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公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 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分经济分类科目)
八、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三公”两费预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五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车辆构成情况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河池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已通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17〕5号)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后勤事务管理的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河池市四家班子及有关市直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基建项目的计划投资和施工管理及水电房屋修缮服务;
(三)负责河池市四家班子召开主要会议、举办重要活动的会务工作;
(四)负责办公区和生活区安全保卫,食堂及公共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
(五)指导全市开展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和干部职工岗位培训工作;
(六)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七)承办市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单位只有局机关一个单位,没有二级单位。2016年底实有编制人数 86人,现总人数为 96 人,其中在职在岗78人,离退休 18人。
第二部份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2017年收入总预算1,652.17万元,同比增长110.7%。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652.17万元,同比增长110.7%,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主要一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从各单位转入我局工勤编人员33人,后勤控制人数增加51个司机,二是今年将伙食补助费及预留绩效工资列入预算,去年没有列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652.17万元,基本支出1,412.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47%;项目支出24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53%。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467.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83%,同比增长94.81%。
教育支出类科目7.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5%,同比增长76.3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3.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0%,同比增长28.28%。
医疗卫生类科目55.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39%,同比增长68.39%。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17.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3%,同比增长172.4%。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12.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47%,同比增长151.27%。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从各单位转入我局工勤编人员33人,后勤控制人数增加51个司机,二是今年将伙食补助费及预留绩效工资列入预算,去年没有列入。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070.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78%,同比增长166.6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5.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2%,同比增长269.6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5.3%,同比增长70.6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4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53%,同比减少12.6%。同比减少的原因主要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四家班子中巴车经费减少15万。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2017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比去年增加2万元,增长200%。今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度增长的原因为一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做得较好的市,其他县市常来我局取经,二是2017年行政区域调整,增加一些接待费用。
第四部份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32万元,比2016年增加24.25万元,增长71.18%。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的增加(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全市128辆公务用车由我局管理,一是全市34名工勤编制人员全部划转到我局,二是我局聘用驾驶员81名),所以机关运转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2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三、 车辆构成情况说明。
我局车辆编制数133辆,实有车辆135辆,车辆构成如下:中巴车5台、商务车12台、皮卡车1台、轿车73台、越野45台。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