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市发展改革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因机构改革后,市发展改革委“三定”方案属机密文件,相关职能目前尚不能公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是河池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共有6个直属单位。其中行政机关单位1个,委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委属全额拨款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所属事业单位无未独立核算,其财政财务并入市发展改革委统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一)委本级机构设置
市发展改革委属综合经济管理部门, 因机构改革后,市发展改革委本级设置有办公室、发展战略和综合规划科、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营商环境科、重大项目建设科、经贸和服务业科、地区和西部振兴科、农村经济科、交通能源科、工业经济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价格管理科、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科、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粮食物资储备和国防科、粮食监督检查科、人事教育科。
另有设在机构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
(二)委属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
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市价格认证中心、市价格调节基金服务中心、市价格成本监审中心、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均未再进行内部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截至2022年12月底,市发展改革委本级行政及所属事业单位总编制人数104人,其中:市发展改革委本级行政编制43人,所属参公事业编制2人,所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9人。部门实有人数59人,其中行政人在职人员40人,参公事业编在职人员1人,非参公事业在职人员45人。全委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9人。全委聘用人员12人,其中政府购买服务岗5人,自聘人员7人。具体情况如下:
委行政机关本级行政编制43人,实有40人,离休1人,退休59人,聘用人员12人,其中政府购买服务岗5人。
市价格认证中心参公事业编制2人,实有1人。
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0人,实有38人。
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中心事业编制3人,实有1人。
市价格成本监审分局事业编制3人,实有3人。
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事业编制3人,实有3人。
第二部分: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委收入总预算3319.78万元,同比增加518.9万元,增长18.52%。收入预算全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包括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为12.00万元,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我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方面的预算安排。
(二) 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委支出总预算3319.78万元,同比增加518.9万元,增长18.5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454.5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81%,同比增加241.19万元,增长19.87%。
教育支出预算14.2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2%,同比增加2.42万元,增长20.4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5.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同比增加102.74万元,增长77.25%。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4%,同比增加18.21万元,增长17.85%。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4.04 9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3%,同比增加19.34万元,增长20.4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1381 12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6%,同比增加135万元,增长10.8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68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66%;项目支出预算1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34%。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68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66%,同比增长328.9万元,增长24.3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40.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67%,同比增加311.92万元,增长27.63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7.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8%,同比增加16.53万元,增长11.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3.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95%,同比增加0.45万元,增加0.54%。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34%,同比增加190万元,增加13.1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7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2.62%。
对企业补助预算12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3.6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3年我委收入总预算3319.78 万元,同比增加518.9万元,增长18.52%。收入预算全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包括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为12.00万元,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委支出总预算3319.78 万元,同比增加518.9万元,增长18.52%。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68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66%;项目支出预算1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3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的类级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454.5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81%,同比增加241.19万元,增长19.87%。
教育支出预算14.2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2%,同比增加2.42万元,增长20.4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5.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同比增加102.74万元,增长77.25%。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4%,同比增加18.21万元,增长17.85%。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4.04 9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3%,同比增加19.34万元,增长20.4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1381 12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6%,同比增加135万元,增长10.8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68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66%;项目支出预算1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34%。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68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66%,同比增长328.9万元,增长24.3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40.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67%,同比增加311.92万元,增长27.63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7.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8%,同比增加16.53万元,增长11.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3.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95%,同比增加0.45万元,增加0.54%。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34%,同比增加190万元,增加13.1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7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2.62%。
对企业补助预算12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3.63%。
(三)按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划分:
行政运行1197.5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和委属5个事业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物价管理8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2万元,用于保障价格认定、平价商店建设、价格收费调定价工作等价格管理工作产生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费用。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17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是为保障项目前期工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市项目建设工作协调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等安排的业务工作支出。
培训支出14.2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定额标准计提的用于行政编制(含参公)人员的干部教育培训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05万元,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定额标准计缴的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死亡抚恤5.76万元,用于单位干部职工遗属抚养的生活补助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市本级定额标准计缴的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
行政单位医疗61.4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定额标准计缴的行政(含参公)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56.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定额标准,按行政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机关退休干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公积金114.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和5个委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粮食专项业务活动26.00万元,为项目支出预算。用于保障 储备粮管理、粮食应急供应和军粮供应管理、统计调查与粮情监测等专项工作产生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费用。
其他粮油事务支出17.00万元,为项目支出预算。用于保障粮食库存、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和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等项目产生的商品服务费用。
储备粮油差价补贴1000万元,为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市级储备粮的收储任务对粮食收储企业给予的储备粮购销差价补贴和应急成品粮油储备。
肉类储备338万元,为项目支出。是为完成我市猪肉(生猪活体和冻猪肉)储备任务而对冻猪肉承储企业给予的代储费用补贴和对活体生猪储备企业的储备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00万元(全口径),同比增加4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00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22年增加2.4万元,增长66%。主要是用于安排接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兄弟市及本市县区有关领导来我委参加各类会议、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相关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2年增加1.6万元,增长36%,原因为我委公务用车2023年需要更换轮胎及维修开支增加,必需增加预算保障公务用车运行。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57.75万元,比上年增加62.87万元,增加10.57%。增加的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47.6 28.5万元,同比增加19.1万元,增加67%。大幅度增长的原因是因委属二层机构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增编36个,预计2023年持续进人进编,需要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委目前占用办公用房2692平方米原值581.93万元,占用公务车辆编制1辆实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39.98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对预算编制的要求,我委在编制2023年度经费预算的同时,对全部26个项目支出预算都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2.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