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情况说明 ..................................................1
1、编制2021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1
2、单位基本情况.......................................1
3、收入支出预算说明...................................3
4、财政拨款预算说明...................................3
5、收入征收计划说明...................................5
6、“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说明...............5
7、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5
8、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6
9、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6
第二部分: 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7
第三部分: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四部分: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一部分: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编制2021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单位实际,加强预算管理,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规范项目设置和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性性、完整性。
(二)主要依据。
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河池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本级部门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三)基本原则。
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理财、从严从紧、勤俭节约、全面规范、公开透明。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河池市道路运输处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道路运输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行业发展规划;
2.负责依法实施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行政审批及管理;
3.完成指令性、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
4.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供行业有关信息和发展意见,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5.负责全市行业的统计、信息普查,组织市场调查和预测;
6.监督全市道路运输及相关行业的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7.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8.引导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9.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金城江服务中心局主要职能:
负责具体实施金城江辖区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负责金城江区区内道路客运经营、客运班线经营、出租汽车经营的行政许可和客运车辆的发证工作负责1吨以下(含1吨)货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外)运输经营的行政许可和车辆办证工作。负责金城江区辖区(金城江城区除外)客货运站场的经营许可工作。负责金城江区辖区内汽车丙类、摩托车一、二类维修经营审批、办证及日常监督管理、维修质量纠纷调处工作。负责金城江区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站场、公交行业、机动车维修行业、驾驶员培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维稳工作。负责金城江城区客运秩序整治和金城江区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金城江区农村客运发展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处级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内设办公室、人事监查科、安全监查科、培训科、运管科、稽查科、维修科、财务后勤科共8个职能科室, 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是: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金城江服务中心。
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含直属局)核定事业编制人数63人(金城江服务中心28人), 实际事业在编在岗人数51人(金城江服务中心24人),离休1人,退休37人(金城江服务中心12人),聘用协管人员14人(金城江服务中心5人),保安人员6人(金城江服务中心3人),清洁工2人(金城江服务中心1人)。
三、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154.19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市本级经费拨款1098.1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56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115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22.17元,占支出总预算88.56%;项目支出预算132.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08.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3%。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79.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9%。
交通运输支出类科目888.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97%。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7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1%。
(2)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22.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5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46.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6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7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7.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60%。
项目支出预算132.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2.57%;商品和服务支出79.0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9.86%;资本性支出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57%。
四、财政拨款收支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54.19万元。其中:市本级经费拨款1098.1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5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88.0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74.95元,占支出总预算88.55%;项目支出预算113.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08.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的9.43%。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79.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的6.89%。
交通运输支出类科目888.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的76.97%。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77.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的6.71%。
(2)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22.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的88.5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46.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6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7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7.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60%。
项目支出预算132.0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的11.4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2.57%;商品和服务支出79.0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9.86%;资本性支出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57%。
业务工作项目有:市本级经费拨款支出76.02万元(执法工作经费预算33万元,安全监督管理经费32万元,会议费2万元,车辆动态信息服务平台维护费2万元,道路运输管理证照经费2.32万元,安全考核工作经费4.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56万元(安全监督管理经费9万元,聘用人员经费12万元,运输管理执法工作经费25万元,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修缮经费10万元)。
五、收入征收计划说明。
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2021年计划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征收计划18万元,其中:罚没收入5万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9万元,其他收入-救护证协作费收入4万元。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金城江服务中心2021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征收计划124万元。其中:罚没收入100万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24万元)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1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0万元,共计13万元,共计13万元,以上费用均从项目经费里支出。与去年持平。
七、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计2.32万元万元。主要为证照印刷服务项目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部门共有9辆在用的公务用车车辆,有1个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交通信息监控服务平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抽取了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83.75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三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九、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单位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资金收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等以及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如失业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包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等。
4、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管理所需要的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指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数。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指单位本级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数。
9、“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或其他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件: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四部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