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指导思想、主要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面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加强预算评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是编制部门预算的根本依据。
(三)基本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原则。财政预算内拨款、预算外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各项收入均应作为部门预算收入;在安排支出时,要综合考虑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各项收入等情况,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原则。要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合理改变资金投向,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各部门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部门收支预算的编制,既要考虑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3.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预算编制要优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正常发放,在此基础上,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在安排支出预算时,要在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办大事,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细化预算编制原则。对人员经费要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离退休实有人数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核定到人;对日常公用经费要按单位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核定;对项目支出要按照事业发展需要以及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具体落实到项目。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管预算单位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是河池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辖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二层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方式,其财政财务并入市发展改革委统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市发展改革委本级预算和委属2个事业单位预算。
1.机构设置
市发展改革委属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委机关本级共设17个内设机构(不含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科、经济体改革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重大项目建设科、农村经济科、工业经济科、交通能源科(市能源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经贸流通科、政策法规科、地区经济科、人事教育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除上述内设机构外,另设纪检监察室、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独立编制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1.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医改办);2.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项目办)。
2. 基本职能
(1)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是负责全市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是承担指导推进和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区域经济合作。
四是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市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汇总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公路、民航、铁路、水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综合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五是承担全市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外汇投资项目;负责审批市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初步设计;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市重大建设项目,负责能源规划和项目建设。
六是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及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投资投向。
七是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食糖、食盐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研究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八是拟定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九是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十是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劳动就业、社会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是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拟订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分工管理目录和收费管理目录;负责监测和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全市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市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组织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十二是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十三是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参与或组织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十四是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是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委属2个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
市医改办主要职责:服务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和建议。研究提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医改实施方案相关政策,组织协调医改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协调解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市重点项目管办主要职责: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负责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综合管理;编制年度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综合性工作措施;组织提出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政策、法规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指导全市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本级行政及所属事业单位总编制人数45人,其中:市发展改革委本级行政编制32人(市纪委划走2个编制后余30个行政编制),无事业编制;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3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44人,其中:机关在职在编人员31人,事业在职在编人员13人。全委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3人。聘用人员数为22人(含政府公益性岗位1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8人)。
(三)车辆构成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机动车编制7个。经过2016年的行政单位公车制度改革后,本机关本级已无公务车辆。原所属事业单位河池市经济信息管理中心尚有1车辆编制内公务车辆目前在用。该车辆为一般公务用车,系越野车。
(四)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1.市发展改革委本级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本级2018年度工资总预算额226.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3.49万元,津贴补贴102.9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为103.45万元。上述工资及社保缴费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
2. 市医改办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情况
市医改办2018年度工资总额预算28.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80万元,津贴补贴1.00万元,基础性绩效工资7.50万元,奖励性绩效4.3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12.36万元。上述工资及社保缴费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
3.市重点项目办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情况
市重点项目办2018年度工资总额预算44.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3.40万元,津贴补贴1.63万元,基础性绩效工资11.99万元,奖励性绩效7.0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17.87万元。上述工资及社保缴费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
4.其他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聘用8名政府购买服务编制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29.16万元,其中:工资21.6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56万元。因工作需要,自聘13名行政辅助类工作人员,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编制人员的工资标准,其工资及社保缴费预算为39.30万元。以上政府购买服务编制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预算29.16万元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单列预算;自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预算40.10万元资金在本部门项目支出经费拨款预算中综合编列。
三、2018年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061.93万元,同比增加195.54万元,增长22.57%。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06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28%,同比增加75.54万元,增长11.08%;项目支出3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72%,同比增加120万元,增长64.8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86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42%,同比增加163.87万元,增长23.39%。
教育类科目5.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7%,同比增加1.57万元,增长44.9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87.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8%,同比增加11.09万元,增长14.42%。
医疗卫生类科目49.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8%,同比增加16.05万元,增长47.72%。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5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5%,同比增加2.96万元,增长5.7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56.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28%,同比增加75.54万元,增长11.0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71.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70%,同比增加190.61万元,增长39.62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0%,同比增加8.96万元,增长14.0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0%,同比减少124.02万元,下降90.9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72%,同比增加120万元,增长64.86%。项目支出预算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5.70万元,资本性支出120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四、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061.93万元,同比增加195.54万元,增长22.57%。全部为公共财政经费拨款。
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基本支出拨款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险缴费预算拨款有所增加;二是项目支出拨款中,河池市电子政务外网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数较上年增加105万元;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及达峰路径研究、服务业办工作经费两个项目支出共25万元并调减河池市电子政务外网维护经费1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6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28%,同比增加75.54万元,增长11.08%;项目支出3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72%,同比增加120万元,增长64.8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86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42%,同比增加163.87万元,增长23.39%。
教育类科目5.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7%,同比增加1.57万元,增长44.9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87.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8%,同比增加11.09万元,增长14.42%。
医疗卫生类科目49.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8%,同比增加16.05万元,增长47.72%。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5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5%,同比增加2.96万元,增长5.7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56.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28%,同比增加75.54万元,增长11.0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71.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70%,同比增加190.61万元,增长39.62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0%,同比增加8.96万元,增长14.0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0%,同比减少124.02万元,下降90.9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72%,同比增加120万元,增长64.86%。项目支出预算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5.70万元,资本性支出120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业务工作项目: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50万元。项目为经常性延续项目,主要是为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管理等工作。该项目预算2016年以前每年项预算拨款70万元,2017年被动性压减为50万元。2018年该项目预算参照2017年预算填列。具体预算包括:单位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1.80万元和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开支28.20万元。
河池市项目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30万元。项目为经常性延续项目,用于项目办办公、调研、督查等常规工作开支。具体预算包括:单位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50万元和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开支19.50万元
医改办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项目为经常性延续项目,主要用于河池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开支,具体预算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和会议费等。
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经费项目15万元。该项目是2017年度将原 “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及年度计划工作经费”、“全市投资项目建设及以工代赈经费”整合而成。具体包括:办公、印刷、差旅费等预算9万元和会议费6万元。
会议费项目5万元。项目为经常性延续项目。
节能减排工作经费项目5万元。项目为经常性延续项目,用于节能办和节能减排工作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和差旅费。
公车改革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5万元。项目主要为了保障全市公车制度改革以来设立的公车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开支。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及达峰路径研究经费项目10万元。该项目为新增项目,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桂政办[2017]10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设区市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考核体系实施办法》(桂发改环资[1055]号)设立,主要是为完成上述两个文件安排的编制各年度我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研究编制河池市碳排放达峰路径及对我市企业温室排放进行核查并编制核查报告。经费预算安排委托业务费10万元,计划用于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企业温室排放核查报告等。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项目10万元。该项目为新增项目,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4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计办法》(桂发改投资[2017]6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设区市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考核体系实施办法》(桂发改环资[1055]号)设立。根据往实施的节能审查项目数及企业实施节能审查所需经费测算。经费预算安排委托业务费10万元。
服务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5万元:项目为新增项目,用于办公室日常工作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和会议费等。
运行维护项目:
河池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经费120万元。项目为变动调整项目,用于支付市政府主导建设的河池市电子政务外网系统建设设备采购费用。河池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中标合同600万元,分五年年均支付120万元。该项目2017年度预算15万元用于弥补自治区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部分。2018、2019年为第四、五个账期,已无其他资金保障,故每年需市本级安排120万元。
河池市电子政务外网维护经费40万元。该项目经常性延续项目,主要用于河池电子政务外网系统的维护、运行等。具体经费预算包括: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支出7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1万元,维护费8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万元。
项目支出增减原因的说明。
2018年度市发展改革委项目支出同比增加120万元,原因有:一是河池市电子政务外网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数较上年增加105万元;二是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及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及达峰路径研究两个项目支出共20万元;三是新增服务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5万元;四是财政调减河池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维护经费1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47.30万元,同比增加132.30万元,增长约8倍。增长的原因是由于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及电子政务外网维护采购128万元。其中:分散采购预算147.3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同比增加132.30万元,增长约8倍。
六、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7万元,拟计划用于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出国考察或培训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6.7万元。
(三)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6.00万元,全部为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本委公务车辆运行维护支出。
七、“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的说明
经河池市财政局批复(河财预〔2018〕5号文件),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7万元,公务接待费6.7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6.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较,“三公”经费预算减少6.2万元,下降23.94%。下降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导致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所编列的6.0万元经费预算仅为了保障未曾改革的本委事业单位一辆公务车的运行维护费。
二是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充分参考上年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情况并结合2018年的工作实际,编列了6.7万元的公务接待费预算,较2017年度该项目预算减少了2.8万元。
三是参考历年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组团出外考察访问时都要求我委领导参团情况及各年出国经费支出情况,为基本保证我委2018年可能需要参与的出访安排,我委在编报项目支出预算时按上年标准安排了7万元的支出计划。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见附件2)。
附件:
1、 关于批复市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及2018-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pdf
2、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