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单位职责:1.编制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计划;2.收集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勘测定界等报批材料;3.办理土地收购储备手续,代表政府持有收购储备的存量土地;4.组织储备土地地面附着物拆迁、安置、补偿、管线迁移、土地平整及表土剥离等前期开发工作,实施与储备宗地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5.经营城市土地资产,管理开发已征收的土地,参与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6.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为河池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由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4860.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17.76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397.14万元,下降76.0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860.32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168.19万元,下降75.73%,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中心结算地块数量有所下降。
2.事业收入 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3.经营收入 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4.其他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7.77万元。2021年度其他收入决算数均为账户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6.上年结转和结余42.6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8.61万元,下降57.90%。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486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06万元,。总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354.58万元,下降75.9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培训支出1.3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15.09 %,主要原因是2020年外出培训次数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89万元,下降6.16%,主要用于支付中心人员各类社保费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1.30 %,主要用于支付中心人员各类社保费用。
4.城乡社区支出4480.2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197.89万元,下降77.23%,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算地块数量减少。
5.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64.7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97.32万元,下降42.71%,主要原因是缩减办公经费等公用开支。
6.住房保障支出21.5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加0.19%,主要原因是中心人员增加。
7.其他支出42.5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长42.56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聘用人员的开支。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及说明
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7.50万元。
河池市土地储备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52873.42万元。
(一)进修及培训支出年初预算2.7万元,年终决算1.35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年初预算28.81万元,年终决算28.81万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健康卫生支出)年初预算21.01万元,年终决算21.01万元。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52000万元,年终决算4480.26万元。该项支出主要是由当年地块实际结算产生,年初未做预算。
(五)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年初预算288.30万元,年终决算264.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各项日常共用开支。
(六)住房改革支出年初预算21.6万元,年终决算21.6万元。
(七)其他支出年初无预算,年终决算42.56万元。,用于补充支付聘用人员各项经费。
三、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48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480.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0.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较去年增加0.18万元,是因为2020年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15次。培训费支出年初预算2.7万元、决算数为1.35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1.59万元下降0.24万元,是因为培训人次有所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66.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3.76万元(口径参见部门财决附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信息。)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已按时开展,包括预算公开和决算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4111196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