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市发展改革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单位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经市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20〕6号)批复下达,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79号)要求,现将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市发展改革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
因目前处在机构改革期,“三定”方案未发文,按照现在文件,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有: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是负责全市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是承担指导推进和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区域经济合作。
四是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市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汇总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公路、民航、铁路、水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综合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五是承担全市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外汇投资项目;负责审批市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初步设计;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市重大建设项目,负责能源规划和项目建设。
六是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及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投资投向。
七是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食糖、食盐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研究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八是拟定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九是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十是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劳动就业、社会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是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拟订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分工管理目录和收费管理目录;负责监测和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全市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市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组织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十二是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十三是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参与或组织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十四是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是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委属5个事业单位(参加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
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负责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综合管理;编制年度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综合性工作措施;组织提出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政策、法规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指导全市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等。
市价格认证中心主要职责主要职责:
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市价格成本监审分局主要职责:
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是河池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共有6个直属单位。其中行政机关单位1个,委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委属全额拨款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所属事业单位无未独立核算,其财政财务并入市发展改革委统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一)委本级机构设置
市发展改革委属综合经济管理部门, 因目前处在机构改革期,“三定”方案未发文,按照目前的现状,委机关内设科、室有办公室、综合规划科、经济体改革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重大项目建设科、农村经济科、工业经济科、交通能源科(市能源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经贸流通科、政策法规科、地区经济科、人事教育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控科、流通科、财务科、收费科、价格管理科等。除上述内设机构外,另设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委属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
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市价格认证中心、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中心、市价格成本监审分局、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均未再进行内部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市发展改革委本级行政及所属事业单位总编制人数59人,其中:市发展改革委本级行政编制42人,所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人,所属参公事业编制2人。部门实有人数58人,其中行政人在职人员38人,参公事业编在职人员2人,非参公事业在职人员17人。全委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0人。全委聘用人员人,其中政府购买服务岗8人,公益岗1人。具体情况如下:
委行政机关本级行政编制42人,实有38人,离休1人,退休60人,聘用人员人,其中政府购买服务岗8人,公益岗1人。
市价格认证中心参公事业编制2人,实有2人。
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8人,实有8人。
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中心事业编制3人,实有3人。
市价格成本监审分局事业编制3人,实有3人。
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事业编制3人,实有3人。
第二部分: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委收入总预算2981.98万元,同比增加1868.72万元,增长167.86%。收入预算全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包括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为11.90万元,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收入预算较上年大幅增长的原因是:新增机构改革转棣到我委的人员费用和新增的工作职责带来新的项目支出费用。
我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方面的预算安排
(二) 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委支出总预算2981.98万元, 同比增加1868.72万元,增长167.8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33.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00%,同比增加218.26万元,增长23.85%。
教育支出预算8.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9%,同比增加4.05万元,增长86.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7.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9%,较上年增加35.08万元,增长37.77%。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7.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8%,同比增加49.84万元,增长103.68%。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1.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7%,同比增加38.93万元,增长73.97%。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1522.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06%。为机构改革后新增支出内容,无可比项。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234.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41%;项目支出预算1747.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59%。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34.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41%,同比增加405.62万元,增长48.9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47.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82%,同比增加326.92万元,增长45.38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9.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0%,同比增加35.04万元,增长41.3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7.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48%,同比增加43.66万元,增长181.84%。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747.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59%,同比增加1463.10万元,增长5倍多。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3.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61%,同比增加8.60万元,增长15.8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33.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4.79%,同比增加203.50万元,增长883.63%。
对企业补助预算1251.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1.6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981.98万元,同比增加1868.72万元,增长167.86%。收入预算全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包括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为11.90万元,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981.98万元,同比增加1868.72万元,增长167.86%。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34.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41%,同比增加405.62万元,增长48.91%。较上年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机构改革转棣到我委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基本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747.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59%,同比增加1463.10万元,增长5倍多。较上年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中机构撤并需要增加新的项目支出预算来保障新增的工作内容。
1.按支出功能分类的类级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33.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00%,同比增加218.26万元,增长23.85%。
教育支出预算8.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9%,同比增加4.05万元,增长86.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7.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9%,较上年增加35.08万元,增长37.77%。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7.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8%,同比增加49.84万元,增长103.68%。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1.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7%,同比增加38.93万元,增长73.97%。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1522.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06%。为机构改革后新增支出内容,无可比项。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为:基本支出预算1234.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41%;项目支出预算1747.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59%。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34.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41%,同比增加405.62万元,增长48.9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47.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82%,同比增加326.92万元,增长45.38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9.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0%,同比增加35.04万元,增长41.3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7.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48%,同比增加43.66万元,增长181.84%。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747.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59%,同比增加1463.10万元,增长5倍多。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3.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61%,同比增加8.60万元,增长15.8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33.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4.79%,同比增加203.50万元,增长883.63%。
对企业补助预算1251.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1.60%。
2020年本委收入、支出预算较上年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带来的影响。
(三)按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划分:
行政运行722.9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发展改革委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5.00万元,是为保障河池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行设置的网络电路租赁费用项目支出预算。预计该项目预算年内将转市大数据发展局实施。
日常经济运行调节15.00万元,主要用于河池市宏观经济监测预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分析等工作安排的项目支出。
物价管理12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1万元,主要用于委属的价格认证中心和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中心的人员费用支出。项目支出72.00万元,用于保障价格认定、平价商店建设、价格收费调定价工作等价格管理工作产生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费用。
事业运行(发改事务)109.6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委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市价格成本监审分局人员费用支出。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89.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是为保障项目前期工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市项目建设工作协调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等安排的业务工作支出。
培训支出8.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定额标准计提的用于行政编制(含参公)人员的干部教育培训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08万元,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定额标准计缴的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死亡抚恤4.99万元,用于单位干部职工遗嘱抚养的生活补助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市本级定额标准计缴的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
行政单位医疗39.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定额标准计缴的行政(含参公)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12.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定额标准计缴的事业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46.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定额标准,按行政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机关退休干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公积金91.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和5个委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粮食专项业务活动30.45万元,为项目支出预算。用于保障 储备粮管理、粮食应急供应和军粮供应管理、统计调查与粮情监测等专项工作产生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费用。
事业运行(粮油事务)26.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其他粮油事务支出12.65万元,为项目支出预算。用于保障粮食库存、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和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等项目产生的商品服务费用。
储备粮油差价补贴1000万元,为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市级储备粮的收储任务对粮食收储企业给予的储备粮购销差价补贴。
肉类储备453万元,为项目支出。是为完成我市猪肉(生猪活体和冻猪肉)储备任务而对冻猪肉承储企业给予的代储费用补贴和对活体生猪储备企业的储备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0万元(全口径),同比减少0.60万元,下降7.50%。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0万元,同比减少0.60万元,下降7.5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同比减少0.60万元。主要是用于安排接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兄弟市及本市县区有关领导来我委参加各类会议、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相关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40万元。按只减不增的原则,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安排用于我委保留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04.01万元,比上年增加49.69万元,增长91.47%。增长的原因有二:一是本年度未把随工资发给公务员个人的公务交通补贴从“机关运行经费”中剔除,此项增加42.42万元;二是增加了机构改革转棣并入人员的人员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85.20万元,同比减少55.80万元,下降39.57%。下降的原因是上年采购事项已执行完结,本年度采购项目额度较少。其中:服务采购75.00万元,货物采购10.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委目前占用办公用房2692平方米原值581.93万元,占用公务车辆编制1辆实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39.98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对预算编制的要求,我委在编制2020年度经费预算的同时,对全部22个项目支出预算都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并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3、4)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2.市发改革委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3.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xls
4.市发改委决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