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和构成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变化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已通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19〕5号)批复下达,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79号)要求,现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和构成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市本级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营运汽车运输、船舶跨市(地级市)运输及地方航道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农村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自治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的建议。
(五)承担全市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依法负责港口、航道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六)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地方公路网安全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市公路、道路运输、港口航道行政执法(含治理地方公路超限)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九)对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十)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运输和安全监督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财务审计科共6个职能科室,属于行政单位。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河池市公路管理处、河池市港航管理局、河池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分站;挂牌机构1个,即河池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本级行政及所属事业单位总编制人数63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44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56人,其中:机关在职在编人员18人,事业在职在编人员38人。实有退休人员27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_河池市交通运输局(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403.46万元,同比增加111.01万元,同比增长8.59%。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1386.26万元,同比增加111.01万元,增长8.7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7.20万元,与2018年持平。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正常晋职晋档工资提标;二是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工资;三是根据相关文件2019年按月预发绩效奖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四是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纳入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40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18%,同比增加209.59万元,增长29.72%;项目支出488.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82%,同比减少98.58万元,下降16.79%。支出增长的主要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205教育支出类科目3.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2%,同比增加0.42万元,增长16.15%。
(2)20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科目10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7%,同比增加12.38元,增长14.03%。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60.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9%,同比增加6.18万元,增长11.44%。
(4)214交通运输支出类科目1179.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03%,同比增加94.46万元,增长8.71%。
(5)221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60.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0%,同比增加7.57万元,增长14.3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14.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18%,同比增加209.59万元,增长29.7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09.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44%,同比增加157.91万元,增长24.25%。该项预算支出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是: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正常晋职晋档工资提标以及相应各项社保缴费增加;②根据相关文件2019年按月预发绩效奖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1.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6%,同比增加32.51万元,增长84.42%。该项预算支出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是2019年增加职工住房物业服务补贴和驻村补助工作经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4.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80%,同比增加19.16万元,增长122.82%。该项预算支出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88.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82%,同比减少98.58万元,下降16.7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4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4%,原因是非税返还收入补充年度人员增加的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4.62万元,同比增加367.42万元,该项预算支出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相关要求,据实列支,预算项目更加细化,增加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0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84万元,项目支出488.6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314.1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交通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非税收入用于补充人员经费中“五险一金”、补充办公楼维修经费等支出。
公路养护465.9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3个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航道维护3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港航管理方面支出。
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341.4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交通安全、路政管理和农村公路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0.6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代发公交公司的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培训支持3.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规定计提培训费用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死亡抚恤0.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失业保险。
行政单位医疗17.4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19.7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局机关和3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22.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60.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3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9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变化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0.5万元,下降33.3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万元,下降33.33%。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预算安排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02万元,同比增加32.51万元,增长84.42%。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已公车改革,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金额488.62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8.62万元。局机关本级有3个绩效项目,分别是非在编人员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交通安全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01.42万元;交通监管业务专项,项目经费预算17.2万元。局属事业单位有4个绩效项目,分别是港航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30万元;二层机构办公运转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9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及前期项目经费110万元;路政管理经费4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河财预〔2019〕5号(关于批复市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及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