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河池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本级非税收入预算编审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7〕33号)、《河池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河财预〔2017〕34号)及《关于编制市本级部门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河财预〔2017〕35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派驻11个县(区)管理部)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和构成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负责本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及驻河池中央、自治区直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市所辖行政区域内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及驻河池中央、自治区直属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开展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等资金营运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7月正式成立,是直属于河池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副处级。内设7个科室: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科、互联网业务科、财务核算科、法规稽查科、信息技术管理科,下辖金城江、宜州、罗城、环江、南丹、天峨、东兰、巴马、凤山、都安、大化11个管理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对全市的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各县(区)管理部是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不单独设置财务核算,不具备法人资格。单位编制人数57人,目前实有在职人数54人,聘用人员36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4256.03万元,同比增加257.11%。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256.03万元,同比下降257.11%,全部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425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95%;项目支出3543.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0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3285.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19%,同比增长622.08%。
教育支出类科目6.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5%,同比增长49.7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84.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同比增长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46.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7%,同比增长51.83%。
住房保障类科目833.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59%,同比增长18.67%。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21.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95%,同比增长17.84%。其中:
(1)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25.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76%,同比增长33.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心新招录7名公务员及住房公积金50.82万元列入此科目开支。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4.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12%,同比增长23.3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2%,同比减少98.71%。比2017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要求住房公积金50.82万元变更到工资福利支出列支。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53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05%,同比减少509.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增项目购买宜州、罗城管理部等产权房作业务用房购置费284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80.35%。
三、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变化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拨款1.8万元,同比减少18.1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为零,该项预算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该项预算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费预算安排为零,该项预算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预算141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安排721.43万元,包含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25.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694.6万元,包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4.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预计政府采购安排资金2915万元,其中新增项目购买产权房作业务用房购置费2840万元,档案扫描购买服务7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