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卫生学校
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卫生学校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卫生学校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卫生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卫生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池市卫生学校是中等职业学校,主要培养医学类专业初级卫生技能型人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由河池市卫生学校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卫生学校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河池市卫生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度总收入5518.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78.1万元,增长33.28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20.1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71.58万元,下降12.42 %,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年末没有列支结转。
2.事业收入689.4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普通中专生住宿费(公寓式学生宿舍)所取得的收入和联合办学分成收入以及短训班培训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5.35万元,增长5.4 %,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多。
3.上级补助收入1505.23万元,为上级部门拨付专项资金收入-- 区教育厅下拨的德促工程项目资金(学校实训大楼项目)较2020年增加1010.58万元,增长204.3%。
4 .经营收入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703.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 85.2万元,下降10.8 %,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二)2021年度总支出4983.7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41.97万元,增长29.73 %。支出按功能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4499.4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其他资本性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53.33万元,增长34.47 %,主要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97.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支出及抚恤金、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71万元,下降2.8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3. 卫生健康支出144.62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15万元,下降2.79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所致。
4.住房保障支出(类)141.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1.0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调整。
5 .结余分配280.04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0.17万元,增加21.82 %。主要原因是学生住宿费增加。
6 .年末结转和结余254.7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02.6万元,下70.29 %,主要是已列支结转未使用专项资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卫生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2.6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08.17万元,增长14.98%。其中:基本支出2315.94万元,项目支出813.49万元。
河池市卫生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132.64万元,支出决算为313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功能分类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2649.4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97.5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144.62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37.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5.9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97.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7.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2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21.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卫生学校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河池市卫生学校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用1.5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 (厅、局、办)机关、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1.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4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河池市卫生学校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4万元,平均每辆1.5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我校的“中职生均公用经费”项目 ,涉及资金210.72 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6 %以上。
学校对“中职生均公用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中职生均公用经费绩效目标:该项目经费用于公用经费支出,不包含基建项目建设和人员经费支出。本年度生均公用经费安排如下水费64万元、电费60万元、邮电费25.08万元,维修费31.64万元、专用材料费2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8.46万元。开支总计210.72万元,无结余。缓解了学校公用经费不足情况。
为我校正常运转作保障,为扩大招生规模奠定基础。
(三)机关运行经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各项费用,河池市卫生学校是全额事业单位,无需填报。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总额2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9.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