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学院附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学院附中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学院附中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学院附中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校是桂西北最高学府--河池学院的附属中学,系河池市唯一的一所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直属中学。校园座落在风光秀丽的宜州市庆远城北,龙江河畔,会仙山麓,居河池学院东西校区的中间地段,是一个文化氛围极强、适宜莘莘学子孜孜求学的理想之地,是宜州市培养人才的摇篮,历经多年的发展,已成为现代化教育基础设施完善、校园内绿树成荫、花圃成形、香花不断、绿草常青的花园式学校,是陶冶情操求学认知净化心灵的文明处所。50多年来,我校培养了一批批有用之才,在河池市有很好的声誉。
目前,学校共有13个班级,学生数712人;教职工51人(其中48人在编),绝大部分为中青年教师。高级职称教学人员16人(其中8人未聘),中级职称24人(其中8人未聘),其他9人。在宜州市、河池市的教学竞赛活动中,我校都有教师脱颖而出,荣获嘉奖。本校教师教学功底扎实,教研水平一流,教书育人尽职尽责,敬业精神令人满意,教育教学成果十分显著。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学院附中共分有七个部门: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人事处、工会、团委。其中教务处设6个教研组;
(一)学校办公室
1. 负责学校日常工作的安排。
2. 教育法律法规的整理。
3. 建章立制度、依法治校。
4. 抓好开学和期末工作,规范学校的管理过程。
5. 负责学校会议记录。
6. 组织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抓好师德修养工作。
7. 负责学校责任保险、学生平安保险等工作。
8. 负责校务公开及校长意见信箱、邮箱的收阅、处理、反馈工作。
9. 负责对外联系工作。
10. 负责学校、社会、家庭的联系工作。
(二)教务处
1.规范教育、教学工作,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切实落实教学工作各环节的指导和检查。
2.健全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学生编班。
3.规范进校书刊的管理。
4.负责教学科研、招生、考试工作。不断改善和完善评价制度。
5.负责中考、毕业考、段考、期考等各项工作。
6.负责推荐学生到职业中专学校就读职业教育工作。
7.抓好开学和期末工作。
8.负责对学校各实验室的指导、建设和检查工作。
9.负责教职工的考勤管理。
10.负责各教研组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三)政教处
1.负责班级管理及学生考勤管理。
2.负责学生政治思想品德教育,指导和检查团队、班主任工作。
3.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健全安全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及事故报告制度。
4.负责内宿生的管理,抓好学校公共环境卫生、教室、宿舍卫生等工作。
5.切实维护学校良好治安秩序,加强对门卫制度、校园巡逻、内宿生管理检查工作。
6.认真组织和开展学校师生的各种文艺、体育等有益活动。
7.抓好开学和期末工作,负责安排和检查学校寒暑假及节日的值班工作。
8.切实加强班主任班会课的指导、检查工作。
(四)总务处
1.负责学校后勤管理,合理规范学校布局,抓好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等工作。
2.抓好学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室内布置。
3.切实安排校舍、建筑物、设施等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加强对学校房屋、设施的维修和检查。
5.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切实抓好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安全、饮水、卫生等工作,健全和完善食堂的管理制度。
6.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及资产管理。
8.负责学校的基建工作。
9.抓好学校和期末工作。
(五)人事处
1.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管理。
2.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职称评聘工作。
3.负责学校教职工人事变动等工作。
4.负责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考核、评定以及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
5.负责学校人事档案资料的管理,认真健全教职工的个人业务档案.
6.负责学校常规管理合格评估的综合档案的整理。
7.抓好开学和期末工作。
8.协助学校办公室工作。
(六)工会
1.认真组织和开展学校教职工的文体娱乐活动。
2.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工作,认真听取和征集广大教职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反馈信息。
3.负责妇女、儿童等节假日的慰问工作以及女生教育工作。
4.负责离退休教职工工作。
5.负责学校教职工俱乐部的管理。
(七)团委
1.负责团队开展的各项工作。
2.负责学校黑板报的出版和评比工作。
3.协助政教处开展相关工作。
4.负责发展新团员、转出团组织关系工作。
第二部分:河池学院附中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1531487703.xls
第三部分:河池学院附中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031.81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收入948.06万元, 总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3.31万元,增长12.3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48.06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4.46万元,增长13.73%,主要原因是职工福利待遇提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校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83.75万元,为宜州市教育局拨义务教育经费及寄宿生生活困难补助,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09万元,负增长1.28%,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限制大班额,学生数与2020年度相差幅度较小。
4.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校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校无结转结余。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1031.81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支出948.06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3.31万元,增长12.3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810.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3.98万元,增长10.04%,主要原因是正常职工福利待遇提高。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2.5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死亡人员抚恤金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9.09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工资福利增加,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也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60.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16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工资福利增加,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也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65.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72万元,增长19.63%,主要原因是职工福利待遇提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也提高。
5.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校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