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救助管理站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河池市救助管理站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社工科等4个科室。市编委办核定编制数18人,在职在编共有17人。
(二)基本职能
本站承担对本市主城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教育、返乡、安置等职责,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第二部分:河池市救助管理站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78.49万元,同比增加19.41万元,增长7.4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8.49万元,同比增加19.41万元,增长7.49%。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纳入预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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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7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07%,同比增加15.85万元,增长6.99%,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纳入预算范围;项目支出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3%,同比增加3.56万元,增长10.97%,原因是非税预算收入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43.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36%,同比增加12.05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纳入预算范围。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6.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同比增加5.51万元,增长49.15%。主要原因为调进人员工资等各项收入高,所以基数相对2017年较高。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6.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95%,同比增加1.22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为调进人员工资等各项收入高,所以基数相对2017年较高。
(4)教育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同比增加0.63万元,增长43.75%,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调进人员工资收入高,因此2018年工资总额较2017年工资总额高。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42.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07%,同比增加15.85万元,增长6.9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3.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07%,同比增加56.77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为调进人员工资高各项费用预算相对比较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82%,同比增加3.44万元,增长11.2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1%,同比减少45.16万元,增长89.8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3%,同比增加3.56万元,增长10.9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5.9万元,下降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9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3.75%,同比增加0.41万元,增长1.8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4.12%,同比增加5.1万元,增长100%。
其他资本性支出7.9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2.08%,同比增加3.95万元,增长98.75%。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总预算27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49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教育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0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站内培训及学习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43.13万元,为救助站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支付职工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6.72万元,是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为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6.5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万元。
(二)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3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及兄弟站护送救助人员返乡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5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3.5万元,同比增加3.44万元,增长11.28%。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的人头公用经费和教育培训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经费预算支出7.95万元,属净增长。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