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政设施处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概况
一、河 |
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隶属于河池市市政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方式,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设七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工程项目结算股、工程项目管理股、道路管理股、桥梁管理股、管线办,主要职责有:
1. 研究拟定城区道路年度改造、维修计划及维修措施。
2. 负责城区市政设施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初审,并派往技术人员至现场勘查,提出意见及措施,报分管领导审核。
3. 负责城区地下综合管网的规划及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网涉及有通信、供电、供水、排水、燃气。
4. 负责对损坏、破坏市政设施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并告知相关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5. 负责城区主要道路的建筑垃圾清理及道路、桥梁的清洗工作。
6. 负责做好我处拟建和在建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施工管理、工地安全检查、竣工验收、结算及归档工作。
7. 负责城区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系统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维修以及应急抢修工作。目前我处承担养护内容主要为:1.城区道路雨、污井盖及雨水口2.城区雨、污排水管网3.城区道路标志、标牌及道路分隔护栏4.城区7米以上宽的市政道路维修5.城区桥梁管护6.城区道路两边人行道维修(含座椅、隔离石墩)7.城区道路红绿灯交通设施8.负责城区内市政公共设施维护及管理,保障设施的完好排除安全隐患。涉及内容:公交车站站亭、交通护栏、交通标志牌、交通信号灯、消火栓、绿化隔离带(植物由园林处负责)、休闲桌椅等。
8. 负责监督管理城区内其他城市基础公用设施,监督和协调各部门的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及美观,排除缺损带来的安全隐患。涉及的内容:通信部门的管道、维修检查井及井盖、交换箱、电杆等;供电部门的管道、维修检查井及井盖、变电箱、电杆等;供水部门的管道、维修检查井及井盖、增压泵、阀门井等;燃气部门的管道、阀门检查井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即市政工程管理处。
第二部分: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08.29万元,本年收入569.16万元, 本年支出753.68万元,用事业基金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77万元。
(一)2019年度总收入777.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9.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84万元,下降9.9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68.62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38万元,下降10.03%,主要原因是四季度城市道路维护费未能结算所致。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主管局拨入经费。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利息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208.2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777.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53.68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68万元,增加19.2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2万元,其中主要用于支付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工伤失业缴费支出15.60万元;退休人员死亡抚恤1.12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城乡社区支出 715.48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及城区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系统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维修以及应急抢修工作,聘用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及单位正常运行管理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11.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 23.7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4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6万元,项目支出590.94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2万元,其中主要用于支付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工伤失业缴费支出15.60万元;退休人员死亡抚恤1.12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城乡社区支出 715.48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及城区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系统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维修以及应急抢修工作,聘用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及单位正常运行管理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11.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9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72%,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由20%下调至16%。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88%,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1.9万元由财政直接划拨工会。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03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巡察及抢险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为应急保障业务用车3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2.19 %。因城市维护费不在部门预算范围内,故未做绩效目标。
共组织对市政处监管工作经费(非税)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96万元。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9月15日,成立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 韦显政
副组长: 韦德升、陈诚磊
成 员: 植秋文、蓝永乐、刘乐天、韦丞龙、张忠灿
办公室设在管线办等。
(2)工作职责
①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②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布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③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椐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1)投入
2019年市政处监管工作经费(非税)9万元,投入到弥补单位经费维持单位事务正常开展办公经费1个项目,投入资金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过程
在该经费使用的问题上,我单位用于弥补日常经费不足,惠及全体职工,城市管理工作得到100%的保障,得到了职工的好评。
(3)效果
①社会效益:该项目得到落实后,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得到了保证,做好城市道路、桥梁、红绿灯、雨污管道的维修(护)费,对社会影响很大,保障市民出行畅通无阻,。
②可持续发展:该项目促进城市的整体发展,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居住环境。
③社会公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政设施处2019年部门决算批复表2019年市政处监督经费自主报告市政处2019年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