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河财预〔2016〕3号)要求,现将河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规章、政策,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级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市级管理的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5制定和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6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7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8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9组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以及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0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河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河池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3河池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16年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部门预人员经费人数42人,由以下人员构成:
1行政在职在编公务员19人。
2事业在职在编人员19人(其中参公人员15人)。
3.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6年财政部门总预算拔款经费合计428.22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部门总预算拔款经费合计428.22万元,其经费拔款420.2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8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人员工资267.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纳费、聘用人员工资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7.3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现24.6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工会费等支出。
4专项经费用7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
5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总预算20.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于5万元,(由专项经费安排),主要用于各项业务的检查和专项工作监督检查等公务用车的修理费、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等支出;会议费6万元(由专项经费安排),主要是用于召开各项专项业务会议支出);培训费9.16万元(基本公用经费安排3.16万元,专项经费安排5万元),主要是用于各项业务培训;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预算表00、预算表01、预算表02、预算表03、预算表04、预算表05、预算表06、预算表07、预算表0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