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和构成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2019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2017〕79号)、《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及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河财预〔2019〕5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派驻11个县(区)管理部)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和构成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负责本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及驻河池中央、自治区直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市所辖行政区域内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及驻河池中央、自治区直属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开展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等资金营运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7月正式成立,是直属于河池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副处级。内设7个科室: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科、互联网业务科、财务核算科、法规稽查科、信息技术管理科,下辖金城江、宜州、罗城、环江、南丹、天峨、东兰、巴马、凤山、都安、大化11个管理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对全市的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各县(区)管理部是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不单独设置财务核算,不具备法人资格。单位编制人数57人,目前实有在职人数53人,聘用人员34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2783.81万元, 全部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同比减少34.5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278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05%;项目支出1919.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9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705.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30%,同比减少48.09%。
教育支出类科目6.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4%,同比增长4.7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88.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8%,同比增长4.7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48.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2%,同比增长4.14%。
住房保障类科目934.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56%,同比增长10.82%。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64.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05%,同比增长19.82%。其中:
(1)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50.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86%,同比增长19.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心正常调资及有6名人员职级并行增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9.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62%,同比增长15.2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2%,同比增长436.90%。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要求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列入当年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91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95%,同比减少47.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增项目购买宜州、罗城管理部、大化管理部产权房作业务用房购置费2840万元,今年预算项目资金减少。
三、2019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变化情况
2019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拨款1.8万元, 该项预算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为零,该项预算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该项预算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安排接待其他市中心到我中心交流学习。
(3)公务用车费预算安排为零,该项预算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预算109.07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我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预计政府采购安排资金1165万元,其中延续项目购买产权房作业务用房购置费110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及软件更新购置费6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中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国有资产为4962.86万元,比上年增加181.53%。资产构成是8个管理部业务用房4572.31万元,占资产总量的92.13%、比上年增加232.31%,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购买宜州、罗城、大化管理部业务用房;一般办公设备占资产总量的7.87% 。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构建服务型政府,建立集12329服务热线、短信、微信、手机APP、网上业务大厅等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平台,全力提升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网上业务规范化服务,向缴存单位和职工递交一份明白账,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水平,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我中心2019年设置“本级及管理部聘请律师费和诉讼经费”等8个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9.4万元。重点项目是“购买产权房作业务用房”的预算,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0万元,占项目预算的57.31%,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是改变管理部业务用房严重不足的现状,完善各管理部的基础设施,改善服务场所。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