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稿)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河办发﹝2016﹞33号)精神,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调查研究统一战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市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监督和检查本市统一战线工作。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三)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开展活动,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指导和联系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一战线工作。
(四)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五)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港澳台和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港澳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团结联谊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管理河池市海外联谊会。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六)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政协委员的安排,做好党外人大代表、党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管理党外人士担任县处级党外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七)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八)协助做好统一战线系统相关干部的推荐工作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领导班子建设与干部管理工作。
(九)指导县(区)党委统战部门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并协同做好市社会主义学院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大专院校、厂矿企业党委的统一战线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完成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 本部内设有办公室、一科、二科、三科、四科、五科等6个科室,下设有河池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服务中心和河池市非公有制经济联络服务中心2个二层机构。
2. 部门预算单位包含有中国国民革命委员会河池市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河池市委员会、中国致公党河池市委员会、民进河池市总支部、民建河池市总支部、九三学社河池市基层委员会、河池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第二部分: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68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1.58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5.32万元,增长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9.2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1.26万元,增长11.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河池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换届工作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2.3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94万元,下降87.2%,主要原因是2021年仅有自治区统战部转来党外干部锻炼基地费用、实践创新经费以及利息收入,无其他资金项目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68.8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71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部分项目年底已完成,但未形成支出。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68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39.17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5.64万元,增长15.4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06.66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及各民主党派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4.18万元,增长11.97%,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项目及人员工资调整支出。
(1)“港澳台事务”款8.76万元,其中“台湾事务”项8.76万元,用于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相关人员开展对台工作调研活动,促进交流的经费支出;
(2)“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188.5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142.56万元,用于各民主党派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6.02万元,用于各民主党派开展业务活动经费支出;
(3)“统战事务”款309.3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235.83万元,用于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本部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5.33万元,用于开展有关统战事务的一般管理业务活动支出;“华侨事务”项32.74万元,用于开展慰问困难侨眷侨属活动经费支出;“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15.42万元,用于开展有关统战事务的其他业务活动支出。
2.教育支出(类)3.17万元:均为“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用于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及各民主党派的在职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培训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74.18%。主要原因是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有所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1.7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及各民主党派的在职干部保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16万元,增长30.75%,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增加社保费支出。
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1.59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及各民主党派的在职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1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38.52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本级及各民主党派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41万元,增长27.93%。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医疗缴费基数,增加医疗费支出。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13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7.3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39.12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本级及各民主党派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54万元,增长32.25%。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公积金缴纳支出。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41.2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8.61万元,下降40.97%,主要原因是疫情缓和,开展赴台、赴港活动较2020年有所增加。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8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5.26万元,增长15.57%。其中:基本支出518.88万元,项目支出113.95万元。
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3.49万元,支出决算为63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59.35万元,支出决算为50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5%。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支出未能按计划开展。主要用于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及各民主党派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港澳台事务”款8.76万元,其中“台湾事务”项8.76万元,用于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相关人员开展对台工作调研活动,促进交流的经费支出;
(2)“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188.5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142.56万元,用于各民主党派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6.02万元,用于各民主党派开展业务活动经费支出;
(3)“统战事务”款309.3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235.83万元,用于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本部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5.33万元,用于开展有关统战事务的一般管理业务活动支出;“华侨事务”项32.74万元,用于开展慰问困难侨眷侨属活动经费支出;“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15.42万元,用于开展有关统战事务的其他业务活动支出。
2.教育支出(类)3.17万元:均为“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用于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及各民主党派的在职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培训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74.18%。主要原因是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有所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1.7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及各民主党派的在职干部保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16万元,增长30.75%,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增加社保费支出。
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1.59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及各民主党派的在职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1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38.52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本级及各民主党派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41万元,增长27.93%。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医疗缴费基数,增加医疗费支出。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13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7.3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39.12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本级及各民主党派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54万元,增长32.25%。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公积金缴纳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8.8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5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8%。主要原因是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退休3人,民主党派机关调出4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5%。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有所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9%。主要原因是仅有医疗费补助支出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比上年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未开展赴台、赴港等项目以及公务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未开展赴台、赴港等项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没有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比上年减少0.9万元,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4次,人次11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为上级部门及各民主党派进行调研工作来访的接待等发生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68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部门差旅费实际支出比预算略有增加;比2020年增加16.62万元,增长43.5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3.14%。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运行经费”等20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运行经费”“统战会议经费”等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为优秀,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我部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流程,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均按时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