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9年部门决算已通过河池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教函〔2020〕51号)批复下达,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79号)要求,现将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承担培养中等职业技术人才及社会培训服务工作职责,提高劳动者社会职业素质,包括提供加工制造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信息技术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现代服务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机动车应用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短期职业技术培训及其它社会服务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本级)只有一个部门决算单位,没有下属二层部门决算单位。内设5个教学部、14个内部机构、2个群团组织。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教学部(交通运输教学部、电子信息教学部、机电技术教学部、财经商务教学部、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
教学部是学校教育教学业务的执行部门,在学校领导班子的领导和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的指导与协调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教学部教师队伍和班主任队伍建设。
2.制定和实施学期工作计划、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等计划,落实学期教学任务。
3.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有效地组织、协调、控制、监督各教学环节,组织教学改革的研究。提出各课程及交叉课程的教材选用意见。
4.负责所属教研组、实验室的管理和建设,协助做好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与建设。负责校企合作的具体落实工作,
5.负责教学部的教师聘用、培养和考核工作,协助做教师业务培训及学历进修的选送工作。
6.负责教学部学生思想政治、日常行为规范和纪律教育,负责学生的入学教育、毕业教育,负责学生违纪事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教学部学生的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各类评奖评优的评定工作,负责校级各类评奖评优的推荐工作。
8.负责对教学部学生会指导及学生干部的培养、管理和考核,做好学校学生干部的推荐工作。
9.负责教学部班主任的选聘、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及向学校推荐工作。
10.负责国家资助申请的组织及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的推荐工作。
11.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教学部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就业工作。
12.负责教学部的安全稳定和控辍保学工作。
13.负责做好教学部的财产公物管理工作。
14.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申报、检查、评估工作。
15.配合学校做好绩效量化考核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委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是在党委和校长领导下的综合职能部门,具有综合服务、沟通协调、督办落实等管理功能,承担学校办文、办事、办会等重要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党委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意思形态建设工作。
2.负责教职工聘任、离退休、劳资以及职称评审、聘用等人事工作。
3.负责教职工继续教育、考核、奖惩、计生、绩效考评工作。
4.负责学校党报党刊的征订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党费的交纳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办公室
1.负责组织、安排、协调综合性工作、学校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
2.负责组织起草学校工作计划、报告、总结以及有关文件、材料。
3.负责公文和信函管理。负责学校请示、报告和上级来文的拟办。
4.负责校史、校志、工作简报及学校大事记编撰工作。
5.负责教职工考勤工作,负责教职工出境、出国的报批工作。
6.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重要信息的报送工作。
7.负责学校印章的使用管理,做好文书、档案、信访和保密工作。
8.负责安排学校节、假日值班等有关事项。
9.负责校车的管理和使用安排。
10.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纪检监察处
1.协助党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工作。
3.负责教职工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检查、监督。
4.负责组织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对学校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6.负责对学校的各项重要工作进行测评。
7.负责对教学部的安全稳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8.负责督促教学部、处室做好考评工作。
9.参与学校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的监督。
10.完成学校主要领导和学校领导班子交给的工作。
(五)学生工作处
1.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2.围绕“立德树人”和学校育人的目标,组织开展德育工作。
3.负责指导、检查、督促、考评各教学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及学生军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会、社团管理及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及开展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8.负责德育工作队伍的建设、培训、考评、管理工作。
9.负责班级及学生的评优活动的组织与审核工作。
10.负责承办学生违纪处分的有关手续。
11.负责指导学生早操及学校升旗仪式,管理学校广播站。
12.负责心理咨询室建设并正常开展工作。
13.负责学校公共区域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和检查工作。
14.配合网络宣传处做好校园电视节目的录制工作。
15.负责构建学生安全信息网络。
16.负责学籍管理、学生证、毕业证办理和发证管理工作。
17.协助财务处做好学生欠费收缴工作。
18.配合教学部做好安全管理、控辍保学工作。
(六)教务处
3.负责做好课题立项的申报、评审、管理、成果鉴定与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4.负责做好日常和期末的教学检查工作,负责教学过程各环节的监控工作,负责教学事故的查处。
5.协助总务处每学期在学生离校前20天完成学生使用的财产进行清查。
6.负责制定并实施师资队伍建设,承担教学质量的考核与评价。
7.负责推进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提升师生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和管理能力的培训。
8.负责组织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及学生的技能抽查工作,指导教研组活动,指导、检查和考评教学部教学工作。
9.负责学生的考试的组织与管理。组织建设试题库,编制各专业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教学实训设备和教材、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图书、教材、参考资料征订的审查认定。
11.负责指导各教学部收集、整理教学资料,完善教学档案管理。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招生处
1.贯彻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中职招生政策。
2.制定招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负责招生宣传工作的策划和实施及招生咨询工作。
4.负责新生入学接待工作。
5.负责招生信息的收集和统计。
6.负责做好招生工作总结工作。
7.组织开展招生、送生工作,确保完成招生、送生任务。
8.配合教学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9.做好招生队伍的管理与建设。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 就业处
1.负责学生就业教育、指导、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2.会同学生处、各教学部做好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教育。
3.负责制定学生顶岗实习、毕业就业、校企合作的管理制度。
4.负责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的组织及管理。
5.负责收集就业信息,考察相关企业,确保安全就业、优质就业、满意就业(学生、家长有较高的满意度)。
6.负责做好学生到企业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学生途中安全。
7.负责处理学生顶岗实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8.负责校企合作或联合办学及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
9.负责优秀就业学生的遴选和音像材料的收集。
10.负责收集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提出学校专业建设的建议。
11.负责做好学生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鉴定工作。
12.做好学生实习就业档案管理工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总务处
1.制定、落实与学校后勤服务保障相关的规章制度。
2.负责校内职工宿舍管理和学校出租房管理。
3.负责财产物资验收、入库登记、发放、报废等管理工作。
4.每学期在学生离校前20天完成学生使用财产的清查工作。
8.负责学校卫生保健、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安全和健康教育工作。
9.负责校舍设施、水电管理和维护工作。
10.负责学校水电设施管理,按时准确抄报各用户的用水用电量。
11.负责本部门的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
12.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财产损坏的赔偿及维修工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保卫处
1.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维护正常的秩序。
2.负责对安全保卫人员工作指导和管理,督促安全保卫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3.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伤害事故的防范工作。
4.经常开展各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消除隐患。
5.负责对案件、事故的调查或报告,协助公安机关查办案件。
6.负责监控室管理,注意保存有价值的录像内容,维护好监控设备。
7.负责全校的户籍管理和校内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
8.负责消防设施管理,负责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校内保卫队伍及学生护校队建设和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财务处
8.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资金管理。
9.负责学校资产账务管理,协助总务处进行财产清查。
13.协助相关部门进行采购验收核算及报废等管理工作。
14.负责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的管理。
15.负责学校校企合作资金核算和管理。
1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培训处
1.负责开发社会和经济效益好的培训项目。
2.负责制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及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3.加强对驾校和技能鉴定所的管理。
4.负责技能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培养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培训队伍,确保培训质量,实现较高的满意度。
5.负责落实培训的协调组织、质量监控及就业推荐工作。
6.负责培训督促检查指导,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7.负责按要求做好报账工作。
8.负责做好材料整理归档工作,负责相关办班音像资料归档。
9.负责成人教育的招生工作、学籍管理、教学组织、证书办理工作。
10.负责办理参加培训人员的上岗证、等级证等业务。
11.负责培训设备和耗材的管理,杜绝丢失和浪费。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信息中心
1.负责校园网的建设和发展规划,实施网络扩容和技术升级。
2.负责校园网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3.落实网络运行监控措施,保障校园网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4.全面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搞好学校网页制作维护工作。
5.提供网络信息服务,负责组织校园网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应用。
6.为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7.组织开展网络技术及应用的培训。
8.做好教室智能平板电脑的维护工作。
9.负责网站各栏目的策划和日常内容的编辑工作。
10.负责学校各类显示屏幕的管理,内容采编及播放。
11.负责学校网络电视的管理及学校电视节目内容采编及播放。
12.负责校园网资产管理,做好校园网资产的日常检查、核实。
13.负责社会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
14.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四)学生资助办公室
1.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完善学校各项资助体系。
2.负责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及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3.负责助学金、免学费、校内资助的申请受理、公示、审核、上报,负责有关资助金发放的相关手续,协助财务处与代放银行进行资金对帐。
4.负责建立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立典型学生档案。
5.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各类资助统计报表及材料。
6.协助学生处对受助学生进行感恩教育。
7.负责做好迎接按上级资助检查的准备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项目办公室
1.负责校园项目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管理。
2.负责完成工程开工前全部报批手续。
3.参与项目建设招标的组织工作。
4.负责项目施工的全面管理。
5.负责与施工、监理、设计、质监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9.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十六)学校团委
1.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关于青年工作的决议、指示,及时汇报和反映情况,当好党的助手。代表维护青年利益,表达青年愿望,真正成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
2.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和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布置和检查团的工作,检查和指导各团支部的工作,培训团的干部,交流团的工作经验,切实发挥共青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抓好团干的思想、业务建设,认真选拔、培养、考核和大胆使用学生干部。加强团员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团员切实履行团员义务。
4.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团员学习制度,做好团的发展工作。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5.做好团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团员证的颁发和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团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做好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6.与学生管理职能部门共同督促、指导学校学生会开展工作,使学生会真正成为“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7.协助学生工作处组织和指导学生社团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适合学生特点的校园文化活动。
8.完成学校党委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学校工会
学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之家。主要职责是:
1.认真履行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是党组织联系群众“桥梁、纽带”的作用。
2.协助党政办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组织工作,并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3.组织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工会的特色和优势,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4.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遵守和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和会议制度及工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5.履行教育职能,发挥工会特点和优势,协助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合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6.履行维护职能,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7.履行监督职能,为搞好学校校务公开发挥积极的作用。
8.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做好教职工健康保护工作。
9.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定期向学校领导班子汇报工会工作。
10.做好计划生育及妇女工作。
11.做好慰问或安抚工作。
12.做好工会经费管理工作。
13.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二部分: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0537.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37.5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695.39万元,增长19.1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014.34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78.78万元,下降8.8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8.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拨款减少。
3.事业收入1135.3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职学生住宿费收入以及函授学员函授费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56.60万元,增长29.20%,主要原因是日常开支增加。
4.经营收入353.29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5.42万元,增长37.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培训班培训费收入增加。
5.其他收入2034.6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利息收入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030.13万元,增长45214.48 %,主要原因是其他项目资金收入增加,主要有河池市社科课题3.00万元、广西巡视经费2.00万元、广西教育厅拨款德促行项目经费2011.07万元、利息收入18.56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805.9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00.32万元,下降42.69%,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实训综合大楼、校园人行天桥、市体育场等项目已完成。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9150.0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150.01万元, 包括:基本支出6008.19万元、项目支出2983.05万元、经营支出158.7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00.28万元,下降4.1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8159.9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5020.32万元、项目支出2980.90万元、经营支出158.7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819.27万元,下降2.17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实训综合大楼、校园人行天桥、中职办学达标建设等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现代职教学校办学达标建设等项目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31.3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河池市体育场建设项目支出已完成。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25.26万元(基本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3.14万元,下降4.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396.79万元、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死亡人员抚恤金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17.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11.43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76.72万元(基本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14万元,增长8.2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5.农林水支出2.1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9万元,增长150%,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285.89万元(基本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2.51万元,增长12.8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结余分配251.2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老人家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51.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可分配的结余资金。2019年事业结余38.12万元、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结余18.56万元、经营结余136.78万元已分配作事业基金,经营结余57.74万元因部分培训项目尚未结束作其他处理。
8.年末结转和结余1942.3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44.14万元,增长178.20%,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资金增加,主要有实训综合大楼1001.95万元、助学金67.54万元、职教专项经费485.22万元、免学费补助348.56万元等.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84.2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405.65万元,下降16.96%。其中:基本支出5110.30万元,项目支出1773.95万元。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407.88万元,支出决算为688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18%。
1.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295.91万元,支出决算为589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83%。其中基本支出4122.43万元,项目支出1771.8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中追加免学费补助及其他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现代职教学校办学达标建设等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19.60万元,支出决算为425.26万元(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84%。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职工减少造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社保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和死亡人员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6.34万元,支出决算为276.72万元(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38%。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职工减少造成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万元(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18年度结转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2.1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6.04万元,支出决算为285.89万元(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职工减少造成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0.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9.44万元,公用经费1200.8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89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人员经费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7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8.6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免学费补助为国家、自治区拨款,年初未纳入本级预算,年中拨款时追加预算。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主要包括:抚恤金、生活补助。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由社保部门代发,由单位预算。
(四)资本性支出123.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此项目年初未预算,年中调整预算内部项目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学校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64万元,平均每辆1.8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1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20万元;实际支出36.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5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是广西教育厅安排学校教师覃彩霞(广西名师培养对象)到台湾参加教师培训配套费0.7万元和广西教育厅安排学校教师李国勇(广西名师培养对象)到新加波参加教师培训费5万元,校长助理罗顺明带领学生一行5人到俄罗斯参加金砖国家学生技能比赛经费19.3万元,由学校非税收入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4万元,由财政拨款开支,年初预算数8.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77万元,由学校非税收入开支,年初预算数6.2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151.10%。主要原因是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25万元,其中:2 位教师出国(境)培训5.7万元、学生参加金砖国家技能比赛经费19.3万元。
“三公”经费上年支出数14.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3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77万元;今年支出数36.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77万元;同比增长157.68%。主要原因是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25万元,其中:2 位教师出国(境)培训5.7万元、学生参加金砖国家技能比赛经费19.3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6.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0.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6.08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3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学生实训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0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1、共组织对“非实名编工资”、“生均公用经费”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1)2019年使用非实名编制35人,经费总额70万元,非实名编人员工资用于学校编制外聘用教师工资开支,解决了学校教师人员和经费严重不足情况。
(2)生均公用经费334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日常办公用水费、电费、差旅费等开支,缓解了学校公用经费严重不足情况。
上述2个项目经费全部拨款到位并全部使用完毕,占年初预算的100%。从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非实名编人员工资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非实名编人员工资拨款2万元/人,实际使用达到4.5万元/人,拨款标准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财政提高拨款标准,同时,学校也多方筹措资金,以满足非实名编人员工资等经费实际使用的需要。
生均公用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预算资金有限,根据学校学生人数,应该安排预算资金334.2万元,最终安排334万元,有效缓解了办公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投入,足额安排资金,满足学校办公经费正常使用的需要。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9年绩效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