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河池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部门构成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二部分:河池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河池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及机构运行信息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2月26日挂牌成立,为正处级行政单位。
(1)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河池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市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河池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合管理上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下拨和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河池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河池市有关部门、驻河池中直区直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本级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自治区要求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地区救援工作。
(15)制定河池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19)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河池市自然资源局、河池市水利局、河池市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②.与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河池市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2.机构情况
2021年决算共含六个机构,即: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防火防汛服务中心、市地震监测信息中心、市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市台网中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防震减灾委、市减灾委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等5个应急指挥协调机构的办公室均设在应急管理局
3.人员情况
2021年年末人员情况为:
1.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实有人数25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3人;临时聘用人员6人。
2.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编制16名,实有人数13人。
3.市地震监测信息中心,副处级事业(参公)编制6名,实有人数4人。
4.市防火防汛服务中心,副处级事业(参公)编制7名,实有人数5人。
5.市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20名,实有人数17人。
6.市地震台网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4名,实有人数3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聚焦基本盘基本面,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坚守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全面加强重点时段和重大节日安全防范,强化安全指导服务、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监管,扎实开展“1+2+1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1-9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2.9%、12.4%和50.0%。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零死亡。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降幅分别排在全区第四、第三。有力地维护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良好局面。
2.聚焦安全督导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作为全区监管任务最重的地级市之一,在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的领域多,门类全,分布广,情况复杂,监管任务重,压力大形势下,我市始终坚持“强监管严执法”。2021年1-9月,市局实际检查企业75家,行政处罚次数49次,监管罚款金额共计311.89万元,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长90.8%;全市监管罚款金额共计486.37万元,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长50.2%。日常监督罚款增长率排全区第二,金额排全区第三,得到应急厅领导高度肯定,在全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3.聚焦风险隐患治理,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成效明显。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2021年河池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跟踪表》等,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今年1-9月,全市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中,共组织督导检查组4540个,开展督导检查8814次,检查企业单位23527家,督导发现问题12653个,完成行政处罚2257次,责令停产整顿143家,罚款611.265万元,切实达到整治一批隐患问题的目的。累计在中国应急管理报、人民网广西频道、广西新闻网、河池日报、河池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报道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工作20余次。完成尾矿库闭库销号13座。
4.聚焦综合防灾减灾,灾害风险防范化解持续推进。一是加强冬春救助工作,共发放救助资金4045万元,资金总额排全区第二,资金发放率从1.9%跃升至100%,救助资金比上年度增加167%,救助人数比上年度增加21%,得到了自治区应急厅领导高度肯定,并在全区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会议上做交流发言。二是落实自然灾害防治局际联席会议牵头职责,每月会商研判自然灾害重大风险,有效应对今年以来的15起自然灾害。三是扎实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截止目前,市、县两级共落实普查资金5086.71万元,作为全国86个地区试点之一的南丹县投入1093万元,通过构建“1+1+7+X”的机制模式,即:1个试点工作方案确保普查任务落地落实;1个普查领导小组抓统筹协调;7个主要普查任务部门作牵头主导;X个相关部门、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共同参与,采取挂图作战方式,全面完成试点普查工作,得到了应急厅领导高度肯定。
5.聚焦防大汛救大灾,防汛救灾取得重大胜利。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实行市领导包县(区),县(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包屯的“四包”责任制。狠抓监测预警,强化基层救灾网格化体系建设,深化隐患排查,牢牢把握防汛工作主动权,全力确保防汛安全。2021年1-9月,我市共发生15次洪涝灾害,紧急避险转移1541人次,紧急转移安置2440人次。积极落实把预警信息发布到“最后一公里”,成功预警地质灾害9起,避免人员伤亡30人,直接经济损失较2019年减少近4倍,实现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由单一的“人防”向“人防、技防”的转变,成功预警起数、避免伤亡人数均排全区第一。河池市天峨县预警后提前组织受威胁的5户19人村民撤离,成功避免了2户9人伤亡,得到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政府蓝天立主席的肯定批示。
6.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根据应急管理新体制、新任务、新要求,以“综合型、全灾种、大应急”为导向,以转型升级、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为目的,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依托,通过出政策、提待遇、壮队伍,在全区率先打造“一专多能”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铁军”,全市11个县(区)建队率达100%。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成立以来,多次圆满完成森林灭火、抗洪抢险等应急救援任务,工作得到应急管理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刊发简报全国、全区推介。加强矿山、危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力度,每年争取市财政扶持广西矿山救援大队河池中队120万元,2021年3月,完成广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大队河池中队重新组建工作,并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验收通过,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
7.聚焦建机制补短板,区域应急管理合作不断深化。河池市辖区的环江、南丹、天峨县等多个县与贵州黔南州、黔东南州交界。针对因过境火、过境洪水引发自然灾害造成我市相关县(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失这一情况。多次组织市县两级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组成调研组,前往河池上游的贵州黔南州、黔东南州开展调研交流,加强沟通,合理利用和共享毗邻市的应急资源,在突发事件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协作配合、信息资源互联互通、突发事件协同应对等方面开展合作,构建了黔桂三州市应急联动联防机制,多次有效预防和应对跨省流域突发洪涝灾害事件。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86.8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6.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总计1927.65万元。包括: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4.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支出。
2.教育支出(类)2.62万元:用于职工参加业务培训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83.12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卫生健康支出 (类)78.04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98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
6.农林水支出147.21万元:用于防火防汛物资储备支出。
(三)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比2020年减少225.35万,是因为本年上级追加的专项资金减少了。
本年支出比2020年减少104.58万元,同样是减少了上级追加的专项资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7.65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263.5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5.55%;项目支出664.1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4.45%.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3.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7.26万元,主要包括:在职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车补贴、培训费等。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64.1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1231.4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3.88%;商品和服务支出280.1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4.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2%;资本性支出325.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6.9%;对企业补助支出9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防火防汛督查、抢险救灾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河池市应急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4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0次,人次25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三)会议费支出5万元。
(四)培训费支出13.33万元,本年除干部职工参加的一般性业务培训外,我局还举办了河池市2021年森林防灭火培训及应急演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25万元(与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第27行金额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使用车辆2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河池市应急局对16个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4.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9%。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次数10次,采购支出总额314.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并做好与2021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9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河池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批复及报表决算批复文件.pdf2021年决算批复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