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池市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共河池市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共河池市委党校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2019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中共河池市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表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中共河池市委党校2019年度部门预算已于2019年1月11日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批复下达(河财预〔2019〕5号),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份 中共河池市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委党校是在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中共河池市委党校创建于1973年10月,1996年11月、2004年3月先后挂牌成立河池市行政学院和河池市社会主义学院,目前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
主要工作包括:按组织部门培训计划,主要培训轮训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市直部门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后备中青年干部的理论培训;全市党校系统的师资培训;负责对县级党校的教学、科研业务进行指导,定期召开会议、指导工作、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开展科研咨政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宣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在职干部本科及研究生学历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组成本部门的单位仅市委党校本级一个单位,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学校(院)设有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教务科、科研咨政科、培训中心、图书信息中心、后勤管理科7个职能科室和哲学教研室、文史教研室、经济学教研室、管理学教研室、统战理论教研室5个教研室。2017年我校编制人数80人。全校实有人数111,其中在职教职工64人(参公人员26人,事业编制人员34人,工勤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47人
第二部份 中共河池市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345.18万元,较2018年增长142.82万元,同比上升11.88%。
其中:
1、公共财政拨款1251.03万元,较2018年增长143.05万元,同比上升12.91%。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34.4万元, 较2018年下降5.6万元,同比下降14%。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59.75万元,较2018年下降34.63万元,同比下降36.6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345.18万元,较2018年增长142.82万元,同比上升11.88%。其中基本支出1159.03万元,项目支186.15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教育支出类科目1066.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25%,同比增长14.08%。
医疗卫生类科目76.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8%,同比增长4.58%。主要原因是将年度绩效考评奖励、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2019年医疗保险基数,基数增大。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73.1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4%,同比增长3.6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129.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3%,同比增长4.17%。主要原因是将年度绩效考评奖励、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2019年养老保险基数,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预算。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59.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16%,同比增长19.74 %。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13.43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44%,同比增长16.69%。包括基本工资248.24万元、津贴补贴95.16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0.94万元、伙食补助25.6万元、绩效工资102.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21.9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5万元、住房公积金73.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即预留2018年、2019年绩效考评奖励)269.2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9.04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4%。同比增长34.04%,主要是增加了职工住房物业服务补贴和驻村工作补助经费。包括基本公用支出17.64万元、培训费9.15万元、工会费12.19万元、福利费0.3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18万元(含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1.41万元、职工住房物业服务补贴22.27万元、驻村工作补助7.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6.56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02%,同比增长81.52%,主要是根据《河池市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池市委员会老干部局关于发放2018年度离退休生活补助的通知 》(河财综【2018年】9号)有关规定,按6000元/人.年的标准,加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算。包括退休费29.72万元(含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加发退休费1.53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8.2万元)抚恤和生活补助(遗嘱抚养6人)6.36万元、医疗费补助(退休人员)10.48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186.1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3.84%,同比下降20.58%。其中公共财政拨款9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34.4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59.75万元。
三、2019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总预算25.72万元,较2018年度减少2.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上下党校、各地市党校的业务往来。因公出境费用1.07万元,参加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组团,赴台开展两岸文化经济交流学习。会议费7.5万元,主要是召开全市党校的各类会议,包括党校工作会议、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分校备课会、工作部署交流会等。培训费16.35万元,主要用于校内教师和全市干部教育师资培训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99.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总额1345.18万元,较2018年增加142.82万元,上升11.88%。2019年收支预算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2、增加2019年度绩效考评奖励和职工住房物业服务补贴,3、增加职工社会保险。根据桂人社发【2017】53号文件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在职人员的年终绩效考评奖(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纳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3.63 万元,同比增加5.85万元,上升75.19%,主要是购置文印室一体机、电脑、打印机、灯泡、移动硬盘U盘、档案柜等办公设备、教学楼多媒体设备以及日常办公耗材。按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要求,均采取分散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公有车辆0辆,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的说明
市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有3个10万元以上的项目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实际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万元,其中,教学经费15万元、科研经费19万元、人才经费1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份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1:市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1036466861.xls
附加2: 2019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1028006861.xls
附件3: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