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卫生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编制2024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 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部门单位收入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审核机制,着力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及《河池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河财预〔2023〕20号)《河池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一下”支出控制数的通知》(河财预〔2023〕4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如实编制202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
(三)基本原则。
1.政策性原则。编制预算要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建设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重点保障刚性支出、急需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支持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
2.可靠性原则。编制预算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收入预算要留有余地,对没有把握的收入项目和数额,不能打入收入预算;必要的支出预算要打紧打足,不能预留硬缺口。
3.合理性原则。编制预算要做到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尤其是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项目,保障合理支出需要。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必要的公务费、业务费和设备购置等公务运行支出,必须优先予以保证。
4.完整性原则。在编制预算时,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到部门预算中,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5.统一性原则。在编制预算时,要按照国家统一设置的预算表格、口径、科目、程序和计算依据,填列有关收支数字指标并科学、完整地设置预算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河池市卫生学校概况
一、河池市卫生学校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河池市卫生学校是全额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河池市卫生学校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26人,退休人员74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河池市卫生学校是中等职业学校,主要培养医学类专业初级卫生技能型人才。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根据教学、培训任务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加强教学实训基地建设,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三)组织编制和实施学校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学期计划。
(四)负责护理、助产、卫生保健、医学影像、药学、农村医学、中医康复、口腔技术及医学美容等专业的教育教学及实习工作。
(五)负责本市卫技人员短期培训、区内高等医学院校联办成人大专、成人本科教育。
(六)负责做好行政后勤和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校园秩序,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部分:河池市卫生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河池市卫生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二、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河池市卫生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预算总收入3285.7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55.7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43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3285.76万元,同比增加337.91万元,增长11.46%。基本支出2391.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77%。项目支出894.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2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教育支出2539.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3%,同比增加180.25万元,增长7.64%。
(2)卫生健康支出187.46元,占支出总预算5.7%,同比增加37.25万元,增长24.8%。(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3)住房保障支出181.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同比增加40.43万元,增长28.76%。(住房公积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5%,同比增加79.81万元,增长26.81%。(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遗属生活补助,职业年金)
2.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391.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77%,同比增加70.01万元,增长5.96%。其中:中等职业教育支出1645.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1.37万元,职业年金120.68万元,死亡抚恤(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7.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万元,事业医疗支出105.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2.1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81.0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894.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23%,同比减少190.54万元,下降17.56%。项目预算支出为中等职业教育支出894.67万元。
二、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河池市卫生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55.76万元,比2023年预算拨款增加507.91万元,增长21.63%,其中:基本支出1862.64万元,项目支出485.2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教育支出2109.76元,主要用于学校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绩效工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经费、学校安全协管员经费、驻村工作补助经费及按工资总额提取的工会经费及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市本级安排中职生均公用经费开支的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87.46万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181.02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学校事业编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51万元。按照国家统一大业规定,为学校事业编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遗属生活补助。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基本支出1862.64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2254.41万元(包括其中:基本工资549.46万元、津贴补贴83.51万元、奖金45.79万元、绩效工资829.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1.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0.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6.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3万元、住房公积金181.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61万元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3.93万元(其中:工会经费30.17万元、福利费0.76万元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75万元(退休费72.98万元、生活补助7.92万元、医疗补助21.84万元)。
项目支出485.2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9.67万元)。
三、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河池市卫生学校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河池市卫生学校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情况说明
河池市卫生学校2024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430万元,其中中专生住宿费预算400万元,联合办学分成收入3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支出430万元。
六、关于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河池市卫生学校2024年没有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支出。
七、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特别说明,按市财政局要求2024年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以及与这些资金有关的政府采购预算不在本部门预算内做预算,按资金实际下达再作计划使用)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预算使用免学费补助资金,按河池市财政局要求不在2023年部门预算系统做预算。
(三)2024年免学费补助资金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况。
培训费2024年预算80万元,同比持平。这几年,我校在师资培训方面加大力度,提高教师的师资力量,提升教师各方面能力,为创办特色学校作准备。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重点项目)
河池市卫生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是中职生均公用经费439.67万元,重点项目绩效需要公开和做绩效自评报告。
(二)政府采购情况。
河池市卫生学校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总额961.7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河池市卫生学校2024年(各)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河池市卫生学校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
(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河池市卫生学校2024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预算编制了23个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3)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