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培训费情况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份:编制2024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大局出发,按照医院“管理十维度”和“发展三度”总体要求,围绕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巩固三甲成果、中医住培质量、整体安全利益与发展利益等五大重点而为,推动各项工作再提速再提质再增效,努力保持医院经济平稳运行。
(二)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及河卫函[2024]5号文件《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市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的批复》精神,如实编制202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
(三)基本原则。
1.政策性原则。编制预算要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支出管理,厉行节约,重点保障刚性急需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医院重大方面支出和重要项目建设。
2.可靠性原则。编制预算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收入预算要留有余地,对没有把握的收入项目和数额,不能打入收入预算;必要的支出预算要打紧打足,不能预留硬缺口。
3.合理性原则。编制预算要做到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尤其是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项目,保障合理支出需要。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必要的公务费、业务费和设备购置等公务运行支出,必须优先予以保证。
4.完整性原则。在编制预算时,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到部门预算中,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5.统一性原则。在编制预算时,要按照国家统一设置的预算表格、口径、科目、程序和计算依据,填列有关收支数字指标并科学、完整地设置预算绩效目标。
第二部份:单位基本情况
河池市中医医院创建于1972年,前身是金城江铁路医院,2009年升级改为河池市中医医院,2016年晋升国家三级医院,2019年获得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技术协作医院,现有三个自治区级重点专科:骨伤科、壮医科、肿瘤科。河池市中医医院以脑病科、壮医科、中医不孕不育、针灸推拿康复为特色,是深得病人信任、安全健康的文明单位、“五好一廉”的医疗机构。河池市中医医院是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及医养结合于一体中西医结合健康服务单位。医院的主要职责是开展以中医为主的医疗、护理、医学教学与研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保健与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承担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项目建设。河池市中医医院占地面积50多亩,建筑面积61000多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4.70亿多元,现有编制床位600张,开放床位795多张,开设50多个健康服务科室。医院现有职工1046人,卫生技术人员近900多人,其中硕士21人,研究生76人,高级职称144人,中级职称256人,初级职称538人。医院配有西门子1.5T磁共振、64排螺旋CT、实时四维高档彩色超声诊断仪等医疗高精尖设备。
第三部分:河池市中医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常用报表(公开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报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42,116.31万元,同比减少295.74万元,同比下降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基本支出拨款1,124.87万元,同比增加200.29万元,增长21.67%,其中取消药品加成补助104.0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40,991.44万元,同比减少414.20万元,下降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42,11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1%;项目支出41,100.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59%。
1.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7,504.8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41.56%;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801.18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4.64%;
(3)资本性支出5,588.6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3.27%;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1.3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0.5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15.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04.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08%;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17万元,占基本支出9.7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1,100.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5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1,609.3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92%;其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63.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15%;中医(民族)医院支出37,813.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2.00%;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资金104.00万元等;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4.3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2%;住房公积金支出1,030.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51%。
二、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4.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4.1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工资福利支出904.9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标准安排的经费支出以及医疗保险、各种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1.77万元,主要为工会经费支出补助和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17万元,主要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支出。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为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会议费0.00万元。培训经费支出预算87.33万
(二)2024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预算情况
2024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收入征收计划说明
2024年河池市中医医院非税收入征收计划10万元
第五部份: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河池市中医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河池市中医医院“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3、河池市中医医院2024年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河池市中医医院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