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地震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草案
第一部份:河池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能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实行行业管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台网(站)实行统一规划,资源共享。
(三)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四)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区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管理本级地震监测台网(站);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并监督其实施;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和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制定本行政区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七)承担河池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八)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协助市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九)组织开展水库地震、塌陷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十一)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二)指导县(市)防震减灾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池市地震局由2个单位构成。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事业单位1个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总数为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6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4人,事业在职4人,退休人员3,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人。
第二部份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82.9万元,同比增加21.53万元,同比增长13.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拔款182.9万元,同比增加21.53万元,同比增长13.34%。收入增加原因:1.工资调整;2.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长。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82.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38%,同比增加23.13万元,同比增长17.88%;项目支出预算3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62%,同比下降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4类,其中: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目145.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56%,同比增长100%,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1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8%同比增加1.02万元,同比增长6.55%。
3.教育支出类科目0.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34%,同比减少0.08万元,同比下降11.43%。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9.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9%,同比增长100%,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10.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74%,同比增加0.91万元,同比增长9.5%。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38%,同比增加23.13万元,增长17.8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36.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41%,同比增加18.24万元,增长15.48%。
商品服务支出13.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9%,同比增加2.54万元,增长23.1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8%,同比增加2.35万元,增长4.35%。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3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62%,同比减少1.6万元,下降5%。
(三)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5万元,项目支出30.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60.1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5万元。主要用于绩效考评及公务员奖励。
地震应急及联席会议费4.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召开全市防震减灾会及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地震培训和应急演练经费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用于开展地震现场作队培训,组织参加各类地震培训及演练
地震宏观观测经费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开展宏观观测站点巡检工作及人员培训工作支出
地震知识传输与管理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科普宣传活动,行政审批以及维护网络通迅及信息管理等支出 。
地震监测经费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维护龙滩、岩滩、大厂矿区等地震台网观测观测环境,定期对台站进行巡查、维护等支出。
数字地震观测指挥中心日常维护经费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维持数字地震观测指挥中心日常工作和管理,系统的正常维护以及震情值班支出。
干部教育0.62万元,全部是日常公用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方面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业保险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9.6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0.4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11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
2019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公务接待费0.4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减少20%,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会议费3.2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3.03%,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开支的各类会议费用;培训费2.62万元,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2.96%,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各类培训费;公务车辆运行费0.3万元,同比增长0.1万元,增长50%,主要用于购买车辆保险。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局机关行政运行13.5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预计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河池市数字地震监测与防震减灾应急工作管理办公室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市绩效办抽取了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81.25%。绩效评价结果显示,4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份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0833372174.xls
第六部分:2019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件)083420920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