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单位性质、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
(一)贯彻落实全国公安交管工作方针、政策和公安部交管局、公安厅交管局、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市公安局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部署全市公安交管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交管工作;指导全市公安交管法制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分析掌握全市道路交通管理现状、特点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
(三)组织、指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件。
(四)指导、监督和组织全市公安交警对城乡道路交通依法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
(五)负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全市机动车车辆安全检验、入户、发牌发证和驾驶人考核、驾驶证件的管理。
(七)管理、规划、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八)参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和应用工作。
(九)协同治安、警卫等业务部门维护各种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会和警卫任务的场地、线路的交通秩序。
(十)指导所辖县市交通警察大队开展日常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设置和人员情况
根据主要职责设定,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项目 |
合计 |
行政单位 |
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 |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
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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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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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
209 |
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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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
495 |
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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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其中:在岗人数 |
495 |
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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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离退休人数 |
44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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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离休人数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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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数 |
43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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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相关表格(见附件)
第二部分:“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
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39万元,比2016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增加104万元,同比增长74.84%,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0万元,同比减少28.5%,主要原因是我支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例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114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河池市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在未完成改革定编情况下,2016年部门预算暂时未能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改革后,我支队予以保留57辆执勤执法用车,因此2017年按相关规定在部门预算中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附件: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1904220434.xls
2017预算报表 1904523351.xls
2017预算报表 1905090441.xls
2017预算批复简表 1905388898.xls
预算批复公开 190601307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