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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会议上
河池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河池市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全市和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稳进突围,提质发展”总基调,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五大工程巩固年”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园区建设、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营造抓改革促发展、抓落实重实干、抓责任敢担当、抓法纪树新风,有效促进全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在此基础上,财政发展改革深入推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2016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62.24亿元,完成年初计划59.79亿元的104.09%,比上年增长10.86%。其中:市本级组织财政收入11.57亿元,完成年初计划10.78亿元的107.29%,完成调整计划11亿元的105.15%,比上年增长14.31%。
(一)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根据市三届人大八次会议有关决议,我们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1.全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按照《河池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和《河池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16年我们重点推进了三项财税制度改革: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完善了政府预算体系。单独编制四本预算,并做好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将原属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政府住房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等五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二是全面公开了预决算。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财政预决算报告以及相关表格、“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全部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三是启动了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于
2.全力做大财政蛋糕。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千方百计共同做大财政蛋糕,力促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一是积极主动组织征收。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强化征管措施,竭尽全力挖潜税源,全面完成全年财政收入预算。同时,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按可比口径计算,全市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36.36%,比上年下降2.72个百分点。二是积极主动向上争取。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到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反映困难,得到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2016年全市共争取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各类补助资金229.86亿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1.64亿元,增长5.34%。
3.全力支持经济平稳增长。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稳投资、稳工业、稳农业、稳消费、稳进出口增长。一是加快支出进度稳增长。全市财政8项支出共完成190.23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34%,有力地支持了工业、投资、消费、农业、进出口稳定增长。二是集中财力稳增长。扎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6年全市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03亿元,占实际应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100%,并全部安排用于民生等急需的领域。三是创新支持方式稳增长。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全年全市共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9.54亿元,其中:置换债券34.91亿元,新增债券(含在建项目债券)24.63亿元。加快推进PPP项目落地,全市已有部分项目进入正式运作。支持成立信贷担保公司,财政首期注资已全部到位,带动其他资本注入。
4.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强化财政职能,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积极推进去产能和去库存。市本级财政安排节能减排财政奖励资金200万元,争取到上级工业企业结构调整财政专项奖补资金1.82亿元、节能减排资金1397万元,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落实对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补贴政策,助力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全年共补贴农民工等市民购房补贴款1074万元。二是大力支持企业降成本。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启动资源税改革,全面落实取消、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支持降低企业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率等。三是着力支持补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全力支持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全年共争取到上级各类交通补助资金4.21亿元。四是积极支持培育新动能。市本级安排新产品培育资金200万元,争取到上级能源节约利用资金和可再生能源资金4053万元,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5.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级各部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支出管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民生支出需要。全年全市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203.55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3.68%。积极建立健全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投入保障机制,不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市本级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配套资金221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金融扶持配套资金224万元,各县(市、区)也已足额落实县(市、区)的配套资金。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全面开展扶贫资金落实情况督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投向最需要的方向、最关键的环节、最精准的对象。全年扶贫支出25.77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89亿元,增长160.85%。
6.全力确保“两个安全”。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一年来,先后组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收入质量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扶贫资金检查等。二是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全年全市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4374个,送审金额125.69亿元,审定金额111.77亿元,核减金额13.92亿元,核减率11.07%。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全面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印发《河池市本级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规范公务租车行为。市本级成功挂牌处置四批共264辆公车改革取消车辆,成交260辆,成交价642万元,平均溢价率117.87%。四是加强干部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出台《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预算编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二)2016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计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34.1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28.40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71亿元。
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34.11亿元,具体构成: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33.36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07%;二是转移性收入300.75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29.8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69亿元,调入资金5.1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3.08亿元。
在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9.6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4%,比上年增加4400万元,增长2.30%,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58.75%,比上年降低2.17个百分点。按可比口径计算,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63.64%,比上年增加2.72个百分点。其中:国内增值税4.6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31%,比上年增长100.4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财税〔2014〕10号文件规定,对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缴纳的增值税,2013—2015年超过8%的部分税收执行即征即退,2016—2017年超过12%的部分才执行即征即退,从而推动了增值税增长;二是
非税收入完成13.7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3%,比上年增加1.47亿元,增长11.95%,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41.25%,比上年提高2.17个百分点。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减收1.17亿元,下降9.5%,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36.36%,比上年降低2.72个百分点。其中:专项收入3.0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4%,比上年下降13.29%,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育林基金暂时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7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8%,比上年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由专户管理改为缴入国库;罚没收入1.9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5%,比上年增长18.48%,主要原因是
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28.40亿元,具体构成: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90.68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1.73%;二是上解支出1.25亿元;三是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6.47亿元。
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中,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62%,完成年度预算的98.83%,比上年增加2.84亿元,增长12.09%;教育支出57.6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5%,完成年度预算的96.82%,比上年增加3.77亿元,增长7.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97%,完成年度预算的98.71%,比上年增加5759万元,增长16.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9%,完成年度预算的98.84%,比上年减少1685万元,下降0.6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县已将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移交养老保险所供养,相关支出反映在养老保险预算;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5.4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5%,完成年度预算的98.11%,比上年增加4.65亿元,增长15.09%,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转移支付较2015年增加2.19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4.7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完成年度预算的98.54%,比上年增加5.62亿元,增长61.52%,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转移支付较2015年增加2.60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1.2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10%,完成年度预算的99.01%,比上年增加16.27亿元,增长36.16%,主要原因是加大扶贫投入。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预计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8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8.7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4亿元。
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83亿元,具体构成: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6.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2.22%,比上年增长21.83%;二是转移性收入43.27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3.08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01亿元,调入资金2.6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6.49亿元。
在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2.91亿元,比上年减少1165万元,下降3.85%,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44.36%,比上年降低11.85个百分点。按可比口径计算,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52.64%,比上年降低3.57个百分点。其中:国内增值税44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82%,比上年增长117.45%,主要原因与全市该税种增长的原因相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2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18%,比上年增长2250%,主要原因与全市该税种增长的原因相同;营业税31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68%,比上年下降56.21%,主要原因与全市该税种增长的原因相同;企业所得税30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37%,下降18.77%;个人所得税23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2%,增长5.67%。
非税收入完成3.65亿元,比上年增加1.29亿元,增长54.80%,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55.64%,比上年提高11.85个百分点。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2642万元,增长11.20%,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47.36%,比上年提高3.57个百分点。其中:专项收入58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54%,增长6.50%;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29%,增长19.26%;罚没收入66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7%,增长9.0%,主要原因与全市该项收入增长的原因相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7.89%,增长36.44%,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政府住房基金收入66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为
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48.79亿元,具体构成: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3.74亿元(其中:按权责发生制列支4.36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1.84%;二是上解支出-144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本级与金城江区结算2015年财政体制收入后,金城江区上划市本级的收入直接冲减市本级上解支出;三是补助下级支出1.28亿元;四是债务还本支出23.91亿元。
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中,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7%,完成年度预算的98.64%,比上年增加1549万元,增长6.58%;教育支出3.1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8%,完成年度预算的92.35%,比上年减少2127万元,下降6.32%,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专项转移支付比2015年减少1390万元以及2015年底将历年未列支结转的指标全部列支造成基数加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93%,完成年度预算的98.70%,比上年增加1304万元,增长24.96%,主要原因是增加体育场项目800万元和民族博物馆项目1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2%,完成年度预算的94.91%,比上年减少166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专项转移支付比2015年减少84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1%,完成年度预算的99.78%,比上年增加980万元,增长4.90%;节能环保支出2.8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69%,完成年度预算的98.45%,比上年增加2.15亿元,增长299.36%,主要原因是2016年上级追加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65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4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2%,完成年度预算的94.09%,比上年减少3087万元,下降17.94%,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专项转移支付比2015年减少767万元以及2015年底将历年未列支结转的指标全部列支造成基数加大;住房保障支出1.2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2%,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4661万元,增长60.63%,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所致,其中仅棚户区改造就增加3918万元。
③预备费动用情况。2016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全年共动支预备费0万元。未动支的预备费2000万元,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在年度预算调整时已用于平衡预算。
④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016年自治区对我市本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为13.0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2%,比上年增长3.03%。其中:税收返还收入1.8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1%,比上年增长4.91%;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8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1%,比上年增长14.89%;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4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26%,比上年下降4.85%。
市本级在财力十分困难情况下,2016年仍补助下辖的自治区直管各县(市)一般性转移支付1.28亿元,资金来源包括市本级财力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上级下达市本级专项补助资金转安排等,补助的主要内容有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配套、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配套、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奖励资金等。
⑤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2016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6.49亿元,其中:置换债券23.58亿元,新增债券(含续建项目债券)2.91亿元,新增债券用于以下项目:危房改造项目配套7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配套2210万元;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一期工程(欠款)2190万元;市老年大学建设项目1345万元、芝田路网A号路建设项目600万元、城西建设路四标段工程(动物园路)400万元、城区路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百旺路网(星河段)工程589万元;市民族博物馆项目1500万元;大任产业园入园二级路4000万元、大任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6000万元;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训练中心及城西消防站建设项目500万元;市粮食产业园一期(河池市中心粮食储备库)工程2000万元;市人民检察院基建项目(欠款)126万元;市气象服务中心业务楼建设项目300万元;河池军分区国防动员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340万元。
⑥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016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73.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44亿元。2015年底,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9.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8.8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0.43亿元。2016年,自治区下达市本级新增债券3.91亿元(其中专项债券1亿元)。截至2016年底,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3.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1.7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1.43亿元。2016年底债务余额小于本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39.7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8.4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0%,比上年增加5.37亿元,增长40.9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8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0%,比上年增加5.88亿元,增长53.82%);上级补助收入7.7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02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4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25.4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7.7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4%,完成年度预算的86.02%,比上年增加1.10亿元,增长6.59%;调出资金2.19亿元,是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文件规定,从政府性基金结余收入中调出部分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债务还本支出5.4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4.31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2.3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6.0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5%,比上年增加1.74亿元,增长40.4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5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28%,比上年增加2.08亿元,增长59.50%);上级补助收入19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6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47亿元,其中:置换债券2.47亿元,新增债券1亿元,新增债券用于市体育场及地下停车场项目和老城区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完善工程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5.5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8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2%,完成年度预算的50.85%,比上年减少1.82亿元,下降49.65%,完成年度预算比较慢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债券安排的项目无法形成支出;补助下级支出1697万元;调出资金1.0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4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86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预计2016年全市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8.7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6%,比上年增加28.06亿元,增长55.41%,主要原因是从2016年起已单独核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0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2%,比上年减少52万元,下降0.03%。当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5.7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8%,比上年增加39.11亿元,增长83.94%,主要原因是从2016年起已单独核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0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3%,比上年增加1.69亿元,增长9.18%。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1.35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预计2016年市本级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0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9%,比上年增加3.04亿元,增长11.26%,增长的主要原因与全市增长原因相同。当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2.1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9%,比上年增加6.16亿元,增长23.66%。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1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3.94亿元。
4.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16年市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476万元,其中:当年收入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4%;上年结余34万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2万元。
5.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河池市全市和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现向各位代表报告的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根据各县(市、区)报送的2016年12月快报统计汇总而成,与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待我市2016年决算报表编制完成并报经自治区批复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结果进一步好转,但由于各方面原因,预算执行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一是财政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二是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的比重依然比较高,财政收入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财政资金专款结余还比较突出,财政支出的及时性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不抵支,滚存结余逐年减少,社保基金运行存在一定的风险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全市和市本级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我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需要,着力支持推进“六大行动”,着力支持“河路经济”发展和“一城三区”建设“两大战略”,着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三大攻坚战”,着力支持抓好“高、果、游、园”“四个重点”,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按照以上指导思想,2017年全市计划组织财政收入66亿元,比2016年完成数增长6%,其中:市本级计划组织财政收入12.26亿元,比2016年完成数增长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预算报告要重点报告支出预算和财政政策。由于财政政策的制定主要在中央和自治区,我们市县一级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制定的财政政策,因此,我们重点报告支出预算。
(一)主要支出政策。
教育方面。落实学前教育投入和资助机制,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继续深入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加大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投入力度,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寄宿生资助政策和营养餐改善计划;落实中职学校、高中学校、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国家助学政策,及时足额兑现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文化体育方面。支持实施文化传承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推动民族民间文化发展;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支持文艺创作,推动创作更多优秀作品;落实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和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大体育场馆建设。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费;全面落实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能力;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给予担保贷款贴息;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落实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及时落实和兑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保障等。
医药卫生方面。足额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积极支持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支持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足额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救助制度;积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投入;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生态环保方面。及时足额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继续支持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进一步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努力实现绿色发展;继续深入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继续深入实施龙岩滩水库生态环境修护工程;继续深入实施“美丽河池•宜居乡村”工程,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农业方面。足额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全力支持实施精准扶贫工程;深入实施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重大水利工程以及病险水库加固除险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农业补贴和农业保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油价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加大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大力发展特色蔬果业。
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实施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补砖头”与“补人头”相结合;利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购建和运营管理,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深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足额落实各项配套资金。
财税体制改革方面。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体系;全面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深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各项税制改革。
(二)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230.7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为230.6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00万元。
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230.74亿元,具体构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35.1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30%;转移性收入195.61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7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5.2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9.28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5.72亿元,调入资金7.60亿元。
在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中,主要科目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20.7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6.06%。其中:国内增值税5.9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7.55%,增长比较大的原因是上年1—4月国内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为17%,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分享比例提高17个百分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7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2.32%,增长比较大的原因是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不仅地方分享比例发生变化,而且范围扩大,而上年1—4月仅仅在部分行业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2.8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4.30%;个人所得税942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33%。非税收入14.3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4.22%。其中:专项收入3.16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9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90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6.70%;罚没收入2.1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8.2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6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4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7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77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34%。
②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230.63亿元,具体构成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28.47亿元,上解支出1.4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406万元。
由于每年自治区提前下达的各类补助时间不一,为确保预算安排具有可比性,以下报告的数据均剔除上级提前下达的各类具有专项性质的补助和上年结转下年使用数。同时,由于这是汇总各县(市、区)上报的初步预算形成,各类科目增减原因不便于分析。主要科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89亿元,增长15.40%;教育支出35.0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4.78亿元,增长15.79%;科学技术支出933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761万元,下降15.8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0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760万元,增长1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0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410万元,增长0.3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60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658万元,增长3.25%;节能环保支出1.1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148万元,增长11.48%;农林水事务支出13.9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96亿元,增长16.35%;住房保障支出5.1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7761万元,增长17.60%。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25.0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25.0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万元。
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25.02亿元,具体构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6.86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4.58%;转移性收入18.16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8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0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02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05亿元,调入资金7.16亿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中,主要科目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2.9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85%。其中:国内增值税5134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5.7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424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88.16%;国内增值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与全市该税种增长原因相同。企业所得税294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4.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导致地税建安企业所得税减收;个人所得税275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6.18%。非税收入3.8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95%。其中:专项收入682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7.18%,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预计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教育资金收入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7.84%;罚没收入75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2.5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0.60%;政府住房基金收入68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98%。
②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25.02亿元,具体构成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4.72亿元;上解支出21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44万元。
按可比口径计算,2017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9.1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85亿元,增长17.46%。主要科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8538万元,增长39.21%;公共安全支出2.7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7583万元,增长38.95%;教育支出2.3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4788万元,增长25.57%;科学技术支出167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33万元,增长16.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9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49万元,增长21.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491万元,增长22.1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319万元,增长13.96%;节能环保支出195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361万元,下降15.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原安排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效果不尽理想,适当调减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1.6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6521万元,增长63.04%,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安排2016年脱贫村奖励资金和安排贫困户保险资金等。以上没有单独说明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均是工资调整增加以及进一步细化预算,将原列在其他支出的绩效奖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导致相关科目支出增加。
2017年,市本级计划安排补助下级支出944万元,主要包括:补助金城江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城镇及新农村养老保险、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补助经费配套等。
特别说明的是,虽然市本级一些债务本金2017年即将到期需要偿还,但预算没有安排还本支出只安排付息支出,主要原因是2017年自治区仍然代理发行置换债券,届时可以通过申请自治区代理发行置换债券解决,实现以新还旧。同时,还鼓励各地通过申请置换债券置换尚未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务,以达到降低成本目的。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算为28.1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预算13.8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4.62亿元,下降25.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41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4.40亿元,下降26.19%);上年结余收入14.3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预算18.9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5478万元,增长2.98%。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22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10.11亿元,其中:当年收入预算3.2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2.78亿元,下降46.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2.93亿元,下降52.65%);上年结余收入6.8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预算5.04亿元(含上年结转使用的项目支出1.7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8762万元,下降14.81。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07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75.18亿元,比2016年预计完成数减少3.53亿元,下降4.49%。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74.19亿元,比2016年预计完成数减少11.52亿元,下降13.44%。收支相抵,当年结余984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2.33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30.53亿元,比2016年预计完成数增加4793万元,增长1.60%。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29.62亿元,比2016年预计完成数减少2.57亿元,下降7.98%。收支相抵,当年结余908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4.85亿元。
4.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112万元,全部为上年结余。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112万元,全部用于。
以上有关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河池市全市和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
需要说明的是,现在报告的2017年全市预算草案是代编的预算草案,待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时,根据新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人代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的项目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17年1月上、中旬,市本级和各县(市、区)都已下达用于发放工资等相关经费的预算指标。
三、全力抓好2017年预算执行工作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更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之年。为确保全年预算的顺利实施,2017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密切关注形势,强化运行分析。一是密切关注全国、全区经济形势,提高研判水平。二是密切关注全国、全区财税工作会议,及时捕捉财税信息。三是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手段,充分利用好相关政策。四是强化预算执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强化收入征管,提高收入质量。一是继续建立目标责任制。将收入预期目标分解落实。二是加强沟通联系。横向加强与国税地税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纵向加强与自治区财税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沟通联系。三是强化分析预测。不定期召开财税分析会通气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四是努力培植财源。立足各县(市、区)实际,积极培植支柱财源。五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三)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效率。一是强化责任主体。明确各部门是财政支出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强项目落地。抓早、抓实,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三是优化办事流程。简化政府采购手续,加快投资评审和投资审计进度。四是强化通报和约谈机制。采取“黑脸”(即通报进度差的部门)通报法,并对连续两期被通报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约谈。五是强化资金统筹使用意识。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该收回的坚决收回。
(四)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一是全面规范国库资金管理。积极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改革试点,全面清理整顿存量财政专户。二是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加大公务卡结算制度推广力度。三是督促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逐步将财政专户资金、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等纳入动态监控范围。四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不断完善财政“大监督”格局,并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五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执行机制,防控各类风险。六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实现全覆盖,包括全覆盖各预算单位和全覆盖所有财政资金。
(五)稳步推进改革,促进经济搞活。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二是完善预决算公开。公开范围实现全覆盖,公开内容实现精细。三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四是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五是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六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积极争取自治区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七是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一是狠抓政治思想建设。深化开展“两学一做”,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我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狠抓业务学习。继续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抓好财税干部培训工作。三是狠抓干部执行力。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四是狠抓队伍廉洁建设。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做到警钟常鸣。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财政预算工作十分重要。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按照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信心,不忘初心,争先创优,努力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