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保护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说明
五、2023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和绩效目标申报表及预算批复文件
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于2023年2月10日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河财预〔2023〕5号)批复下达,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份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机构设置。
2022年9月26日根据河编办复[2022]61号文件规定,经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在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加挂牌子的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实体化,为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16名(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0名编制中调剂),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化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河池市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实施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的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和保护方式、措施:负责实施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文化生态保护理论和实践研究;开展铜鼓文化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评估、报告和公布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和成效;完成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实体化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仍为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职责保持不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人员隶属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下属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的二层事业单位,编制16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14人。
第二部分 2022部门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38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3.95万元。
2.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383.9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79.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项目支出预算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科目329.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28.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12.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3.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9.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1.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原因为本单位是新设立的单位,没有退休人员。
项目支出预算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
四、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83.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83.95万元。
2.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3.9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79.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项目支出预算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科目329.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28.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12.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3.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9.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1.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原因为本单位是新设立的单位,没有退休人员。
项目总支出预算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其中:
1、专项资金项目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建设经费200万元,为推动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试验区加快建设,顺利通过验收成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一)项目主要内容:用于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相关的调查研究、规划编制、传习设施租借或修缮、普及教育、宣传支出等。 (二)项目申请理由: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的复函》精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确认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未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费纳入当地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不符合《国家级生态文化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国家级生态保护区建设经费应当纳入省市级当地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并作为重要评估指标”规定,2021年验收不合格,要求我市在一年内进行完善。逾期不完善并提出验收申请的,视为第二次验收不合格,将取消我市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资格。为确保实验区通过2022年第二次验收,预算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建设经费。 文旅部要求我市参照国家生态保护实验区补助资金的支出范围使用资金,但今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有调整,重新出台相关规定,在未明确方向前暂不使用资金,该项资金今年尚未支出,目前资金分配方案已报市人民政府,据市文旅局反馈,我市若安排资金中央每年将下达800万元项目资金,建议明年继续保留该项经费预算200万元。
2、专项资金项目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工作经费4万元,
为推动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试验区加快建设,顺利通过验收成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贯彻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1号)“第三十二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费应当纳入省市级当地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并作为重要评估指标”精神,为推动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快建设,顺利通过验收成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预算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工作经费。该项目经费用于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调研督导、工作会议、聘请专家等建设推进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七、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7.51万元,采购目录如下:
政府采购品目 |
数量 |
采购金额(元) |
A020207-LED显示屏 |
1 |
160000 |
A060205-木制台、桌类 |
1 |
900 |
A060402-木骨架沙发类 |
1 |
400 |
A060503-金属质柜类 |
4 |
2600 |
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 |
1 |
3000 |
A0206180203-空调机 |
4 |
49600 |
A0206180203-空调机 |
2 |
6000 |
A0206180203-空调机 |
3 |
15600 |
A02010104-台式计算机 |
1 |
6000 |
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 |
1 |
3000 |
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 |
3 |
21000 |
A020207-LED显示屏 |
1 |
7000 |
合计 |
23 |
275100 |
八、收入征收计划说明。
本单位无收入征收计划。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2023年我单位没有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收入,因此也没有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2、我单位是事业单位,2023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没有车辆,所以也没有车辆运行费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份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和绩效目标申报及预算批复文件
附件: 1、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1103471082.xls
2、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1104086711.xls 1104325621.xls 1104457811.xls
3、河财预〔2023〕5号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110701033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