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预算评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主要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池市本级财政预算工作要求及本单位实际工作业务需要,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公正地进行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三)基本原则。
1、严格定额标准、确保收支平衡。严格按照河池市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认真编制本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确保年度收支平衡。
2、优化支出结构、厉行节约、加强重点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除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按法定增长比例及有关政策标准审核安排外,大力压缩日常工作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支持重点项目发展,保障生态资源安全,加强生态建设。
3、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确保预算安排公正合理的原则。
4、绩效评价原则。项目支出安排与资金使用效果相结合,对列入预算安排的大额支出项目进行跟踪绩效评价。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广西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独立核算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有:局办公室、资源管理科、社区发展科、防火办公室、木论管理站、下寨管理站、白丹管理站等7个科室站内部机构。
本部门基本职责及工作目标是:根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保护本区域内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进行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与科学研究;开展野生动植物珍稀物种栖息地环境监测与治理,野生动植物物种基础数据收集分析;开展自然保护宣传教育;对林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人员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项 目 |
合 计 |
行政 单位 |
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 |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
编外长期 聘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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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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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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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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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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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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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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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岗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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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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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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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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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离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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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辆构成情况
广西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现有车辆编制2部,由河池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车辆用途为特种用途公务用车(森林消防用车),实有森林消防用车2部。
(四)、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2018年广西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职在编人员14人,2018年度工资及绩效奖励预算总额为 138.131万元,应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人员为14人,按国家规定标准计算应计缴纳社会保障缴费为36.34万元。
三、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24万元,同比增加39.26万元,同比增加17.5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万元,同比增加39.26万元,增长17.52%。
收入增加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同比增加39.26万元,同比增加17.52%。主要是2017年12月新调入人员1人致经费预算增加及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同比增加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所致。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07%,同比增加39.26万元,增长19.23%;项目支出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3%,同比齐平。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教育支出预算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79%,同比增加0.59万元,增长33.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58%,同比增加23.7万元,增长100%;
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2.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4%,同比增加4.59万元,增长36.31%;
农林水类科目支出预算171.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63%,同比增加9.68万元,增加5.6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5%,同比增加0.68万元,增加4.7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07%,同比增加39.26万元,增长19.2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4.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61%,同比增加48.29万元,增长27.6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39%,同比增加4.49万元,增长15.2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13.54万元,减少100%。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93%,同比齐平。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24万元,同比增加39.26万元,增长17.52%。其中:基本支出204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同比增加39.26万元,同比增加17.52%。主要是2017年12月新调入人员1人致经费预算增加及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同比增加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所致。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07%,同比增加39.26万元,增长17.52%。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93%,同比齐平。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教育支出预算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79%,同比增加0.59万元,增长33.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58%,同比增加23.7万元,增长100%;
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2.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4%,同比增加4.59万元,增长36.31%;
农林水类科目支出预算171.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63%,同比增加9.68万元,增加5.6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5%,同比增加0.68万元,增加4.7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07%,同比增加39.26万元,增长17.5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4.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61%,同比增加48.28万元,增长27.6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39%,同比增加4.49万元,增长15.2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13.54万元,减少100%。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同比齐平。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同比齐平。
其中:
木论工作经费预算20万元
项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1号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项目用途:木论局工作经费项目为年度经常性项目:主要是为了做好木论保护区自然资源管护业务及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保护区生态安全,需保证管理机构正常运行,顺利开展各项工作而发生的各项工作经费支出。测算标准:1、征订党报党报刊22份*1000元=2.2万元、购买办公材料4批次*2500元=1万元共计3.2万元;2、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印刷费用:20000*0.50元=10000元。3、支付办公水费1500元*8个月=12000元;4、支付办公用电费3000元*8个月=24000元;5、支付办公通讯网络费用4000元*12个月=48000元;6、支付业务出差旅费30人*1600元=48000元;7、支付办公设备维修费用8000元;8、举办森林防火宣传培训会议:40人*2.5天*100元=10000元;9、支付业务培训费10人*800元=8000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预算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通过项目的实施,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的自然保护意识会进一步提高,增强了社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防火;增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防控森林火灾;主要保护对象所面临的威胁将会减轻,中亚热带石灰岩带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珍稀兰科植物、洞穴及洞穴生物的森林生态系统将会得到有效保护。
支出增减原因说明。
教育类科目支出预算1.78万元,同比增加0.59万元,增长33.14%。增长原因为按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基数增长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58%,同比增加23.7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为2018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同比增加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所致。
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2.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费。同比增加4.59万元,增长36.31%;增长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及工资基数增长所致。
农林水类科目支出预算171.67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151.6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管理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财政预算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防火车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14.2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同比增加0.68万元,增加4.78%。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及计缴基数增加所致。
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
(二)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7万元,与2017年初预算4.7万元,同比齐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7万元,同比齐平,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部门有关领导来我局检查工作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安排4万元,同比齐平。主要是安排我局2部森林消防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森林防火巡护、检查业务过程所需森林消防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