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
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成立于1980年,2019年以前隶属河池市民政局二层机构,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后隶属于河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层机构,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收治河池、桂林、柳州、来宾四个地市因精神病障碍的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同时负责河池全市400万人口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医疗服务覆盖河池市全境及周边柳州、贵州等地。医院2001年通过国家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评审,是市级医疗机构中唯一一所集医疗、预防、救助、科研、教学为一体的非营利性精神病专科医院。是河池市精神病残疾鉴定、儿童智力鉴定、精神病劳动能力鉴定、心理治疗、精神病司法技术初步鉴定的唯一机构,是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人员培训中心,是医保定点和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
第二部分: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 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我院2021年度总收入9362.8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上升9.0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61.7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下降33.9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较上年度减少了专项项目资金。
2.事业收入8001.0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长22.6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医院公立医院改革后,医院加强病人服务工作,主动下乡接送病人收治工作,协助病人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医疗等报账工作,让病人主动就治。
3.年末结转和结余好487.12万元,为本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余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为财政拨款结余。
(二)2021年度总支出7823.0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长16.3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医院基本养老保险事务支出、优抚恤恤支出、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长19.97%,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优抚事业支出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01.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事业精神病医院支出、公共卫生支出、优抚对象医疗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长23.3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立医院精神病医院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49.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3.9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下降11.02%。其中:基本支出555.18万元,项目支出798.78万元。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65.59万 元,支出决算为135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9%,主要原因是年初做预算时只按工资金及社会保障来预算,其他支出根据中央资金等下拨文件实际财政下发资金文件为准。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660万元,决算支出77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4%,主要原因是优抚抚恤支出及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无法预算,只按当年有下达的文件为准。
1.优抚事业单位补助: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121.35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39.32%。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支出进度较慢。
2.其他优抚支出:年初预算为460万元,支出决算为643.6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39.93.06%。主要是原因是优抚对象优抚补助资金的支出及优抚巡诊费用增加。
3.抚恤(款):2021年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4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463.46万元,支出决算532.4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14.88%,主要原因精神病医院支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0.38万元,支出决算为5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2.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年初预算12万元,支出决算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3.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性支出:年初预算470.07万元,支出决算470.07万元,完成年初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49.68.00,支出决算4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2021年人员工资基数稳定,变化幅度小。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属于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工资等经费支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1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工资:年初预算262.73万元,支出决算26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2.社会保障:年初预算102.13万元,支出决算10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3.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年初预算12万元,支出决算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4.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初预算82.80万元,支出决算8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5.基础性绩效工资:年初预算95.52万元,支出决算9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属于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无“三公”经费指标,也无拨款,也无财政预算,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会议费、培训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河池市退退役军人医院2021“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15.00万元,支出决算数1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47%;其中:一是公务用车决算数为6.21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59.06%;二是公务接待费本年决算数为1.37万元,与2020年相比上升47.31%。三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四是培训费及会议费9.7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医院属于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1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医院自有资金实际支出决算0万元,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组团数。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医院属于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1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医院自有资金实际支出决算6.2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下降59.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21 万元。主要用于为加强全区精神病人防治工作送医送药下乡上门治疗、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
医院属于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1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医院自有资金实际支出决算1.37万元,与上年相比上升47.1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6次,人次106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9.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902.13万元增长0.89%,主要原因是随着业务量增大,药品、卫材等专用材料的使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救护车)、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5项,涉及资金80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认为绩效指标设置比较合理,符合绩效管理要求,体现单位主要职能,符合单位实际,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格,较好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