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财政局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草案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市场监管。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市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市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全市政府外债。负责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资产评估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河池市财政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12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6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5个。行政单位是河池市财政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河池市财政稽查大队、河池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河池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审核中心、河池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河池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河池市预算绩效管理办公室;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河池市财政政策研究室、河池市财政信息中心、河池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河池市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总监办公室、河池市财政局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河池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河池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2239.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33.44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2160.11万元增加79.87万元,增长3.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30.8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1769.83万元增加260.99 万元,增长14.75 %,主要是年中财政厅、市政府临时安排项目支出。
2.其他收入2.6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6年度决算数7.12万元减少4.49万元,下降63.06%,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来源不稳定,没有可比性。
3.上年结转和结余206.5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383.16万元减少176.62万元,下降46.1%,主要原因2017年使用上年结转结余安排本年项目支出。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2239.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53.99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2160.11万元增79.87万元,增长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98.2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1671.30万元减少73.02万元,下降4.37 %,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和11个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财政专项检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十百千”会计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金财工程”和信息化建设、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4.4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3.66万元增加0.8万元,增长21.86 %,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进人员。主要用于财政干部业务培训教育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8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27.82万元增加114.03万元,增长409.8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单位养老金。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及遗属人员抚恤金、生活补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64万元,是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较2016年度决算数66.39万元增加5.25万元,增长7.91%,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医疗保险。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管工作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10万元减少2万元,减少20%。
6、农林水事务支出25.6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41.91万元减少16.26万元,减少38.8%。主要用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管理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01.1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118.35万元减少17.23万元,减少14.56%。
8.年末结转和结余285.9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212.68万元增加73.31万元,增长34.46%,主要原因是财政厅、市政府临时安排的重大项目支出,需要结转到下一年继续执行。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财政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9.39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1940.94万元减少31.55万元,下降1.63%。其中:基本支出1409.59万元,项目支出499.80万元。
河池市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180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909.39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厅、市政府临时安排项目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18.84万元,年初预算为127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9%。行政运行主要用于财政厅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3.43万元,年初预算为1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上年未完成的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财政厅机关和14个厅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相关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用于“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的选拔和培养、行政事业企业财务管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法制建设、年度部门决算、财政票据印刷、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上年未完成的项目支出。预算改革业务主要用于厅属单位预算编审、预算改革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支出决算为20.9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5万,完成年初预算的83.84%。主要用于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支出决算为24.3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上年未完成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财政监察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07.3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上年未完成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5.7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1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上年未完成的项目支出。其他财政事务支出主要用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会计资格考试等专项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4.4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用于财政干部业务培训教育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3.02万元,无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而追加的经费。主要用于缴纳财政局机关和11个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0.5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中有两名病故人员。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决算数28.32万元,为年中追加的预算,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71.6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7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是财政局本级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数为6.42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费。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19.23万元,是临时安排的项目,资金通过追加解决。主要用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管理的支出。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8万元,是临时安排的项目,资金通过追加解决。主要用于全市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管工作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2.98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01.1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0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9.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28.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 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1053.53万元,年初预算为 947.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年中为贯彻落实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而追加的经费。
(二)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227.1万元,年初预算333.7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8.04%,主要原因是2017年5月始,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会保险事业局统一发放。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128.96万元,年初预算数14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2%。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财政局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69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69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参加财政厅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主要用于专题业务培训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11个事业单位接待上级部门及与兄弟(市、县)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共9批次,63人次。
(三)“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69万元,超出年初预算0.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43万元增加1.26万元,增加2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比上年决算数5.44万元减少4.72万元,下降86.76%。“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本级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河池市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28.9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120.96万元增加8万元,增长6.6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机关开展的各项业务较去年增加,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也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市绩效办抽取了我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0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16.16%。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两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如:“金财工程”财政信息化管理工作经费。
该项目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都是购买软硬件运维服务和租赁网络以确保业务系统稳定运行来达到保证财政业务正常开展的目的。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比较好,保证了河池市财政局与自治区财政厅和各县(区)财政局网络线路畅通,保证了财政系统间的公文实时传输。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