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汇总)
表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表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河池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参公事业单位)、河池市节能监察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河池市糖业发展局(参公事业单位)组成。
二、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河政办发〔2011〕31号)文件规定,委机关的主要职责是: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实施;负责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研究起草全市工业园区的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等。
(二)河池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河池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散装水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新科技、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禁止现场搅拌”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发展全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河池市节能监察中心
市节能监察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协助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对用能单位履行国家及自治区颁布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节能标准进行监督监察;受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用能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市节能监察计划、标准、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单位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对企业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开展书面监察;对执行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受理全市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和仲裁及处罚;对各县(市、区)节能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对各县(市、区)节能监察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整体提升全市节能监察机构从业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专业水平,完成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四)河池市糖业发展局
河池市糖业发展局负责制定全市糖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制糖生产经营的协调、服务和管理;负责全市蔗区的协调服务和规范化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全市蔗区社会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糖料蔗收购价政策的建议;会同市农业局抓好糖料蔗生产管理、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市糖业生产动态统计分析、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糖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糖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及其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汇总(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9、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情况说明(汇总)
一、2017年部门收入支出预算编制总体情况
(一)2017年部门收入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019.08万元,比上年增加163.01万元,增长19.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等经费的增加,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4.08万元,比上年增加213.01万元,增长26.5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的增加等;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32万元,比上年增加0.12万元,增长5.4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 万元,比上年减少50万元,下降90.91%,主要是由于取消了散装水泥基金的征收。
(二)总体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1019.08万元,比上年增加163.01万元,增长19.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等经费的增加,具体为人员支出840.14万元,比上年增加162.77万元,增长24.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等经费的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88万元),公用支出69.62万元,比上年增加35.12万元,增长101.8%,专项支出109.32万元比上年减少34.88万元,下降24.19。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014.08万元,同比增加213.01万元,增长26.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09.76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预算89.71%,同比增加197.89万元,增长27.8%;项目支出104.32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0.29%,同比增加15.12万元,增长16.95%。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在2017年部门预算中,我委严格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只能减少不能增加的原则,严格压缩“三公”经费,因此,我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2016年预算大幅下降。
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09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2.27%。一是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二是公务接待支出预算5.23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 53.51%,主要是我单位严格公务接待的审批,减少公务接待的支出;三是公务用车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 100%,主要是因为2016年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已实施公务公用车改革,2017年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69.6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3 %,比上年增加35.12万元,增长101.8%,主要是当年业务量加大,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费、交通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资金总额为0万元,主要是2017年市本级安排的资金我委没有需要进行政府采购计划的项目。
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