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说明
五、2023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及绩效目标申报表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于2023年2月10日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河财预〔2023〕5号)批复下达,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份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设2个机构:
1、非文化物质遗产保护挖掘部。
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及分布计划;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承担全市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建立市、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向各级政府申请非遗保护业务经费,争取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支持;完成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布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指导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和管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数据库和网站等。
2、展演部
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开展公益性展演;从事戏剧的艺术创作、艺术演出、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科研(民族乐改)研究。
(二)主要职责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能有:
1、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及分布计划;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承担全市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建立市、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达的各项工资任务;向各级政府申请非遗保护业务经费,争取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支持;完成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布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指导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和管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数据库和网站等。
2、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开展公益性展演;从事戏剧的艺术创作、艺术演出、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科研(民族乐改)研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人员隶属河池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体育局下属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的二层事业单位,编制30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28人,退休39人,遗属补助3人。
第二部份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70.62万元,2022年收入总预算451.74万元,同比减少181.12万元,同比下降4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62万元,同比减少181.12万元,同比同比下降67%。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河编办复[2022]61号文件规定,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实体化的批复。即同意将在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加挂牌子的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实体化,为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0名编制中调剂,从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调剂14人到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仍为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随着人员的调剂,2023年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项预算相应也发生减少。
2.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70.6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61.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同比减少182.37万元,下降70%;项目支出预算8.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增加1.25万元,增长1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科目191.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同比减少141.3万元,下降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36.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同比减少10.08万元,下降2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25.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同比减少14.23万元,下降3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6.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同比减少15.50万元,下降4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61.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同比减少182.38万元,下降4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9.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同比减少171.98万元,下降45%,下降的原因是因为根据河编办复[2022]61号文件规定,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实体化的批复。即同意将在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加挂牌子的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实体化,为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0名编制中调剂,从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调剂14人到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仍为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随着人员的调剂,2023年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项工资福利预算相应也发生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同比减少8.68万元,下降51%,下降的原因是因为根据河编办复[2022]61号文件规定,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实体化的批复。即同意将在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加挂牌子的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实体化,为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0名编制中调剂,从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调剂14人到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仍为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随着人员的调剂,2023年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相应也发生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3.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同比减少1.72万元,下降4%,下降的原因为2022年下半年退休人员有2人死亡。
项目支出预算8.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增加1.25万元,增长17%。
四、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70.62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51.74万元,同比减少181.12万元,同比下降40%。其中:经费拨款270.62万元,同比减少181.12万元,同比下降40%。下降的原因是因为根据河编办复[2022]61号文件规定,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实体化的批复。即同意将在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加挂牌子的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实体化,为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0名编制中调剂,从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调剂14人到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仍为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随着人员的调剂,2023年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项预算相应也发生减少。
2.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70.6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61.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同比减少182.37万元,下降41%;项目支出预算8.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增加1.25万元,增长1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科目191.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同比减少141.3万元,下降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36.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同比减少10.08万元,下降2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25.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同比减少14.23万元,下降3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6.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同比减少15.50万元,下降4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基本支出预算261.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同比减少182.38万元,下降4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9.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同比减少171.98万元,下降45%,下降的原因是因为根据河编办复[2022]61号文件规定,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实体化的批复。即同意将在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加挂牌子的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实体化,为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0名编制中调剂,从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调剂14人到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仍为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随着人员的调剂,2023年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项工资福利预算相应也发生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同比减少8.68万元,下降51%,下降的原因是因为根据河编办复[2022]61号文件规定,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实体化的批复。即同意将在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加挂牌子的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实体化,为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0名编制中调剂,从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调剂14人到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仍为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随着人员的调剂,2023年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相应也发生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3.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同比减少1.72万元,下降4%,下降的原因为2022年下半年退休人员有2人死亡。
项目支出预算8.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增加1.25万元,增长17%。
2023年有专项资金项目文艺创作演出经费5万元和部门专用项目文化活动经费(非税收入)3.75万元。
1、文艺创作演出经费项目
2023年的文艺创作演出经费项目立项依据是根据河财预[2022]6号文件由财政下拨的预算项目资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进一步提高我中心创编人员的艺术创作水平。主要用于参加第二十一届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文艺会演和做好各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演的组织工作等各项开支,包括用于创作声乐作品参加艺术节比赛,创作具有民族特色的器乐作品,组织创作采风活动及参加演出的服装费及差旅费。组织河池12个县、区参加二十一届铜鼓山歌艺术节的非遗展演工作,保证非遗工作的文化传承不间断,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采集的保真性、保存的长效性、宣传传播的多样性和便利性。同时通过参加比赛,争取在二十一届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文艺会演中荣获佳绩,同时争取能够选上全区基层文艺汇演参加比赛。参加比赛创作的作品突出地方浓郁的民族特色,接地气,作品在各类演出中受观众欢迎,且与观众产生共鸣,能够受更多群众的喜爱,能够给予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助推河池文艺事业发展。
文化活动经费(非税收入)项目立项依据是根据河财预[2022]6号文件由财政下拨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用于单位文化下乡汇演工作经费,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开展公益性展演;从事戏剧的艺术创作、艺术演出、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科研(民族乐改)研究;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同时因为财政没有下拨我单位各项办公费,所以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本单位支付下乡非遗培训差旅费、办公水电费、电话费、及各项办公费开支,保证单位日常办公运转正常。2023年项目额度比2022年预算额度相应同比增加1.25万元,增长14%。
2023年无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收入增加的原因是房租收入增加,上缴财政返还的非税收入也相应增加。
2023年我们单位无新增项目。
(五)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所以不需要做预算说明。
(六)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所以不需要做预算说明。
(七)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收入和支出,所以不需要做预算说明。
(八)收入征收计划说明。
2023年收入征收计划7.5万元,同比增加2.5万元,增长33%。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征收计划7.5万元,同比增加2.5万元,增长33%。其中:专项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政府性基金收入征收计划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征收计划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征收计划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教育收费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征收计划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2023年收入征收计划比2022年增加,原因是上缴的国有资产出租租金金额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2023年我单位没有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收入,因此也没有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2、我单位是事业单位,2023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没有车辆,所以也没有车辆运行费用。
4、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的说明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有2个项目,
(1)、文艺创作演出经费项目
2023年的文艺创作演出经费项目立项依据是根据河财预[2022]5号文件由财政下拨的预算项目资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进一步提高我中心创编人员的艺术创作水平。主要用于参加第二十一届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文艺会演和做好各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演的组织工作等各项开支,包括用于创作声乐作品参加艺术节比赛,创作具有民族特色的器乐作品,组织创作采风活动及参加演出的服装费及差旅费。组织河池12个县、区参加二十一届铜鼓山歌艺术节的非遗展演工作,保证非遗工作的文化传承不间断,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采集的保真性、保存的长效性、宣传传播的多样性和便利性。同时通过参加比赛,争取在二十一届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文艺会演中荣获佳绩,同时争取能够选上全区基层文艺汇演参加比赛。参加比赛创作的作品突出地方浓郁的民族特色,接地气,作品在各类演出中受观众欢迎,且与观众产生共鸣,能够受更多群众的喜爱,能够给予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助推河池文艺事业发展。
(2)文化活动经费(非税收入)项目立项依据是根据河财预[2022]5号文件由财政下拨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用于单位文化下乡汇演工作经费,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开展公益性展演;从事戏剧的艺术创作、艺术演出、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科研(民族乐改)研究;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同时因为财政没有下拨我单位各项办公费,所以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本单位支付下乡非遗培训差旅费、办公水电费、电话费、及各项办公费开支,保证单位日常办公运转正常。2022年项目额度比2021年预算额度相应减少9.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份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绩效目标申报和自评表及预算批复文件
附件: 1、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1116203094.xls
2、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1116396379.xls 1116491537.xls 1117012008.xls
3、2022年预算绩效自评报告1117151386.doc
4、河财预〔2023〕5号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111835483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