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河池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市2行政单位预算、1个参公事业单位预算和2个事业单位预算。
一、机构基本情况
(一)市国土资源局是政府职能部门,内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财务管理科、规划与耕地保护科、地籍科、测绘管理科、土地利用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与储量管理科、地质环境科、信访与纠纷调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业园区分局等14个科室。二层机构(未设独立核算)有城区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参公事业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和市不动登记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个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
1.河池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参公事业单位)
2.河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单位)
3.河池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是河池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辖4个二层机构(1个行政单位-城区分局、1个参公事业单位-执法监察支队、2个事业单位-河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河池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方式,其财政财务并入本单位统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主要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是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测绘行政管理以及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三、人员构成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及所属事业单位总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26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57人,其中:机关在职在编人员37人,事业在职在编人员20人。全局退休人员28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简表_河池市国土资源局(详见附表);
二、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_河池市国土资源局(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1490.94万元,同比增加334.55 万元,增长 22.44%。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 1490.9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33.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2.64% ,同比增加 346.78 万元,增长37%; 项目支出55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37.36% ,同比增加 47万元,增长8.44%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教育类科目4.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3% ,同比增加 0.45万元,增长9.8%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47.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6% ,同比增加 8.15万元,增长17.25% 。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60.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6% ,同比增加12.9万元,增长 21.32%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933.9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2.64% ,同比增加 346.78 万元,增长3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579.87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09% ,同比增加227.51万元,增长39%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79.35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32% ,同比增加 46.06万元,增长58%。增幅大的原因:2017年在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数中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项目43.5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231.73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81% ,同比增加30.23 万元,增长13%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 55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36% ,同比增加47 万元,增长8.4% 。项目支出预算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29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万元,其他支出 249万元。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总预算1490.9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33.94 万元,项目支出 55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河池市国土资源局)支出预算713.06 万元,全为基本支出预算, 主要用于国土资源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事业运行(河池市国土资源局)支出预算81.5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
干部教育支出预算4.58万元,是根据公务员工资安排的干部教育培训费用。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171.22万元,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国土资源机关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32.55万元,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12.75万元,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60.51万元,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本局机关和四个二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预算金额为593.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32.9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1万元。
四、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2017年办公设备购置通过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35万元。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财政预算0元,由于执行公车改革后,本局的车辆保有量为0量,不存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本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和出国经费,存在的少量费用开支从上级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列入本年的财政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河池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