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池市工商联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工商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工商联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工商联概况
河池市工商联2017年部门预算已经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并有市财政局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要求,现将河池市工商联2017年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河池市工商业联合会是市委和市人民政府联系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调解经济纠纷等的人民团体。承担着参与全市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全市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会员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应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光彩事业”;为会员提供信息好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增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委托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池市工商联是财政全额拨款的社会团体,内设办公室和经济联络和会员部等2个科室。现有编制6个,实有财政供养人员7人。
第二部份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河池市工商联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55.46万元,增加25.29万元,同比增长19.43%。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55.46万元,增加25.29万元,同比增长19.43%,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55.46万元,增加25.29万元,同比增长19.43%。
其中:基本支出134.46万元,增加25.29万元,同比增长19.43%。占总支出的86.49%;项目支出21万元,同比零增长,占总支出的13.51%。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37.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363%。
教育支出类科目0.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6.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9%。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0.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8%。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134.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49%。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2.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6.89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51%。
(三)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46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16.3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工商联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用于调研、座谈、对外交往、考察、招商、会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干部教育0.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方面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6.8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0.3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为:0.5万元
2017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5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2万元减少1.5万元,同比下降7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比2016年预算减少1.5万元,减少75%。
(二)会议费经费预算为:11.1万元
(三)培训费经费预算为:3.88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55.46万元,增加25.29万元,同比增长19.43%。2017年支出预算155.46万元,增加25.29万元,同比增长19.43%。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退休人员工资;交通费等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5.46万元,比2016年增加25.29万元,增长19.43%。主要原因是:有关办公费用价格上涨及根据市本级有关规定,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标准提高。
(三)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和金额不确定,如需采购,为单位零星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