原因是今年疫情影响,培训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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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8.49万元,支出决算为9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83%。主要用于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社保保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28万元,增长39.8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大,政府购买岗社保基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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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9.28万元,支出决算为5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7%。主要用于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9万元,下降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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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784.62万元,支出决算为98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12%。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和工作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07万元,增长25.12%,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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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0.15万元,支出决算为4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万元,下降2.95%。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0.99/678.32万元,比上年增加92.67万元,增长13.66%,其中:人员经费748.40万元,比上年增加104.72万元,上升16.2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用经费22.59万元,比上年减少12.04万元,减少34.77%,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其他交通等。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0.9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30.81万元,年初预算为67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3%。预决算差异原因为人员变化、工资有所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59万元,年初预算为7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6%。预决算差异原因为使用科目调整。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9万元,年初预算为6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9.1%。预决算差异原因为使用科目调整。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67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为2021年无抗疫国债项目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支出总额为1.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没有人员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1万元。主要用于市工信局所属二层事业单位市节能监察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开展业务所需车辆油费、维修保养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次,人数140 人。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增减变动原因说明如下: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2.18万元,本年支出总额1.06万元,支出占年初预算48.6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年初预算0.21万元,本年支出0.2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局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开支,目前只有市工信局二层单位河池市节能监察中心保留有2部公务车。
3.公务接待年初预算1.98万元,本年支出0.85万元,本年支出比预算减少了1.13万元,减少57.07%,减少主要原因为各单位加强了公务接待方面的管理,接待费用有所降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0.99万元,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8.32万元,比2020年增加92.67万元,增长13.66%,主要原因是当年单位办公费略有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9.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含二层机构共有车辆 2辆,其中,特殊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本局共组织对 3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6万元,占年初项目经费预算的12.9%,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基本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1.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工业企业调研、组织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及节能审查、组织协调重点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实施、协调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环评及用地等前期工作支付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咨询费等,项目有利推动我市工业项目投资的组织实施,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有效发展。
2.承接东部产业转移5万元。我委在全市范围内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项目,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考察、项目对接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通过吸收东部地区优势产业和先进技术,做大做强河池茧丝绸、制酒和优势饮用水等产业。
3. 煤矿安全检查工作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研究拟订全市煤炭行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煤炭工业的行业管理;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地方能源工业法规、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与监督等工作支付的办公费、旅行费、专家劳务费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2. 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河池市绿色建材发展与应用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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